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3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王则斌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春生先
生为公司董事;王中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
员具有履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选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续聘江
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2018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8 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会议所有委员全部出席并认真审议,并对所有议案表示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
业”)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公
证天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证的原则,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审计机构会计师进场前,我们就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
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重大事项。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管
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履职过程中,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在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内外部审计工作的
沟通与协调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
2019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忠实勤勉履职。并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
为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
经营,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