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399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
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的相关事宜。
       二、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
格。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韬、张泽平、何浩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