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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研院: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3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8 年度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

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18 年度忠实勤勉,严格谨慎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尽职尽责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中杰: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

士,高级会计师。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曾任河南三

门峡煤矿成本科长、财务处长、总会计师,北京万东医疗总公司集团

总会计师,广西矿业投资基金总裁,现任北京连城国际顾问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关创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北京董监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

   王则斌,男,1960 年 9 月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

州大学 教授。1986 年 7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学

专业教师;1992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苏州大学会计学系支部书

记;2002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苏州大学会计学系主任;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7 月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副院长;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11 月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执行院长。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
业会员、江苏省会计学会理事、江苏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苏州市会

计学会常务理事。现同时兼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002075.SZ)、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002491.SZ)、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002839.SZ)、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

董事。2015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顾建平: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教授。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现任苏州大

学苏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并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

司(002091.SZ)、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603828.SH)独立董事。

2015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现场会议 8 次,3 位独立董事全部出

席。

   2018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独立董事顾

建平、王则斌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履行职责;2018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召开 1 次会议,独立董事王中杰、顾建平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履行

职责;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独立董事王则

斌、王中杰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履行职责。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其中独立董事王则斌亲自出
席 3 次,独立董事顾建平亲自出席 2 次,独立董事王中杰委托出席 2

次。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表决情况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管理情况的基础上,

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的情况下,各项议案都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在表

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和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实际履职过程中,独立董事通过实地走访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与管理层充分沟通、与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多层面了解公司的经营

治理情况。

   上市公司在此过程中给独立董事提供了足够的便利,并积极主动

与独立董事沟通,在审议具体事项时提供了足够的资料,以便我们做

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18 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现大股东或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

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8 年度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合理的。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8 年公司不涉及需要进行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况。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所自被聘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对

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

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

此,我们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在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 8,800 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5 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80 万元,并以

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股本 4 股,合计转增股本 3,520 万股。我们认

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是在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和未来长远发

展的情况下,对股东作出的合理回报。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在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
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所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不存在虚假记载,不存在误导性陈述。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执行情况良好,

能有效预防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

    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能够为

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提供保

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

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

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督促公
司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合法权益。

   2019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尽责履职,充分保护股东权益。并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出专业性意见,助力公司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则斌、顾建平、王中杰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