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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创环保: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6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浙江德拓智控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拓智控”)
       增资金额: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3,600 万元向德
       拓智控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德拓智控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600 万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对德拓智控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概述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
套装置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1)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
为浙江德拓智控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2)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
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公司现有厂区内)变更为浙江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
(德拓智控厂区内);(3)项目的投资总额由人民币 12,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
币 8,223 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
及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为保障变更后的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顺利实
施,公司以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专户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德拓智控进行增资:公司将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3,600 万元向募
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德拓智控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德拓智控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6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德拓
智控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7 号)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180.00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 2,2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5,93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
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451.20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78.80 万元人民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0 号)。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承   已累计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与承诺投入金
                                     诺投资总额     金额
                                                                 额的差额
  年产 10,000 立方米高性能烟气脱氮
                                       1,500.00       553.22        -946.78
  (脱硝)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
                                       5,680.00     2,180.92      -3,499.08
  置产业化项目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00.00       418.36      -1,081.64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     2,000.00           0.00


  补充流动资金                         3,800.00     3,800.00           0.00

                 合计                 14,480.00     8,952.50      -5,527.50
    三、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德拓智控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马欢路 398 号科创园 A 幢 1302-1 室
    法定代表人:赵博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24 日
    经营范围:智控装备、锂电池材料、锂电池设备系统集成、烟气净化环保设
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
(除危险、放射性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及污染修复工程的咨询、设计、及
总承包服务;货物进出口。
    德拓智控相关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项   目
                                                (未审计)
           总资产                                                   2,830.92
           总负债                                                   1,831.00
       所有者权益                                                      999.92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8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德拓智控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其增资,是基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3,600 万元向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德拓智控进
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德拓智控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6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德拓智控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体德拓智控增资,
是基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体德拓智控增资,是
基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无
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