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基于我 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 作指引》及《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事项。 2020 年 6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 李 辉 唐 波 董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