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关 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 经营过程中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正常发生的,具有其必要性。发生的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占同类型业务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韬、张泽平、何浩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