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孟亚楠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如下: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官网进行了公
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
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
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官网
(http://www.vastdata.com.cn)进行公示
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监事
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
人员、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与
《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