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3167 股票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2018-083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
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期限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鉴于该议案的有效期即将
到期,公司决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
的经济效益,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自有资金,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 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由受
托金融机构将闲置资金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低风险浮动收益型
人民币理财产品,以及实力雄厚的上市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和
低风险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以及固定收益类债券和国债
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
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
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 实施方式:
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
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
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
投资额度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
分散投资策略,分散投资不同期限的保本型理财、保本保收益
型理财及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
部负责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
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
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
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
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
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
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
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期限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鉴于该议案的有效期即将
到期,公司决定在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中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我们认为继续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中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
司资金周转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要及时进行跟踪并评
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