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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公牛集团: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生产所需的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一、期货套期保值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大宗材料特别是铜、银、塑料粒子、纸浆等现货
的价格基本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冶炼商、贸易商、消费商等都以交
易所每日的价格走势作为定价的标准,企业在价格发现的基础上,通过期货市场
交易锁定经营利润与规避风险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
    由于公司铜、银、塑料粒子、纸浆等大宗材料需求量很大,材料的价格波动
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通过大宗原材料的期货交易辅助正常的
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来确定开展期货业务的
规模,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数量与资金,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公
司建立套期保值操作管理制度,加强期货业务的风险管控。
    二、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一)期货业务品种:铜、银、塑料粒子、纸浆等,涉及的主要结算币种为
人民币。
    (二)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
(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
    (三)交易对手:大宗材料生产商、期货经纪公司。
    (四)流动性安排(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五)其他安排:期货业务主要使用现汇,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方式。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
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幅度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
货套期保值损失。
    (二)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
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
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三)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四)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
来损失。
    (五)系统风险:全球型经济影响导致金融系统风险。
    (六)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来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建立《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操作,确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
有效控制。
    (二)公司期货业务仅限于各单位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不以
逐利为目的,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针对已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
适时在期货市场对原料进行买入保值,锁定原材料价格,针对未确定产品价格的
订单,依据对整体金融与商品市场的深入分析,采取一定比例进行买入保值。
    (三)在制定期货交易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规避由于资金问题造成
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风险。
    (四)公司期货交易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
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五)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
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因大宗商品期货市场波动性较大,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风险。综上,对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