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56 公司简称:养元饮品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608,679.55万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26,549.3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859.23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 例为96.24%。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养元饮品 603156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方式 姓名 马永利 吴卜乐 办公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 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 南、滏阳四路以西 南、滏阳四路以西 电话 0318-2088006 0318-2088006 电子信箱 yangyuanzhengquanbu@hbyangyuan.com yangyuanzhengquanbu@hbyangyuan.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饮料、罐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核桃仁、机械设备的进出口; 核桃仁预处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自其前身 1997 年 9 月 24 日设立起,一直致力于主要以核桃仁为原料的植物蛋白饮料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同时标注“养元”商标、“六个核桃”商标的植物蛋白饮料 核桃乳,具体品种主要有养元精品型六个核桃核桃乳、养元智汇养生六个核桃核桃乳和养元精研 型六个核桃核桃乳等。除核桃乳外,公司产品结构中还包括植物蛋白饮料核桃发酵乳、核桃咖啡 乳、核桃大豆乳和核桃杏仁露等。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核桃事业部和供应部负责公司主要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的采购事宜,其具体职 责包括:供应商的评估管理及供应链的优化;完成公司年度采购目标,及时、有力地在计划内保 障供应;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控制好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公司的采购以保证食品安全为导向,制订了供应商的选择、考核、管理及淘汰制度。公司制 订了《采购管理制度》《外包选择标准》,据之对供应商、外包方进行选定,符合公司标准的供应 商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制订了《供应商管理手册》,据之对供应商的企业资质、生产能力、 供货质量、服务态度、交货及时率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优劣等级。公司还采取第二方 的现场审核方式,供应部每年组织生产部、技术部、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实地考 察,通过实地考察、现场审核、资质审查等方式对供应商能力综合评定,实施优胜劣汰的考核机 制。 在采购流程方面,总经办调度中心按照公司销售目标,将月度生产计划下达到生产部、技术 部,生产部将周生产计划下达至核桃事业部和供应部,核桃事业部和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安全 库存、进货周期确定需采购货物的品种、数量,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落实进货入库, 公司的原材料、辅料,以及包装材料在入库前须经技术部组织检验,未通过检验不得入库。 2、生产模式 (1)自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共拥有植物蛋白饮料生产线 30 条,合计产能约 144 万吨/年,可生产目前 公司产品组合中的主要产品。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具体模式为:公司各区域销售办事 处将市场需求信息汇总至总经办调度中心,总经办调度中心根据市场产品品种需求量制定月生产 计划总量,并及时通知生产部、技术部,生产部根据月计划总量编制周计划,并将编制的计划提 前发放至核桃事业部、供应部、安环部、储运部等部门,以供各部门提前做好计划和部门间协调 工作安排。生产计划最终发放至各工段长及材料员处,并传达给各班组长组织落实生产任务。 (2)委托加工 自 2010 年 9 月起,为了解决公司市场范围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快速实现全国多地生产布局的内 在需要,公司一方面逐步在全国范围内选址自建生产基地,另一方面委托外单位加工产品。报告 期内委托加工商有河南华冠养元饮料有限公司、四川华冠食品有限公司、滁州华冠饮料有限公司, 公司委托加工产品主要为核桃乳、核桃大豆乳、核桃花生露、核桃杏仁露等植物蛋白饮料,主要 供应河南南部、湖南、湖北、四川、重庆及其周边市场。 公司委托加工的模式是去料加工,即公司提供全部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由委托加工厂加工 成产成品,产成品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公司与河南华冠、四川华冠、滁州华冠分别签署年度《委 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方在各环节的安全质量控制方面执行与公司相同的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包 括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出厂的整个链条,以确保委托加工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有经销和直销。其中,经销模式是主流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的产品 通过卖断方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零售终端商,最后由零售终端商直接销售给 消费者。 公司经销模式的运行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产品销售,即公司的产品主要通过卖断方 式直接面向经销商销售,再由经销商向零售终端商销售,最后由零售终端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二是服务于产品销售,公司对经销商指导、支持与管理,公司的指导、支持与管理覆盖包括经销 商、零售终端商的整个销售渠道,主要围绕四个方面:一是对品牌进行持续建设和维护;二是对 与经销商合作全程进行动态监管;三是对经销商的经销活动进行全程指导;四是根据经销商经销 公司产品的普遍需要或一年中不同时期的市场特点,制订和实施覆盖全部市场、部分市场和特定 网点的具体市场政策,公司通过提供搭赠品、外购促销品或报销费用的方式支持经销商执行,或 要求经销商自担费用执行,并对经销商执行效果进行考核,对考核达标的经销商给予奖励。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依据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大类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 造业”,小类为“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具体类别为植物蛋白饮料行业。随着国民经济的 持续增长,消费者健康消费意识不断提高,随之带来的饮食结构的改变,植物蛋白饮品自带“绿色、 天然、健康”的产品属性,契合了消费观念升级方向,消费群体不断扩大。 行业内的主要产品根据原材料的不同可分为核桃露(乳)饮料、杏仁露(乳)饮料、花生露 (乳)饮料、椰子汁(乳)饮料、豆奶(乳)饮料等品种。上述品类中的代表企业多数属于区域 强势企业,整体植物蛋白饮品的市场规模和影响力仍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随着近年来众多快消 品厂家先后进入植物蛋白饮品领域,对消费者的综合影响不断提高,植物蛋白行业的整体市场规 模和消费规模将进入持续发展阶段。