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海量数 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对海量数据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 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479.50 万元,扣除本 次发行费用总额 3,826.4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6,653.10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08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 序号 募投项目 专户银行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 8,000.00 4,353.10 设(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8,653.10 1,602.37 合计 16,653.10 5,955.47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营 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 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程序。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 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 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 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 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 本金 本金 回本金 金额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 CBJ03916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4,000 35.51 - 款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 PJJ1902033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4,000 36.00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 CBJ04212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4,000 36.40 - 款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 PFJ1906003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4,000 11.51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 PFJ1907031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4,000 32.55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 CBJ04637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4,000 38.11 - 款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 TH001163 三层区间一个月结 保本浮动收益 3,000 3,000 7.90 - 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 TH001175 三层区间一个月结 保本浮动收益 1,000 1,000 2.55 - 构性存款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 PFJ1910030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4,000 32.05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 PFJ2001040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4,000 11.12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 TL000275 看跌三层区间三个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4,000 33.41 - 月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挂钩欧元 TF000063 汇率看跌三层区间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 尚未赎回 4,000 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合计 44,000 40,000 277.11 4,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6.35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4.72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4,000 总理财额度 8,000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59,066,614.13 689,968,905.74 总负债 225,533,515.31 202,365,271.85 净资产 433,533,098.82 487,602,633.89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147,090.36 31,161,193.93 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占 2019 年 度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17.57%。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 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在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的,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 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 意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管理办法》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管 理办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量数据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 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海量数据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海量数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 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何凡 李金海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