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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伍技术:赛伍技术: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2021-07-06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21年7月


                   7-1-1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11033 号《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
悉。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
“本保荐机构”)会同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申请人”
或“公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申报会计师”)和上海
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简称“发行人律师”),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逐一
进行落实,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补充说明或解释,
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引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文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7-1-2
                                                   目 录

问题 1..........................................................................................................4

问题 2........................................................................................................15

问题 3........................................................................................................18

问题 4........................................................................................................24

问题 5........................................................................................................36

问题 6........................................................................................................39

问题 7........................................................................................................51

问题 8........................................................................................................56

问题 9........................................................................................................59

问题 10......................................................................................................68

问题 11 ......................................................................................................75

问题 12......................................................................................................80




                                                     7-1-3
       问题 1、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
 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3.58%、56.21%和 55.73%。报告期内,公司对主
 要客户的销售集中度较高;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釆购的原材料金额占釆购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52.02%、61.52%和 71.76%,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等
 情况,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2)
 公司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
 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3)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釆购产
 品、釆购成本及其占比等情况,供应商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
 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4)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
 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断供
 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等情况,客户集中度较
 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一)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等情况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等情况如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           销售金额
                                                                       入比例
                                  2021 年 1-3 月
 1           阿特斯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12,025.21        19.92%
 2         晶澳太阳能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7,807.92        12.94%
 3          天合光能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6,943.31        11.50%
 4          KALYON               光伏封装胶膜           2,827.25         4.68%
 5          乐叶光伏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2,180.72         3.61%
                 前五名客户收入合计                    31,784.41        52.66%



                                       7-1-4
                                                                               占当期营业收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                 销售金额
                                                                                   入比例
                                            2020 年度
 1               阿特斯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35,952.93          16.47%
 2              晶澳太阳能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33,994.66          15.58%
 3               天合光能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26,890.92          12.32%
 4               乐叶光伏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18,522.61           8.49%
 5               东方日升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6,276.48           2.88%
                      前五名客户收入合计                          121,637.61          55.73%
                                            2019 年度
 1               阿特斯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41,678.68          19.52%
 2               天合光能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36,421.38          17.06%
 3              晶澳太阳能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20,061.15           9.39%
 4               晶科能源                  光伏背板                11,190.47           5.24%
 5               东方日升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10,678.93           5.00%
                      前五名客户收入合计                          120,030.62          56.21%
                                            2018年度
 1               阿特斯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25,482.54          13.20%
 2               天合光能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23,376.98          12.11%
 3              晶澳太阳能         光伏背板、光伏封装胶膜          21,369.63          11.07%
 4            韩华新能源集团               光伏背板                20,908.47          10.83%
 5               晶科能源                  光伏背板                12,332.06           6.39%
                      前五名客户收入合计                          103,469.68          53.58%
 注:客户系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披露。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属于行业惯例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背板、光伏 POE 封装胶膜等光伏材料产品,下游直接
 客户主要为全球主要光伏组件厂商,客户相对集中。根据 PV InfoLink 数据库统
 计,2020 年全球光伏组件前 10 名厂商出货量约为 114.1GW,占 2020 年全年总
 需求 140GW 的 81.5%,2021 年各大光伏组件厂家设定了积极出货目标,持续扩
 张新产线,预期全年前 10 大厂家的市占率将进一步提升至 9 成以上。

        2018-2020 年全球出货量前 10 名光伏组件厂商名单如下表所示:
       排名               2020 年公司              2019 年公司          2018 年公司



                                              7-1-5
   排名              2020 年公司                2019 年公司                    2018 年公司
    1                 乐叶光伏                       晶科能源                   晶科能源
    2                 晶科能源                  晶澳太阳能                     晶澳太阳能
    3                晶澳太阳能                      天合光能                  韩华 Q-Cells
    4                 天合光能                       乐叶光伏                   天合光能
    5                  阿特斯                         阿特斯                    乐叶光伏
    6                韩华 Q-Cells               韩华 Q-Cells                     阿特斯
    7                 东方日升                       东方日升                   东方日升
    8                 正泰光伏                       无锡尚德                   协鑫集成
    9                 First Solar                    正泰光伏                   无锡尚德
   10                 无锡尚德                       中利腾晖            正泰光伏、中利腾晖
数据来源:PV InfoLink数据库。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58%、56.21%、55.73%和 52.66%,主要客户均属于以上全球前 10 名光伏组件
厂商。