而我公司品牌作为核桃乳细分品类的领导品牌,也将迎来良 好的市场发展机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15,066,726,493.73 15,110,238,657.01 -0.29 15,292,066,900.35 营业收入 4,427,115,659.46 7,459,290,694.08 -40.65 8,144,243,871.81 归 属于上 市公司 1,577,853,629.36 2,695,295,487.24 -41.46 2,836,983,603.12 股东的净利润 归 属于上 市公司 1,102,373,688.13 2,239,520,592.50 -50.78 2,420,210,462.45 股 东的扣 除非经 常 性损益 的净利 润 归 属于上 市公司 11,838,342,115.02 12,413,464,847.63 -4.63 11,970,063,005.22 股东的净资产 经 营活动 产生的 1,080,826,788.59 1,671,449,718.82 -35.34 2,063,627,454.11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1.2468 2.1298 -41.46 2.257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加 权平均 净资产 13.13 22.85 减少9.72个 27.00 收益率(%) 百分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277,740,050.58 505,833,055.35 1,235,754,129.10 1,407,788,424.43 归属于上市公 司 525,961,963.15 181,487,556.22 460,989,860.32 409,414,249.6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东的扣除非 经 398,115,530.69 132,267,713.02 270,086,466.59 301,903,977.83 常性损益后的 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 -711,422,409.29 658,561,223.81 -465,199,655.56 1,598,887,629.63 现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2,6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1,33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结情况 股东 条件的股份 (全称) 减 量 (%) 股份 数 性质 数量 状态 量 姚奎章 44,608,033 267,648,195 21.15 265,939,618 无 - 境内自然人 雅智顺投资 38,703,265 232,219,592 18.35 232,219,592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李红兵 20,881,812 125,290,872 9.90 0 无 - 境内自然人 范召林 20,867,739 125,206,435 9.89 0 无 - 境内自然人 高森林 6,455,350 38,732,097 3.06 0 无 - 境内自然人 邓立峰 3,976,937 23,861,617 1.89 0 无 - 境内自然人 李志斌 3,945,851 23,675,103 1.87 0 无 - 境内自然人 邢淑兰 3,943,051 23,658,303 1.87 0 无 - 境内自然人 李营威 3,925,775 23,554,647 1.86 0 无 - 境内自然人 润艳英 3,921,231 23,527,383 1.86 0 无 -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姚奎章先生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行动的说明 姚奎章先生直接持有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 34.87%的股权,并担任其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是对其存在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与其存在一致行动 关系。范召林先生和李红兵先生均直接持有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 16.38%的股权,是其主要个人投资者。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植物蛋白饮料等 47.37 万吨,销售 48.73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44.27 亿 元;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8 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决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 调整。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 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集团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 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元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529,534.46 预收账款 -1,694,604,458.86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针对附有销售折扣的销售, 收入确认以扣除折扣后确认,按照预计销售折扣 合同负债 1,499,649,963.59 确认负债。 其他应付款 156,863,563.08 其他流动负债 194,954,495.27 未分配利润 -133,334,028.62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701,324.77 预收款项 -1,947,469,570.92 合同负债 1,723,424,399.05 其他应付款 268,984,100.71 其他流动负债 224,045,171.87 未分配利润 -228,282,775.94 (续)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12,120,537.62 营业成本 96,002,514.17 销售费用 -96,002,514.17 所得税费用 -17,171,790.30 净利润 -94,948,747.3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94,948,747.32 少数股东权益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12.31 2020.01.01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245,103.84 45,774,638.30 23,529,534.46 预收款项 1,694,604,458.86 -1,694,604,458.86 合同负债 1,499,649,963.59 1,499,649,963.59 其他应付款 77,055,258.41 233,918,821.49 156,863,563.08 其他流动负债 194,954,495.27 194,954,495.27 未分配利润 7,967,759,273.17 7,834,425,244.55 -133,334,028.6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12.31 2020.01.01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01,902.53 32,231,436.99 23,529,534.46 预收款项 1,694,604,458.86 -1,694,604,458.86 合同负债 1,499,649,963.59 1,499,649,963.59 其他应付款 69,239,880.63 226,103,443.71 156,863,563.08 其他流动负债 194,954,495.27 194,954,495.27 未分配利润 6,466,152,154.99 6,332,818,126.37 -133,334,028.62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期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河北养元、滁州养元、河南养元、鹰潭养元、养元商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