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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轮渡: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17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相关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本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经营,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
高公司运营能力,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利用的合理需要,公司的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
品,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要及时进行跟踪并评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议
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020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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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辉          唐   波




董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