    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来股份
              未披露      未披露 225,472.30 44.34% 134,570.85           38.70% 108,778.58 40.42%
(300393)
  明冠新材
              未披露      未披露     63,019.91 68.60% 53,041.71         56.08% 53,609.28 61.86%
(688560)
  福斯特
              未披露      未披露 481,149.68 57.33% 311,042.67           48.77% 217,020.98 45.12%
(603806)
  乐凯胶片
              未披露      未披露     67,633.52 33.19% 49,569.00         23.46% 64,937.40 34.86%
(600135)
  回天新材
              未披露      未披露     37,400.57 17.29% 27,443.76         14.60% 32,326.06 18.58%
(300041)
 平均值          /            /     174,935.20 44.15% 115,133.60       36.32% 95,334.46 40.17%

  公司       31,784.41 52.66% 121,637.61 55.73% 120,030.62             56.21% 103,469.68 53.58%
注:客户系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披露。

    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总体较高,部分同行业公司如明冠新材
(688560)、福斯特(603806)总体或部分年度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高于公司。


                                             7-1-6
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高于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品类更
为集中,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应用行业与领域范围的不同导致公司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类产品收入占比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及产品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主营业务为四大板块,分
             别是光伏背板,光伏电池
  中来股份
             与组件,分布式系统应用             未披露       26.65%   37.18%    47.73%
(300393)
             开发与新能源业态创新开
             发。
             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
             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包括光伏组件封装材料
             (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
  明冠新材
             能电池封装胶膜等)、锂电           未披露       94.32%   98.01%    99.67%
(688560)
             池软包封装材料(动力与
             储能锂电池铝塑膜、3C 数
             码锂电池铝塑膜等)、特种
             防护膜等复合膜材料。
  福斯特     主营业务为光伏封装材料
                                                未披露       96.75%   97.55%    97.20%
(603806)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方向为图像信息材
             料、新能源材料,主营产
             品有太阳能电池背板、彩
  乐凯胶片
             色相纸、医用干式片、喷             未披露       48.10%   32.63%    42.78%
(600135)
             墨打印纸、信息影像材料
             加工用药液、锂离子电池
             隔膜等产品
             主营业务产品涵盖高性能
             有机硅胶、聚氨酯胶、丙
             烯酸酯胶、厌氧胶、环氧
             树脂胶等工程胶粘剂及太
  回天新材   阳能电池背膜,广泛应用
                                                未披露       19.61%   15.16%    10.12%
(300041)   在汽车制造及维修、通信
             电子、家电、LED、轨道交
             通、新能源、工程机械、
             软包装、高端建筑等众多
             领域
               平均值                             /          57.09%   56.11%    59.50%

                公司                        88.51%           95.31%   97.69%    97.64%
注:中来股份选取背膜作为同类产品,明冠新材选取光伏行业项下产品作为同类产品,福斯
特选取光伏封装材料行业项下产品作为同类产品,乐凯胶片选取光伏行业项下产品作为同类

                                        7-1-7
    产品,回天新材选取背膜作为同类产品。

        公司与明冠新材(688560)、福斯特(603806)产品结构更为相近,应用于
    光伏领域产品占比均为 90%以上,相应地,公司与两家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
    占比亦更为相近,因此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系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所致,属于行业
    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公司在光伏背板领域深耕多年,凭借创新的 KPF 型背板产品,与全球范围
    内诸多领先的光伏组件制造商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不但成为天合光能、晶
    科能源、乐叶光伏、阿特斯、晶澳太阳能等国内知名光伏组件厂商的重要供应商,
    也是韩华 Q-Cells、Adani 等国际知名光伏组件厂商的重要供应商,在行业内积累
    了一批优质的核心客户资源。

        公司以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扩大客户合作资源的同时,通过持续的技术
    创新深化、方案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强化等举措,不断契合客户对产品性能及应
    用需求,因此产品及服务得到客户广泛好评,公司品牌在行业内迅速推广,形成
    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因此,下游客户集中虽然具有行业普遍性,但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是基于
    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及技术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品牌效应不
    断放大,在光伏领域背板领域具有领先地位,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二、公司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
    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等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长   特殊利益安
                                                                             报告期内是
序号       客户      开发方式     合作历史         期的业务合   排或关联关
                                                                             否连续交易
                                                     作协议         系
1         阿特斯     销售开拓    2010.3 至今          是           否           是
2       晶澳太阳能   销售开拓    2013.8 至今          是           否           是
3        天合光能    销售开拓    2010.9 至今          是           否           是
4        乐叶光伏    销售开拓    2015.4 至今          是           否           是
5        东方日升    销售开拓    2015.7 至今          是           否           是


