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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06-05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47人调整为542人。
    ● 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9.27万股调整为68.75万股。
    ● 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90.15元/股调整为88.15元/股。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
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8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
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出具
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
    (三)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文
件中的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解除限售条件及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等
内容进行修订。
    (四)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五)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关于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为:
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47 人调整为 542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9.27 万

股调整为 68.75 万股。
    (二)关于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
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90.15 元/股-2.00 元/股=88.15 元/股(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
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90.15 元/股调整为 88.15 元
/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董事会对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
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
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及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
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及其确定的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与数量及其确定的过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