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海量数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8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闫忠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
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5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1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87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参与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参与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议案的内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9)。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议案的内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肖枫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调整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调整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
061)。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议案的内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2018 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
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