                                           7-1-8
                                                          是否存在长      特殊利益安
                                                                                             报告期内是
序号         客户        开发方式     合作历史            期的业务合      排或关联关
                                                                                             否连续交易
                                                            作协议            系
6           晶科能源     销售开拓   2011.12 至今             是                   否             是
           韩华新能源
7                        销售开拓    2016.6 至今             否                   否             是
             集团
8          KALYON        销售开拓    2020.4 至今             否                   否             是
    注:KALYON系土耳其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与公司自2020年4月建立合作关系至今,连
    续交易。

           公司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除少数境外客户外报
    告期内均连续签署了年度框架协议,基于外销合作惯例,境外客户通常以订单形
    式进行采购。公司与主要客户长期合作,保持持续交易,合作延续性强。除上述
    签署的框架协议及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之外,公司与主要客户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或关联关系。

           公司作为全球主要的光伏背板、胶膜等材料供应商,基于其领先的行业地位
    与竞争优势,与全球主要组件厂商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具有较好的延续
    性,随时被取代的风险较小。

           三、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釆购产品、釆购成本及其占比等情况,供应商集中
    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一)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釆购产品、釆购成本及其占比等情况
                                                                                           单位: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产品                  采购金额
                                                                                           比例
                                          2021 年 1-3 月
       1            陶氏化学        POE树脂                        13,305.50                   23.68%
       2            双星新材        PET基膜                            6,215.41                11.06%
       3            嘉兴高正        PVDF薄膜                           5,881.41                10.47%
       4            裕兴股份        PET基膜                            4,056.90                 7.22%
       5            LG化学          POE树脂                            3,624.85                 6.45%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合计                              33,084.07                   58.89%
                                               2020年度
       1            陶氏化学        POE树脂                        46,914.53                   27.16%
       2            双星新材        PET基膜                        26,623.06                   15.41%



                                                7-1-9
                                                                      占当期采购总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产品               采购金额
                                                                          比例
   3         嘉兴高正        PVDF薄膜                     25,594.30           14.81%
   4         裕兴股份         PET基膜                     19,013.51           11.01%
   5          LG化学          POE树脂                      5,830.31            3.3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合计                         123,975.71           71.76%
                                          2019 年度
   1         双星新材         PET基膜                     34,254.94           21.72%
   2         裕兴股份         PET基膜                     21,436.75           13.59%
   3         福膜科技        PVDF薄膜                     16,590.96           10.52%
   4         陶氏化学         POE树脂                     14,343.58            9.09%
   5         嘉兴高正        PVDF薄膜                     10,414.15            6.6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合计                          97,040.40           61.52%
                                          2018年度
   1         双星新材         PET基膜                     22,919.83           15.13%
   2         福膜科技        PVDF薄膜                     19,391.50           12.80%
   3         裕兴股份         PET基膜                     14,811.38            9.78%
   4         四川东方         PET基膜                     11,115.70            7.34%
   5          阿科玛         PVDF薄膜                     10,568.64            6.98%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合计                          78,807.05           52.02%
注:供应商系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披露。

       (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属于行业惯例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 PET 基膜、PVDF 薄膜、POE 树脂,报告期内占采购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78.00%、80.26%、80.80%和 80.67%,其中:

       1、PET 基膜、PVDF 薄膜

       在 PET 基膜、PVDF 薄膜,国内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江浙地区,以及广东、
山东和福建沿海一带。公司 PET 基膜的供应商主要为双星新材、裕兴股份,分
别位于江苏宿迁、江苏常州;PVDF 薄膜的供应商主要为嘉兴高正、福膜科技,
分别位于浙江嘉兴、浙江杭州,均系国内相关行业领先的供应商。

