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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创环保:603177:德创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9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浙江德创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以下分别简称“《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0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
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忠智先生、独立董事杨长勇
先生和董事赵博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杨忠智先生
担任,符合《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
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
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
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绍兴越信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购买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
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了
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审计委员会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现场考察等途径,积极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提升内部控制的检查
监督能力。经审阅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有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各季度财
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也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
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进行审计工作,审计委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
协调工作,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
听取各方意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促使公司各部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和专业委员会,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
运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
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职能,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职
能,推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规范与提升,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吕岩:




    杨长勇:




    赵   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