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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9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2021 年度,作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勤勉、尽责履职,持续关注公司战略发展,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提出
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
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吴泗宗,男,1952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市场学会理事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上海市市场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曾
任江西财经大学经济管理系系党总支书记等职;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
贸系主任、副院长、党委书记、教授(退休);现兼任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开曼丽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宁波华宝石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上海冠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信远瑞和(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生命树专修
学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Nam Tai Property Inc 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核天
华(海南)建设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邱连强,男,1972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特聘教授、
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中国财
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第 2 批)、财政部特殊人才支持计划学员(第 2
批)、财政部第一届、第二届和第三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中国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资本市场外部会计专家。曾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
部经理等职;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技术合伙人;现兼任北京
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涛,男,1980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助理、
香港中文大学物理系研究助理教授;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无关联关系;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
职;我们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子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我
们均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
会议召开方式。2021 年度,公司共举行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我
们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运作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
了充分的准备。我们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
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吴泗宗         8           8        0       0          否             2

 邱连强         8           8        0       0          否             2

  陈涛          8           8        0       0          否             2

    2、现场考察工作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我们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会
议及日常不定时与董事长或管理层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
况,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发展规划、财务数据、内控建设
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
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我们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资
活动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
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相关议题及关注内容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为公司的
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公司对独立董事开展的
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内,我们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力。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及制度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市场化原则
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回
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审查了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为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
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垫支工资、福利费、保险费、广告费等期
间费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资
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
按相关管理要求和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
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在公司年
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的管理规定。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公
司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公司
各项审计任务。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实施分红。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安徽
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进一步完善并
规范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我们认为,公司充分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
要求和意见,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规划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
们认为公司及股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的规定,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
部控制流程,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报
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得以有效执行。我们对公司内控中存在的问题及
时提出了整改建议。上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提升了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化
运作水平。
    8、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能够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相关制度、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
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
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上积极建言建策,指
导和督促经营层做好经营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独立、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
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泗宗、邱连强、陈涛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