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精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4-27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烟台亚通
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客观、
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在 2022 年度发生的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2022 年度
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31,743.37 万元,全
部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27.51%。公司对外担保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
存在向全资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行为,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的并延续至 2022 年年末的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
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外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违规担保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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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国华 沙 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