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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环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4-25  

                        公司代码:603206                          公司简称:嘉环科技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嘉环科技            60320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红军                                乔继虎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
         办公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10幢
                                                                 号10幢
           电话            025-84804818-891                      025-84804818-891
         电子信箱          IR@bestlink.com.cn                    IR@bestlink.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目前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1)通信业全年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
    2024 年 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3 年通信业统计公报》,2023 年,通信业电信业务量

收稳步增长,连续 5 年投资实现正增长,算力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力推进网络强国

和数字中国建设,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5G、千兆光网等网络基础设施日益完备,

各项应用普及全面加速,行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电信业发展提质增效明显,2023 年,电信业按照上年价格计算的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

16.8%,比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增速快 8.7 个百分点,有力拉动服务业回升向好。全年完成电信业

务收入 1.68 万亿元,同比增长 6.2%。行业拓展数字化转型服务成效凸显,业务结构呈现移动互

联网、固定宽带接入、云计算等新兴业务“三轮”驱动特点,其中,云计算和大数据收入较上年增

长 37.5%,增势突出。2023 年,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铁塔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4,205 亿元,

比上年增长 0.3%。其中,5G 投资额达 1,905 亿元,同比增长 5.7%,占全部投资的 45.3%。自 2019

年 5G 商用以来,通信业投资已连续 5 年保持正增长,连续 4 年的年投资规模超 4,000 亿元,其中

5G 累计投资超过 7,300 亿元。

    行业融合应用深化拓展。截至 2023 年底,行业共发展 5G 虚拟专网数量 3.16 万个,达上年末

数量的 2.2 倍。5G 行业应用从点状示范向部分领域规模化复制演进,5G 应用案例数超 9.4 万个,

已融入 97 个国民经济大类中的 71 个,覆盖 7 成大类行业,并在采矿、电力、港口等行业规模复

制;实现我国 31 个省(区、市)所有地市覆盖。“5G+工业互联网”加快推广,5G 全连接工厂陆

续落地,推动 5G 应用从外围辅助向核心生产控制环节拓展,5G 网络的时延、可靠性等指标为生

产业务稳定性提供保障。截至 2023 年底,全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 1,162 万个,其中 5G 基站为

337.7 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 29.1%,占比较上年末提升 7.8 个百分点。

    (2)通信行业政策持续催化,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2023 年 1 月,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提出 2023 年出台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

设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 5G 和千兆光网建设,完善工业互联网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应用

体系,推进 5G 行业虚拟专网建设。

    2023 年 4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加强 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

的通知》,提出到 2025 年,我国旅游场所 5G 网络建设基本完善,5G 融合应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5G+智慧旅游繁荣、规模发展。明确提出加强重点旅游区域 5G 网络覆盖;

创新 5G+智慧旅游服务新体验;建设 5G+智慧旅游样板村镇等任务。

    2023 年 5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4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推进“双千兆”网络统筹集约建设,强化 5G 基
站站址及机房、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需求统筹,严格杆路、管道、机房、光缆、基站接入传输线

路等设施的共建共享流程,支持 5G 接入网共建共享,推进 5G 异网漫游。

    2023 年 6 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

作的通知》提出,2023 至 2025 年,拟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引导

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

深度融合。

    2023 年 10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等 6 部门联合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从计算力、运载力、存储

力以及应用赋能四个方面提出了到 2025 年发展量化指标,引导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计算力

方面,算力规模超过 300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 35%。运载力方面,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

集群间基本实现不高于理论时延 1.5 倍的直连网络传输,重点应用场所光传送网(OTN)覆盖率

达到 80%,骨干网、城域网全面支持 IPv6,SRv6 等新技术使用占比达到 40%。存储力方面,存

储总量超过 1800EB,先进存储容量占比达到 30%以上。应用赋能方面,围绕工业、金融、医疗、

交通、能源、教育等重点领域,各打造 30 个以上应用标杆。

    2023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

到 2024 年底,超过 8 万个重点场所实现移动网络深度覆盖,2.5 万公里铁路和 35 万公里公路、150

条地铁线路实现移动网络连续覆盖。移动网络下行均值接入速率不低于 200Mbps,上行均值接入

速率不低于 40Mbps,卡顿、时延等主要业务指标加快改善,移动网络达标速率占比不低于 90%。

到 2025 年底,超过 12 万个重点场所实现移动网络深度覆盖、3 万公里铁路和 50 万公里公路、200

条地铁线路实现移动网络连续覆盖。5G 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持续完善,5G 流量占比显著提升。

