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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
    三、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
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
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四、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一)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由 670 人调整为 669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5 万股调整为 154.89 万股。除
上述调整外,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三)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子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以 2022 年 5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69 名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4.89 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63.06 元/股。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韬、张泽平、何浩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