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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2-078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鼎封橡胶减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封橡胶”)、
合肥晟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泰克”)、合肥达悦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悦电子”)。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共 77,941,499.36 元进行对外投资。具体
投资金额详见“一、对外投资概述”。
     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公司鼎封橡胶、晟泰克、达悦电子所处行业可能存在
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和法规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疫情灾害等客观因素影
响,未来经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
需要,为加快公司在汽车、3C 领域的业务拓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77,941,499.36
元进行对外投资,具体如下:
    1、鼎封橡胶投资项目
    公司拟以股权转让与增资方式投资鼎封橡胶。其 中公司拟以人民币
3,848,430.00 元受让刘为持有的鼎封橡胶 10%股权,同时,对鼎封橡胶增资
32,200,897.00 元,鼎封橡胶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对本次增资的优先
认缴权。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鼎封橡胶 51%股权。
    本次投资以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649 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7 月 31 日)作为交易各方协商作价的依据。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鼎
封橡胶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 3,848.43 万元,与账面净资产价值 2,739.66 万元

相比评估增值 1,108.77 万元,增值率为 40.47%。公司本次受让鼎封橡胶 10%股
权价款参照评估值协商确定为 384.843 万元。
    公 司 受 让 取 得 鼎 封 10% 股 权 后 , 参 照 评 估 值 公 司 再 向 鼎 封 橡 胶 增 资
3,220.0897 万元(其中 1,255.102 万元用于新增公司注册资本,1,964.9877 万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鼎封橡胶注册资本变更为 2,755.102 万元,公司
持有 1,405.102 万元出资。
    2、晟泰克投资项目
    公司拟以人民币 26,388,196.53 元受让合肥利港朗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利港朗轩投资”)持有的晟泰克 1,573,256 股股份(占晟泰克
全部注册资本的 2.5064%),以人民币 5,277,175.83 元受让上海旭强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强投资”)持有的晟泰克 314,651 股股份(占晟泰
克全部注册资本的 0.501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晟泰克 3.0077%
股权。
    本次交易作价依据交易对手方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期间利息。根据利港朗轩投
资及旭强投资与许永华关于合肥晟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及补充协议以及回购款支付承诺,自投资款支付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期间利息

按年利率按 1%计算,2022 年 10 月 1 日起利息按年利率按 6.5%计算,计息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止。交易对手利港朗轩投资投资本金为 25,000,032.72 元,旭
强投资投资本金为 5,000,000.00 元。
    3、达悦电子投资项目
    公司拟以人民币 1,022.68 万元受让达悦电子 73.9994%股权,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达悦电子 73.9994%股权。
    本次投资参考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539 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作为交易各方协商作价的依据。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

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测算结果,经评估达悦电子全部股东权益评
估值为 1,320 万元,与账面净资产(所有者权益)962.89 万元相比评估增值 357.11
万元,增值率 37.09 %。公司本次受让达悦电子 73.9994%股权价款参照评估值协
商确定为 1,022.68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旨在进一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在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丰富和完善公司在汽车、3C 领域的市场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

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涉及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已发生同类交易未经董事会审议
金额合计 3,448 万元(分别为:1、2022 年 4 月公司参与投资设立霍山县智能制

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 万元,持有
份额 49.99%;2、2022 年 5 月以自有资金 198 万元收购合肥爱华塑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肥爱华”)100%股权;3、2022 年 6 月以自有资金 1,250 万元对全资
子公司合肥爱华进行增资;4、2022 年 7 月以自有资金 3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扬
州鸿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投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的其他事项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

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鼎封橡胶项目投资协议主体
    (1)安徽鼎封橡胶减震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鼎封橡胶减震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682077637W
    成立时间:2008 年 11 月 26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外环东路 117 号
    主要办公地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外环东路 117 号
    法定代表人:向以发

