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16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经过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我们同意将
如下议案提交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如
下: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确认 2019 年日常关
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19 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经营和企业发展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
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辽渔集团及控股子公司盘锦辽河油田大力能源有限公司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项关联交易均已签订了关联交易协
议,该等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不存在重大变更的情形;各项关联交易遵守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
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
根据2019年度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公司拟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19年度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
经调查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作为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业务过程中能够坚持审
计准则和相关的制度,很好地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
务,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事务,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事务,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4 月 15 日
(此页无正文)
方红星 ____ 李 辉 __
唐 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