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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2-11-23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11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到期收回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合计 5,000 万元,收到收益
    18.70 万元。
     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
      1.投资种类:券商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5,000 万元
      3.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
    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
    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
    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
    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
    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购买兴业证券兴动系列自动赎回浮动收益凭证第 79
  期(中证 500 看涨)5,000 万元。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公司于近日收回本金合计 5,000 万
  元,收到收益 18.70 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
  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为 5,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59.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567,000,000.00 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503,208,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
  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出具的《公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的管理方式,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
         (四)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国金证券股    券商理   国金证券涨跌宝价差系列135期
                                                     5,000.00   1%-6.4%        —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收益凭证(中证500看涨型)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
47天                             —                  —          —            否
           动收益

2.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国金证券涨跌宝价差系列 135 期收益凭证(中证 500 看涨型)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型收益凭证
产品风险等级        R1(低风险等级)
产品期限            47 天
挂钩标的            中证 500(000905.SH)
期初价格            起息日挂钩标的收盘价
期末价格            到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
执行价格 1          期初价格*100.00%
执行价格 2          期初价格*110.00%
                    如挂钩标的为指数,价格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2位;如挂钩标
                    的为ETF,价格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3位。
                    标的价格指期初价格、期末价格、执行价格、敲出价格等标的相关
标的价格保留位数
                    价格。
                    对于指数类的标的证券,收盘价格以其指数发起人公布的价格为准;
                    其他标的证券的收盘价格以标的证券所在交易所公布的价格为准。
产品收益率(年化) 固定收益率(年化)+浮动收益率(年化)
固定收益率(年化) 1.00%,年化收益率
                   若挂钩标的期末价格≥执行价格2,则浮动收益率=5.40%
浮动收益率(年化) 若执行价格1≤挂钩标的期末价格<执行价格2,则浮动收益率=(期
说明               末价格-执行价格1)/期初价格*54.00%
                   若挂钩标的期末价格<执行价格 1,则浮动收益率=0.0%
本期发行规模        不超过 5000 万,以实际发行金额为准
                    投资者人数不超过 200 人;其中如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
                    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产品的,应该穿透合
投资者人数上限      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如以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
                    公募基金及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为投资者的,不再穿透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合同签署日期        2022 年 11 月 22 日
投资本金金额        5,000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11 月 24 日(如起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
起息日
                    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2023 年 1 月 10 日(如起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
到期日
                    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2023 年 1 月 12 日(兑付日为到期日后第 2 个交易日,若到期日顺
兑付日              延则兑付日也相应顺延。顺延后的兑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
                    则继续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兑付安排           兑付日一次性兑付,以现金方式兑付
 兑付金额           认购金额+投资收益
 提前赎回           本期产品不支持投资者提前赎回
 提前购回           本期产品不支持发行人提前购回
 份额转让           本期产品不支持投资者份额转让
                    投资收益=投资本金×产品收益率(年化)×产品期限÷365,精确
                    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协议所列产品期限供参考,因提前终止或非交易日顺延等原因,
 投资收益计算方式   产品实际存续天数可能会短于或长于本协议所列明的存续天数,产
                    品实际存续天数以起息日(含)起至正常到期日或提前到期日(不
                    含)的自然日天数为准。若本协议无特殊约定,则投资本金即为认
                    购金额。
                    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据国家法规的规定履行
 税费
                    纳税义务。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
                    否
 担保
                    如果产品正常到期后(除拒绝或暂停兑付的情形外),国金证券未
                    按时足额兑付,国金证券应向投资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逾期违约
                    金为应付款×违约利率×逾期天数。若本协议无特别条款约定,则
 违约情形及处理     违约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五。
                    如果国金证券发生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
                    结等情形,将在依法处置公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收益凭
                    证持有人进行补偿。

    3.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
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国金证券涨跌宝价差系列 135 期收益凭证(中证 500 看涨型)投
资期限为 47 天。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
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4)。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
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
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
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
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3.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547,390.47                 1,601,459.59
          负债总额                                471,815.31                   448,911.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75,575.16                 1,150,923.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1,432.67                   198,114.27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474,282.63 万元,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
为 1.0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
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
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结构性存款          65,000.00         55,000.00       2,183.10       10,000.00
  2       券商理财产品          78,000.00         12,000.00       1,104.33       66,000.00

           合计                           —             —       3,287.43       76,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91,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8.46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18
              目前已使用的募集资金理财额度                                       76,00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理财额度                                        74,000.00
                     总募集资金理财额度                                         150,000.00

注:公司滚动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实际投入金额与实际收回本金均指期间单日最高投入或回收的余额。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