    注册资本:1,500 万元(本次投资前)
    主营业务:橡胶制品及金属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销售塑料制品;自营本公
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向以发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44.81               4,198.30
        负债总额               1,861.85               1,191.09
        净资产                 2,782.96               3,007.22
      资产负债率                40.08%                  28.37%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82.49               3,664.44
        净利润                  212.57                  192.23
    鼎封橡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鼎封橡胶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2)刘为:现任鼎封橡胶监事,本次交易前,刘为持有鼎封橡胶 10%股权。
    (3)向以发:现任鼎封橡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次交易前,向以发持有
鼎封橡胶 84%股权。
    (4)刘莉莉:本次交易前,刘莉莉持有鼎封橡胶 6%股权。
   2、晟泰克项目投资协议主体

   (1)合肥利港朗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合肥利港朗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TQJG1K
    成立时间:2016 年 3 月 9 日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 57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肥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企业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
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94.31               4,419.40
         负债总额                305.52                  305.52
         净资产                 4,088.79               4,113.88
       资产负债率                 6.95%                   6.91%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0.01                   25.09
     利港朗轩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利港朗轩投资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2)上海旭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上海旭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051260638F
     成立时间:2012 年 8 月 9 日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乙楼 407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00 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投
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357.10                  7284.50
        负债总额                -32.79                     0
        净资产                 8389.90                  7284.50
      资产负债率                -0.39%                     0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8.17                  324.61
    旭强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旭强投资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3、达悦电子项目投资协议主体
    罗卫国:现任达悦电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次交易前,罗卫国持有达悦电
子 26.0006%股权。
    禹春雨:现任南京贝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本次交易前,禹

春雨持有达悦电子 24.9997%股权。
    陈春霞:现任南通康尔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本次交易前,陈春霞
持有达悦电子 15.0001%股权。
    肖圣:现任达悦电子销售主管,本次交易前,肖圣持有达悦电子 9.0000%股
权。
    张明博:现任合肥新站区心怡电器商行总经理,本次交易前,张明博持有达
悦电子 5.6244%股权。
    郑洪刚:现任合肥绿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本次交易前,郑洪刚持有

达悦电子 5.6244%股权。
    杨琳琳:现任苏州优备精密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本次交易前,
杨琳琳持有达悦电子 5.0004%股权。
    刘静:本次交易前,刘静持有达悦电子 5.0004%股权。
    陈思奇:现任合肥市新站区合大成集成吊顶经营部总经理,本次交易前,陈
思奇持有达悦电子 3.7500%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鼎封橡胶投资项目投资标的
    1、基础信息详见本公告“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之“(二)投资
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2、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鼎封橡胶董事会及管理层安排如下:
    董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公司委派 2 名,向以发、刘莉莉委派 1 名;鼎封橡
胶设监事 1 名,由公司委派。
    (二)晟泰克投资项目投资标的
    1、公司名称:合肥晟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467843586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许永华
    5、注册资本:6,276.9231 万元
    6、成立日期:2003 年 03 月 10 日
    7、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掌路 27 号
    8、经营范围:汽车电子产品制造;机械、电子、电气产品、仪器仪表、计
算机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科技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330.79               62,832.13
        负债总额                  40,340.52               40,324.71
        净资产                    17,990.27               22,507.42
      资产负债率                    69.16%                  64.18%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4,041.18            45,964.77
       净利润                     2,023.13             4,517.15


    (三)达悦电子投资项目投资标的
    1、公司名称:合肥达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66519913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罗卫国
    5、注册资本:833.33 万元

    6、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5 日
    7、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企业园厂房仓库
    8、经营范围: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塑胶制
品、塑料改性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绝缘材料、铜箔、铝箔、导电泡棉及发泡
泡棉、美纹纸胶带、保护膜铭板标签、胶带、不干胶标签、吸塑制品、塑料制品
的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维修;防静电制品及设备、物流设备、机电设备、气动
元器件、及零部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16.77                1,380.39
        负债总额                466.93                  211.20
        净资产                 1,149.84                1,169.19
      资产负债率                28.88%                  15.30%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9.63                 1167.40
        净利润                   8.13                    19.35
    10、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安排:
    达悦电子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名,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达悦电子的法定代表人。
    达悦电子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公司指定。
    达悦电子设财务负责人 1 名,由公司委派担任。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鼎封橡胶投资项目
    1、股权转让协议
    投资协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刘为

