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环科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603206 证券简称:嘉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如下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通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
网络及计算机网络设计、工程施工、设备 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
调试;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 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
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劳务派遣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硬件销售;劳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派遣;增值电信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投 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资咨询除外);广电工程设计服务;道路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货物运输;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光纤光 维修和试验;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缆、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器设备、机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械设备、办公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城市及道路照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明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电子工程、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地基与基础工程、防雷工程、钢结构工程、 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
网络工程设计、施工;通信设备销售、租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赁、维修;计算机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防雷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制冷设备、 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空调的销售、安装、维修、技术服务;提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
供劳务服务;电力供应;房屋租赁、物业 成;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管理;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人力 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
资源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 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消防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经营活动)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
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
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
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
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
务派遣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
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
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通信设备销售;通
讯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
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广播电
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音响设
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
置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充电桩销售;电
力设施器材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安防设备销
售;光纤销售;光缆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
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制冷、空调设
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销售
代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讯设
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
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租赁服务(不含
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
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
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新增副董事长岗位等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嘉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
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
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通信网络及计算机网络设计、工程 围为: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施工、设备调试;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
电子产品、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开发、 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劳务派遣服务;道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硬件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
销售;劳务派遣;增值电信业务;社会经 安装改造修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电气
济咨询(投资咨询除外);广电工程设计 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安防工程设计、施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
工;光纤光缆、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 装、维修和试验;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
器设备、机械设备、办公设备销售;建筑 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
智能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 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程、电子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防雷工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程、钢结构工程、网络工程设计、施工; 件为准)
通信设备销售、租赁、维修;计算机设备 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5G 通信技
销售及售后服务;防雷技术服务;机电设 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备安装;制冷设备、空调的销售、安装、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
维修、技术服务;提供劳务服务;电力供 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
1 应;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面向成年人开 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
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 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智能控制系统集
证书类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停车场管 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
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 网数据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消防技
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调整经营范围。 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
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
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
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
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
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
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
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
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通信
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
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
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
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
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
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
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
置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充电桩销售;
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安防
设备销售;光纤销售;光缆销售;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
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
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
售;照明器具销售;销售代理;通用设备
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仪
器仪表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
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
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
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
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财务资助行为, 第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发生“财务资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助”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露。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三)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 审议:
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
10%;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
定的其他情形。 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三)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 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10%;
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
定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
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持。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的一名监事主持。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3 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
推举代表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
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
继续开会。 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继续开会。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至少有 1 位会计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至少有 1 位会计
4
专业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 专业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长 1 人。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重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重
大交易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大交易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交易事项(本 (一)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交易事项(本
章程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 章程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
日常交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日常交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价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价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公司购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公司购
5 买或出售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 买或出售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上、其他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上、其他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的,还应提交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的,还应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交易标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交易
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 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还应
东大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交易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交
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 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还应
东大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 万元;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超过 100 万元;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还应提交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还应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但交易标的(如股权) 额超过 1,000 万元;但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
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 万元;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过 100 万元;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还应提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还应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绝对值计算。 绝对值计算。
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 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
助”“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 助”“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
应当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 应当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
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适 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适
用前述标准。 用前述标准。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
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 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
款、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对控股 款、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 子公司担保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
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 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
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 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
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研发 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研发
项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项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先认缴出资权等)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先认缴出资权等)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的其他交易。上述购买或者出售的资产不 的其他交易。上述购买或者出售的资产不
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接受 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接受
劳务,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工程 劳务,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工程
承包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 承包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
售行为交易,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 售行为交易,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
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交易,仍包括在内。 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交易,仍包括在内。
(二)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对外担保事项: (二)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对外担保事项:
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担保行 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担保行
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 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
担保行为均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在审议 担保行为均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在审议
该等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 该等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财务资助事项: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财务资助事项:
除本章程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财务资 除本章程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财务资
助行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其他 助行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其他
财务资助行为均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在 财务资助行为均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在
审议该等财务资助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 审议该等财务资助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四)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关联交易事项: 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本条规定。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四)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关联交易事项:
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以上的关联交易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
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 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 5%以上的关联交易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款等);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议。
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
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
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研发项目;放弃 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
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 款等);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权等);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 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
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 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
者受托销售;存贷款业务;与关联人共同 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
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研发项目;放弃
务转移的事项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 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
他交易。 权等);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
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
(五)对于未达到前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 者受托销售;存贷款业务;与关联人共同
交易及日常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 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
定。 务转移的事项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
他交易。
日常交易是指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相
关的以下类型的交易:购买原材料、燃料 (五)对于未达到前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
和动力;接受劳务;出售产品、商品;提 交易及日常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
供劳务;工程承包;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其 定。
他交易;资产置换中涉及前述交易的,适
用本条第(一)项的规定。 日常交易是指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相
关的以下类型的交易:购买原材料、燃料
和动力;接受劳务;出售产品、商品;提
供劳务;工程承包;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其
他交易;资产置换中涉及前述交易的,适
用本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6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
7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
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
照,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