       2、POE 树脂

       公司 POE 树脂供应商主要为陶氏化学、LG 化学,其中陶氏化学为全球最大

                                           7-1-10
    的 POE 供应商,目前全球 POE 产能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
                            公司                                               产能
                          陶氏化学                                             63.5
                         埃克森美孚                                             38
                          三井化学                                              25
                          Sabic-SK                                              23
                         陶氏-Sadara                                            20
                          LG 化学                                               9
    数据来源:万华化学研究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2.02%、61.52%、71.76%和 58.89%,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
    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来股份
             未披露        未披露      136,757.70     36.67% 103,055.48   48.10% 92,789.28     50.81%
(300393)
  明冠新材
             未披露        未披露       45,625.50     68.54% 37,450.40    54.70% 40,152.63     60.68%
(688560)
  福斯特
             未披露        未披露      333,392.11     55.99% 291,248.50   58.19% 218,932.54    54.30%
(603806)
  乐凯胶片
             未披露        未披露       71,857.00     64.94% 60,047.00    63.21% 72,631.79     55.06%
(600135)
  回天新材
             未披露        未披露       48,883.19     28.79% 39,810.21    28.77% 42,977.57     31.29%
(300041)
 平均值         /             /        127,303.10     50.99% 106,322.32   50.59% 93,496.76     50.43%

  公司       31,191.53      58.89% 123,975.71         71.76% 97,040.40    61.52% 78,807.05     52.02%
    注:客户系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披露。

          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总体较高,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
    比与明冠新材(688560)、福斯特(603806)、乐凯胶片(600135)较为接近,高
    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高于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
    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品类更为集中,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相应原材料采购类别
    及其供应商占比更为集中。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比


                                                    7-1-11
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类产品收入占比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及产品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主营业务为四大板块,分别
  中来股份   是光伏背板,光伏电池与组
                                                 未披露       26.65%   37.18%    47.73%
(300393)   件,分布式系统应用开发与
             新能源业态创新开发。
             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
             光伏组件封装材料(太阳能
             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封装
  明冠新材
             胶膜等)、锂电池软包封装材          未披露       94.32%   98.01%    99.67%
(688560)
             料(动力与储能锂电池铝塑
             膜、3C 数码锂电池铝塑膜
             等)、特种防护膜等复合膜材
             料。
  福斯特     主营业务为光伏封装材料的
                                                 未披露       96.75%   97.55%    97.20%
(603806)   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方向为图像信息材料、
             新能源材料,主营产品有太
  乐凯胶片   阳能电池背板、彩色相纸、
                                                 未披露       48.10%   32.63%    42.78%
(600135)   医用干式片、喷墨打印纸、
             信息影像材料加工用药液、
             锂离子电池隔膜等产品
             主营业务产品涵盖高性能有
             机硅胶、聚氨酯胶、丙烯酸
             酯胶、厌氧胶、环氧树脂胶
             等工程胶粘剂及太阳能电池
  回天新材
             背膜,广泛应用在汽车制造            未披露       19.61%   15.16%    10.12%
(300041)
             及维修、通信电子、家电、
             LED、轨道交通、新能源、
             工程机械、软包装、高端建
             筑等众多领域
               平均值                              /          57.09%   56.11%    59.50%

                公司                             88.51%       95.31%   97.69%    97.64%
注:中来股份选取背膜作为同类产品,明冠新材选取光伏行业项下产品作为同类产品,福斯
特选取光伏封装材料行业项下产品作为同类产品,乐凯胶片选取光伏行业项下产品作为同类
产品,回天新材选取背膜作为同类产品。

     (三)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类别较为集中,主要
为 PET 基膜、PVDF 薄膜及 POE 树脂等,但就某一类别原材料,公司选取多个
供应商进行合作,供应商存在可替代性,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7-1-12
        公司主要原材料中 PET 基膜、PVDF 薄膜国内产能充足,公司对供应商的选
    择主要基于区域、品质、价格、供应能力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为保证在供应商生
    产出现意外状况或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公司仍能持续稳定生产,公司
    同多个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对单一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POE 树脂采购方面,作为较早研发光伏 POE 封装胶膜的主要厂商之一,公
    司与陶氏化学就 POE 树脂的性能、质量等技术问题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交流,增
    强了陶氏化学的产品竞争优势,由此双方建立了更为紧密的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关
    系;同时,公司选取了 LG 化学,作为 POE 树脂采购的平衡与补充。此外,随
    着技术水平的提升和产业转移的加速,国内 POE 树脂产能正在逐步形成,并将
    陆续实现国产化替代,如 2020 年 11 月,万华化学(600309.SH)烟台工业园乙
    烯项目建成投产,其中乙烯和 α 烯烃(乙烯项目下游)是高端聚烯烃 POE 的原
    料;万华化学 POE 产品已经处于中试阶段,随着乙烯二期项目的建设和投产 POE
    产能有望达到 20 万吨/年。

