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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研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11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2 年度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

况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在 2022 年度忠实勤勉,严格谨慎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力,尽职尽

责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现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袁建新: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1985 年至今一直在苏州大学任教,现为

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主持 20 多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

文 40 余篇。担任江苏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市专家咨

询团专家。兼任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有

控股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韩坚: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区域经济、金融与

投资。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多项省部级课题,在财政研究、中国

软科学等杂志发表论文 40 余篇。1998 年 6 月毕业于兰州大学,获经

济学硕士学位,2007 年 6 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

位,现在苏州大学商学院任教。兼任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
鼎股份有限公司、威格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

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丹云:女,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就职于苏州冶金机械厂、苏州益友实业总公司、江苏华星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明诚事务所有限公司,现任苏州瑞亚会计师

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兼任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鼎

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2 年度 3 位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均全部出席。

   2022 年度 3 位独立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均全部出席。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管理情况的基础

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

或弃权票的情况,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现场考察和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实际履职过程中,独立董事通过实地走访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与管理层充分沟通、与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经营

治理情况。
   上市公司在此过程中给独立董事提供了足够的便利,并积极主动

与独立董事沟通,在审议具体事项时提供了足够的资料,以便我们做

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现大股东或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监管协议,已

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 年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所自被聘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对审计工
作勤勉尽责,坚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

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此,我

们发表了事前认可以及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 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6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27,796,794.85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
为20.02%。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股,合计
转增股本83,473,859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0,843,151
股。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是在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和

未来长远发展的情况下,充分关注了股东的回报,有效的维护了股东

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在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

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不存在虚假记载,不存在误导性陈述。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执行情况良好,

能有效预防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能够为

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提供保

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

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

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督促公

司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袁建新、韩坚、李丹云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