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农 业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的议案》;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 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 材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用于日常经营,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 司运营能力,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利用的合理需要,公司的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20 年 7 月 20 日 (此页无正文) 李 辉 唐 波 董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