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海量数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2-05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1年1月2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
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
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7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
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 2021 年 2 月 2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谭千令 2020.10.12 -2020.12.1 20,000 56,600
2 朱柏青 2020.7.22 -2020.8.3 20,000 191,000
3 黄晓涛 2020.9.18 -2021.1.5 4,900 4,900
4 何小栋 2020.9.21-2020.12.29 3,900 2,100
5 廖美东 2020.9.10-2020.11.2 2,500 0
6 李景娥 2020.8.19-2020.9.10 15,000 0
7 施明 2020.9.18-2020.11.11 12,000 0
8 成秀容 2020.8.21-2020.9.10 10,000 0
9 王科文 2020.12.17-2020.12.17 1,900 0
10 任晓明 2020.8.21-2020.8.26 1,300 600
11 林景旭 2020.7.23-2020.8.21 1,300 1,300
12 罗曼 2020.7.21-2021.1.7 16,040 200
13 徐辉 2020.9.8-2020.9.8 0 5,960
14 周亚光 2020.11.17-2020.11.17 800 0
15 孙久江 2020.7.23-2020.10.27 3,800 36,720
16 王永青 2020.8.7-2020.10.14 400 900
17 王蓉蓉 2020.9.25-2020.10.27 11,400 0
18 汪凯 2020.11.10-2020.11.10 1,800 0
19 杜丕军 2020.8.7-2021.1.13 42,200 23,100
20 彭向平 2020.7.24-2020.12.24 15,000 0
21 沈家鹏 2020.9.7-2020.11.2 700 700
22 赵法 2020.12.22-2021.1.14 2,000 0
23 杨虎刚 2020.8.12-2020.12.17 0 12,840
24 陈丽 2020.7.21-2020.12.23 1,200 300
25 李峥 2021.1.7-2021.1.7 100 0
26 段明伟 2020.9.23-2020.9.23 2,600 0
27 雷玲 2020.7.28-2021.1.7 2,400 1,300
28 崔杰 2020.7.20-2020.12.14 15,600 17,200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其对二级
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
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2021年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
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
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
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
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
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