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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量数据:海量数据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2021-02-23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1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
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
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3 人调整
为 62 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
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除上述
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次激励计   占授予时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出权益数   股本总额
                                     (万股)     量的比例       比例

  肖枫           总裁、董事         40.0000        8.19%        0.16%
 王振伟             董事            40.0000        8.19%        0.16%
 王贵萍          董事会秘书          6.5476        1.34%        0.03%
  赵轩             财务总监              5.8000         1.19%         0.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
                                       396.2000         81.10%        1.57%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58 人)

                 合计                  488.5476        100.00%        1.93%
    说明:

    1、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
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
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
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
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已经满足。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认为:海量数据授予相关事
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海量数据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