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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公牛集团: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19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
公司 2019 年度的有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
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生变化。
    (一)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谢韬先生,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英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新加坡国
籍。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Agria Corporation 首席执行官,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
China Yuchai International Limited 独立董事,公牛集团独立董事。
    张泽平先生,197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基础教育学院教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
中国驻马其顿共和国大使馆领事部主任。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华
东政法大学国际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
捷铭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拉夏贝
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宜搜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牛
集团独立董事。
    何浩女士,197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经理,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客户部财
务总监。现任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红星美凯龙高盛产城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星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星铎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星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星宇
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星浩凯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上
海丽浩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美珑互动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
美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星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西藏奕盈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常州盈鸿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家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
司监事,上海星琴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爱琴海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公牛集团独立董事。
    (二)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
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谢韬            3           3          0          0           2

  张泽平           3           3          0          0           2

   何浩            3           3          0          0           2

   (二)参与公司治理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治理、经营管理
和发展等状况。在履职过程中,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并通过电话和
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
据,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正常
发生的,具有其必要性;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关于确认 2019 年度 1-6 月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 1-6 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基于公司实际情
况而正常发生的,具有其必要性;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3.同意公司 2019 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年度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按照规定召集、参与各委员会
历次会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
会计师充分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并提出建议,勤勉尽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所具备的企业管理、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
经验,充分发挥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独立、尽责、诚信和勤勉的态度,按照《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以及财务
状况,并针对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韬、张泽平、何浩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