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8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烟台亚通精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的
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转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进行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邓国华
沙 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