    丙方 1:向以发
    丙方 2:刘莉莉
    (2)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出资期限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乙方合计持有的鼎封橡胶 10%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股权”),且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让标的股权。本次标的股
权转让作价参照评估值协商确定为 384.843 万元。
    各方确认,标的股权的对价由甲方以现金的方式分两笔向乙方支付,其中第
一笔转让款 200 万元,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

行账户,剩余款项 184.843 万元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乙方。
    (3)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
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
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丙方不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或违约行为
导致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
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协议任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增资协议
      投资协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安徽鼎封橡胶减震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 1:向以发
      丙方 2:刘莉莉
      (2)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出资期限

      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将甲方的注册资本
由原 1,500 万元增加至 2,755.102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255.1020 万元由乙方
认购。丙方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各方一致同意乙方的增资款将用于甲方
的生产经营使用。
      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乙方以现金 3,220.0897 万
元(即增资价款)向甲方进行增资,其中 1,255.1020 万元用于增加资本金,其

余 1,964.987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甲方的出资比例为 51%。
      本轮增资完成后,甲方的注册资本由 1,500.0000 万元增加至 2,755.1020
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1,405.1020          51.0000
  2                   向以发               1,260.0000          45.7333
  3                   刘莉莉                90.0000             3.2667
                 合计                      2,755.1020          100.0000

      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乙方先支付增资款的 50%,计人民币 1,610.04485 万
元。剩余增资款 1,610.04485 万元于本协议生效后 6 个月内付清。

      (3)经营目标承诺

      丙方承诺,甲方 2022 年至 2025 年度的经营目标如下:
    经有证券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营业收入。甲方 2022 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1 年营业收入,2023 年营业收入比
2022 年增长 15%,2024 年营业收入比 2022 年增长 30%,2025 年营业收入比 2022

年增长 45%。(甲方 2021 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117.36 万元)
    净利润。甲方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21 年净利润。2023 年净利润比 2022 年
增长 10%,2024 年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 20%,2025 年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 30%。
(甲方 2021 年净利润人民币 223.60 万元)
    (4)回购约定

    若甲方有经营目标承诺约定的任何一项、或任何一年度经营目标未达成的,
丙方或公司有未保障乙方的知情权或检查权任何情形之一,或有违反合同约定涉
及回购保证事项情形的,乙方均有权随时要求丙方回购乙方持有的甲方 51%股权:
    回购价款=投资本金 1+投资本金 1*投资天数*4%/360+投资本金 2 +投资本金
2*投资天数*4%/360 -投资期间乙方获得的分红(如有)

    注:1、投资本金 1 为乙方受让刘为持有的甲方 10%股权的转让款 384.8430 万
元;2、投资本金 2 为乙方本次增资的增资款 3220.0897 万元;3、投资天数为乙
方支付投资本金之日至股权回购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期间的天数。
    回购方式:丙方以现金回购,丙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回购通知之日起 90 个工作
日内将回购价款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逾期按未付金额的年化 10%利率支付乙方逾期
付款违约金。甲方对丙方的上述支付义务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5)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的履行相关的其
他协议中的陈述、保证、义务或责任,即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
全部损失。
    因甲方或丙方不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或违约行为
导致乙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

辖,并依其解释。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晟泰克投资项目

    1、股份转让合同
    股份转让合同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利港朗轩投资股份转让合同
    ①   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合肥利港朗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合肥晟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丙方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永华

    ②   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出资期限

    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573,256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
2.5064%)转让给乙方,乙方需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 26,388,196.53 元。乙方同意
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③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声明、

保证、承诺或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即构成违约。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或者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不能生效或不能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
约方应当根据另一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及/或承担责任并赔偿
另一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另一方为避免或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强制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服务费、

差旅费等)。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每迟延一日按照应付价款的万分
之五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支付股份价款超过 5 个工作日
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④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各方依法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⑤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旭强投资股份转让合同

    ①   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上海旭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合肥晟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丙方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永华
    ②   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出资期限

