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4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授予的 1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
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因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锁要求,计划
对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计 3,437,100 股(其中 13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4,400 股,剩余 22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三期解除
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62,7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实施
考核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回购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3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437,100 股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