移动网络下行均值接入速率不低于 220Mbps,上行均值接入速率不低于 45Mbps,卡顿、时延等主

要业务指标全面优化,移动网络达标速率占比不低于 95%。我国 4G 网络已全面覆盖城乡,5G 网

络覆盖逐步从“市市通”到“县县通”并持续向乡镇、行政村等延伸。推动“信号升格”,不仅有利于

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还将进一步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

    2023 年 12 月,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 2024 年要推动信息通信业高质量

发展。统筹“建、用、研”各项工作,推进 5G、千兆光网规模部署,加快布局智能算力设施,加强

6G 预研。创新信息通信市场监管,纵深推进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完善应急通信预案和指挥体系。

推动 5G 规模化应用,出台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提升专

项行动,提升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水平。
    (3)数字中国全面建设,数字经济乘势而行

    随着网络基础建设技术的不断夯实,信息通信技术服务需求的领域不断拓展。“新基建”趋势

下,以 5G 基站、IDC 数据中心、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处于下游需求驱动的高速扩张周

期,社会数字化转型的趋势带动了物联网、边缘计算、云通信等行业快速发展。

    2023 年 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要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加快 5G 网络与千兆光网

协同建设,深入推进 IPv6 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

同时,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

合,在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二是

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强化数字化能力建设,促进信息系统网络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

业务高效协同。三是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大力发展网络文化,加强优质网络文化产品供给,

引导各类平台和广大网民创作生产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产品。四是构建普惠便捷的数

字社会。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大力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国家智慧教育平台

等。五是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推动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加快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

信息化体系等。

    2024 年 3 月,《政府工作报告》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

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

业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深入推

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

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建设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平

台企业在促进创新、增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大力推动数据开发开

放和流通使用。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

    公司在力争传统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政企行业智能化业务,

以服务赋能各政企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公司依托与通信设备商的合作,通过 CT、IT、DT 项目实

施,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化服务解决方案能力,公司深入政企行业,拓展场景化服务能力,业务向

纵深推进,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目前公司政企行业智能化已拓展至包括电力能源、智慧

交通、智能家居、智慧校园、智慧园区、智慧水务、智慧工厂等领域。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网络建设服务、网络运维

服务、信息通信系统软件调试服务、网络优化服务、ICT 教育培训服务及政企行业智能化服务。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初步搭建成“全国落地”的综合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平台,覆盖全国 31 个省份,

以地市为单位为客户提供全国快速响应落地的服务。主要客户包括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

通等运营商和中国铁塔,主流通信设备商,以及包括政府、电力能源、交通、智能家居、金融、

广电等多个行业在内的政企行业客户。

    (二)主要服务内容

    1、网络建设服务

    网络建设服务是指运营商等客户从具有资质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商中进行招标,随后信息通

信技术服务商按照网络规划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公司网络建设服务主要包括核心网建

设、传输网建设、无线接入网建设、有线接入网建设、通信基础配套建设及数据中心设备建设。

    2、网络运维服务

    网络运维服务具体包括综合维护、应急处理、专项保障,是指对信息通信设备、网络与系统

运行维护状态的支撑和维护,提供日常检查、维护、检修和运行状态监控、故障处理等具体支撑

服务,以保障各类有线、无线通信传输信号正常传输,各类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网络运维服务

主要对象包括 IDC 数据中心、通信机房、基站及配套、室分、直放站、WLAN、集团专线、家庭

宽带、传输线路、铁塔及天馈、各类信息化终端等。

    2023 年度,公司荣获“中国移动 2023 年一级集采 A 级供应商——网络综合代维服务专业”荣

誉,这也是公司继中国移动 2020 年首次开展集采供应商分级评选后,连续第四年获评 A 级,充

分体现了公司在通信行业综合代维服务细分领域的专业能力。

    3、信息通信系统软件调试服务

    公司信息通信系统软件调试服务是指从事核心网、无线网、数据通信网、传输网、接入网、

IT(大数据、云计算、服务器等产品服务)在内的多产品项目交付、技术支持等服务,主要包括

设备开局、业务部署、业务割接等,提供端到端、一体化服务解决方案。

    4、网络优化服务

    网络优化服务是指通过网络优化工具及信息化系统平台,对各项网络业务指标进行专业测试,

并对测试结果分析评估后拟定分析报告,提出网络参数调整、系统设备调整与优化方案,并加以

实施,从而保障网络稳健运行、提升网络运行效率、增加客户网络社会经济价值。按照具体服务
场景划分,公司网络优化服务可分为无线工程网络优化、无线日常网络优化、无线专项网络优化。

