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及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 对《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基于独 立判断,就上述议案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 有发生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