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精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1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不会对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
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6 号》要求执行。除
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