    5、ICT 教育培训服务

    ICT 教育培训系公司为运营商、通信设备商、政企行业、高校等提供 ICT 领域的培训服务,

以帮助客户实现快速发展储备专业合格人才,为产业升级培养相关应用型创新技术人才。公司已

与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结合 ICT 技术和公司项目交付经验,制定了贴合岗位需求的课程体

系和培训内容,为行业提供稳定的复合型人才输出渠道,提升了 ICT 领域人才的基本业务技能与

职业素养,提高了公司在 ICT 领域的影响力,为公司长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政企行业智能化服务

    政企行业智能化服务系公司基于网络建设、优化、运维、信息通信系统软件调试服务等业务

服务能力,紧跟技术发展及产业政策变化趋势,结合 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各政

企行业,助力其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具体业务服务内容包括:建设期间,为客户提供工程服务、

专业服务及定制开发服务。目前公司政企行业智能化已拓展至包括电力能源、智慧交通、智能家

居、智慧校园、智慧园区、智慧水务等领域。

    (三)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运营商及通信设备商,以及包括政府、电力能源、交通、智能家居、金融、

广电等多个行业在内的政企行业客户。客户根据自身需求,通过招投标和协商谈判等形式采购其

所需的各类服务,公司销售主要是通过参加客户组织的招投标实现。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开展及日常运营涉及的物资及劳务等。物资采购主要包括设备材

料等,采购认证部根据询比价或者目录价进行采购。

    3、服务模式

    在管理和组织基础方面,公司基于较为丰富的人才储备、培训机制以及精细的管理机制等,

采取矩阵式的管理组织构架进行 TMO(技术管理办公室)、PMO(项目管理办公室)模式业务管

理,具备端到端的 IT 系统支撑能力及资源共享能力。
                                              服务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6,292,792,662.90    4,521,489,630.53                 39.18 2,869,995,25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202,280,734.77    2,084,266,361.55                 5.66      900,785,639.55
 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4,350,724,730.36    3,931,649,947.19                10.66     3,554,749,22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85,606,519.18      213,544,590.65                -13.08      210,397,199.4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9,806,514.14      182,281,934.29                -12.33      192,858,221.6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4,982,720.27      -298,122,450.18                            -51,182,763.6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8.68             12.83     减少4.15个百分点                26.60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1                0.76              -19.74                0.9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1                0.76              -19.74                0.92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838,192,352.94      1,043,154,014.87     868,611,739.95    1,600,766,62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3,001,648.12         46,551,676.66      31,156,138.03       74,897,056.3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7,312,293.24         40,900,848.78     25,187,969.88         66,405,402.24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99,155,696.83      -153,387,122.62      -109,761,104.61        847,286,644.33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4,70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4,05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
                                                            持有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或冻结情况          股东
                                                            售条件的
        (全称)          增减         数量         (%)                  股份       数       性质
                                                            股份数量
                                                                         状态       量
 宗琰                   0            90,329,450     29.60   90,329,450      无       0   境内自然人
 秦卫忠                 0            90,309,450     29.59   90,309,45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南京环智投资管理合
                        0            19,361,100      6.34   19,361,100      无       0          其他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元奕和股权投资
                      0               9,000,000      2.95    9,000,000      无       0          其他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昌晟兴股权投资
                      0               9,000,000      2.95    9,000,000      无       0          其他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209,000    4,240,994      1.39           0       无       0          其他
 伙)
 安徽信安基石产业升
 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209,000    4,240,994      1.39           0       无       0          其他
 合伙)
 汪燕                   952,220       1,721,154      0.5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1,309,211     1,309,211      0.43           0       无       0          未知
 司
 冷忠华                 863,800         863,800      0.28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在上述股东中,宗琰、秦卫忠、南京环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明                                  (有限合伙)、南京元奕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昌晟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信安
                                 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公司
                                 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或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35,072.47 万元,同比增长 10.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8,560.65 万元,同比下降 13.0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