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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2-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北京海量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保荐协议
签订之日起承接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海量数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5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 9.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47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3,826.4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6,653.1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致同
验字(2017)第 110ZC0088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
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020 年 3 月 26 日和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
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047.67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现金管理
投资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余额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万元)             额 (万元)         (万元)          (%)

  研发中心扩
                          8,653.10              2,438.35         6,879.24      28.18%
    建项目

    说明:上述表格中“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市场的需求拟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研发中心扩
                           2021 年 4 月                       2022 年 4 月
    建项目

    说明: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的预计

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19 年 3 月延期至 2021 年 4 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是为了改善研发基础设施环境、改善研发条件、提高研发
效率、缩短自主可控产品开发周期,公司拟在北京市中关村区域购置 1,400.00 平
方米办公楼用作研发中心机房、测试中心和办公场所,助力于公司自主产品研发,
使公司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和利润增长空间,进而优化公司盈利模式,增强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近年来北京城区房产价格较项目立项时
涨幅较大,按照原计划如期购置研发中心办公场所将导致项目实施成本大幅增加,
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公司未按项目计划在北京城区购买房产,研发环境的不足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项目的进程;另一方面,由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日新月异,信息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公司外部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用户需求
不断更新,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公司需要不断的调整、优化产品研发内容,再加
上新产品推广周期较长,导致该项目进展缓慢。

    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技术创新的情况后,为使募集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避
免造成投资损失,公司经审慎研究,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决定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2 年 4 月。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
未调整项目的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整体业务布局的需求,有利于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及实施质量,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密切跟踪
市场环境和用户需求的变化,不断升级改造营销网络体系、优化研发投入、强化
研发团队研发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延期至 2022 年 4
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督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
同意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间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
事会同意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海量数据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当前项目实施进度审慎做出的
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
规定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海量数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雨翘                  方万紫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