    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314,651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
0.5013%)转让给乙方,乙方需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 5,277,175.83 元。乙方同意

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合同其他条款与利港朗轩投资合同内容一致。
    2、股份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
    股份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许永华

    乙方 2:合肥永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合肥晟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回购及转让条款
    协议各方同意约定以下回购条款:
    若丙方出现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丙方 IPO 申报材料未能获得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的受理;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丙方仍未完成 IPO 或被甲方认可的
收购方收购及其他合同约定的任一回购情形,甲方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甲方
所持有的全部丙方股权或股份,公司、乙方 2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该保证责任

不可撤销。
    本协议前述股权回购的价格确定为:甲方支付的投资款×[1+(T/365)×
6%]-M,T 为投资款交割日至甲方收到回购款之间的天数,M 包括甲方投资期间累
计收取的现金补偿款、分红(因延迟支付而需支付的滞纳金除外)。
    (3)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构成违约的每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同意,对各方中守约的其他方(以
下简称“守约方”)因违约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违反而可能发生或招致的一切

损害、损失及花费进行赔偿。
    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4)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达悦电子投资项目
    投资协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禹春雨、陈春霞、肖圣、张明博、郑洪刚、杨琳琳、刘静、陈思奇
    丙方:罗卫国
    2、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出资期限
    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作价评估值协商确定为 1,022.68 万元,各方确认,标的
股权的对价由甲方以现金的方式分三笔向乙方支付,其中第一笔转让款 100.00
万元,于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取
得本次交易的完税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转让款 700.00 万元,剩余款

项 222.68 万元即第三笔转让款在达悦电子及乙方、丙方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
且扣除乙方、丙方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费用(如有)后,甲方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乙方。
    3、各方的保证及承诺
    鉴于本协议签署时达悦电子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公
司(以下统称“京东方”)的合格供应商且已为京东方指定供应商供货,丙方保
证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三年内达悦电子仍应为京东方的合格供应商(此为甲方
的合同目的之一),未来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达悦电子向京东方的销售应

保持持续增长,其中 2023 年较 2022 年收入年增长率不应低于 20%(因地震、台
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成的除外),否则,丙方须按照人民币 3,101,612.00
元作为违约金以现金方式赔偿甲方。
    4、利润承诺、补偿方式
    丙方承诺,达悦电子 2022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不亏损,
否则丙方须按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达悦电子,达悦电子有权优先从应付丙方

的往来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
    丙方承诺,达悦电子 2023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否则丙方须将差额部分按丙方持有达悦电子的股权比例以现
金方式补齐,达悦电子有权优先从应付丙方的往来款中扣收,不足部分有权继续
向丙方追偿。
    5、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
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

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丙方不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或违约行为
导致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 LPR 标准计算支付乙方逾期利息。
    6、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
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协议任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条件
   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鼎封橡胶专注于汽车橡胶减震技术,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顶
端连接板、底盘衬套、防尘罩、弹簧盘、减震器、橡胶垫等。公司对鼎封橡胶进
行投资,是基于公司在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应用领域所积累的经营优势,向
汽车零部件领域所做的产业扩展延伸,以逐步发展第二赛道。
    晟泰克是一家专门从事汽车智能化关键传感器及系统集成的供应商,主要产
品为汽车智能驾驶感知及控制系统,包括车载摄像头、超声波雷达、毫米波雷达、
车身域控制器和自动驾驶域控制器等产品,为奇瑞、比亚迪、上汽、北汽、江淮、
东风、吉利、长城等国内 20 多家主机厂配套。公司对晟泰克进行的财务投资,
是为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深化产业协同,实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前述

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
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达悦电子主要产品为高分子改性材料,是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一级供应商。公司对达悦电子进行投资,是基于双方现有业务、原材料、市场渠
道等资源平台的融合和优势互补,本次收购完成后,达悦电子与公司原材料研发、
生产、销售业务将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拓宽产业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可能存在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和法规变化、市场竞
争加剧、疫情灾害等客观因素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资

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鼎封橡胶、达悦电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不断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
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
述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