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我们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公司关于 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相关事项的报告,经仔细研究作出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金额占 同类型业务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韬、张泽平、何浩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