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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公牛集团: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 年 7 月 6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1.38 万股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牛集团”)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
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5 月 9 日出具了《公
       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的调整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确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3 日,该授予日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 年 6 月 3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6.13 元/股
           3.本次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在资金缴纳过程中,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3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 1.44 万股。因此公司本
       次实际向 441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61.3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实际授予   占公司本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告日股本总
                                                     (万股)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蔡映峰             董事、副总裁               1.25        2.04%      0.0021%

 2         刘圣松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88        3.06%      0.0031%

 3         周正华             董事、副总裁               1.31        2.13%      0.0022%
 4          李国强                   副总裁                         1.38           2.25%           0.0023%

 5          张丽娜               副总裁、财务总监                   0.75           1.22%           0.0012%

核心高层管理人员(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
                                                                   54.81          89.30%           0.0913%
      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合计(436 人)

                         合计                                      61.38         100.00%           0.1022%
          注:1、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除上述 13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登记的
      其他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名单、数
      量情况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
      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公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6 号),审验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公司已收到 441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
   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6,728,594.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613,8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6,114,794.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 61.38 万股,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600,000,000 股增加至 600,613,800 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良机实
   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2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00%,本次授予
   登记完成后,宁波良机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53.94%,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证券类别                                         (+,-)
  (单位:股)                                   股权激励定向增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发股票
1、限售流通股         540,000,000       90.00%             613,800   540,613,800       90.01%
2、无限售流通股        60,000,000       10.00%                   -    60,000,000        9.99%
3、股份总数           600,000,000    100.00%               613,800   600,613,8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
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3 日,根
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 2020 年-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61.38           5,809.62      2,202.81   2,420.67    944.06     242.07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
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