        综上,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选择主要基于商业考虑,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依
    赖的情况。

        四、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
    议或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断供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等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长   特殊利益安
                                                                          报告期内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开发方式    合作历史      期的业务合   排或关联关
                                                                          否连续交易
                                                  作协议         系
1         陶氏化学    采购开拓   2015.12 至今       否           否           是
2         双星新材    采购开拓   2014.7 至今        是           否           是
3         嘉兴高正    采购开拓   2017.12 至今       是           否           是
4         裕兴股份    采购开拓   2010.3 至今        是           否           是
5         LG 化学     采购开拓   2019.12 至今       否           否           是
6         福膜科技    采购开拓   2012.9 至今        是           否           是
7         四川东方    采购开拓   2010.3 至今        是           否           是
8          阿科玛     采购开拓   2010.3 至今        是           否           是

        公司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除少数境外供应商

                                      7-1-13
外报告期内均连续签署了年度框架协议,基于外采合作惯例,公司向境外供应商
通常以订单形式进行采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长期合作,保持持续交易,合作延
续性强。除上述签署的框架协议及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之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不
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

    公司作为全球主要的光伏背板、胶膜等材料供应商,终端市场需求旺盛带动
公司采购需求持续增长,与主要供应商保持持续交易,且公司信用良好,报告期
内与主要供应商无重大业务纠纷与争议,被断供的风险较小。

    五、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主要
业务情况”之“(四)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五)公司主要原材料
和能源的供应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上述内容。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的销售明细与采购明细,了解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供应商销
售/采购的产品、金额及其占比情况;

   2、访谈发行人销售/采购业务负责人,了解前五大客户/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
原因,是否存在对相关客户/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3、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集中度进行比较并
分析差异原因;

   4、获取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合同,了解其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5、查询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工商信息,并与其访谈确认,了解其与发行
人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属于行业惯例,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


                                  7-1-14
是基于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关系,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发行人与主要
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随时被取
代的风险较小;

    2、发行人对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属于行业惯例,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
选择主要基于商业考虑,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
作长期稳定,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随时被取代或终止合作的风险较
小。

       问题 2、根据申报材料,2020 年 12 月 22 日,因未按规程操作,公司一名
员工在设备调试操作过程中不慎发生工伤事故死亡。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是否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国发〔2010〕23 号)的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
进行核查,并就申请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是否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发行人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情况

       1、本次事故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人技术员使用压缩空气对 19 号流延机加注齿轮润
滑油时,上料工范某某帮助开动气阀过程中润滑油桶发生爆炸,润滑油桶击中范
某某胸部,经 120 现场确认当场死亡。

    针对该起安全事故,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苏苏江)应急罚[2021]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认定发行人对试生产的 POE 车间管理缺失,
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串岗作业和违规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
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7-1-15
万元以下的罚款”,经综合考虑自由裁量,决定给予发行人罚款 23.75 万元的行
政处罚。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全额缴纳上述款项。

       2、本次事故的整改情况

    上述事故发生后,发行人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包括:

    ① 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事故情况调查;

    ② 成立安全整改专项工作组,制定安全管理整改工作方案,统筹及协调安
全整改工作;

    ③ 针对事故原因开展内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
训,提出整改措施与预防措施;

    ④ 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及补偿;

    ⑤ 在全公司内部开展了自查自纠整顿工作,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大
检查,落实了隐患整改工作,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

    ⑥ 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深入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⑦ 受到行政处罚后,足额及时缴纳罚款。

    经过发行人积极整改,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苏苏江)应急复查
[2021]134 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确认发行人已完成整
改。

       3、本次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三条规
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
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其中,重
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
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
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次安全事故造成 1 人死

                                   7-1-16
亡,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事故。

    4、本次事故涉及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此次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
事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除上述
情形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上述事故系一般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
发行人已积极整改,该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
所做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二)上述事故不存在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发行
人在 2020 年度仅发生 1 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 30 条规定的“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 2 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
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
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
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
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上述事故为一般事故,非较大事故、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且发行人已进行相关整改,不存在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最近 36 个月内存在上述 1 项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上文所
述。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除该项
行政处罚外,发行人最近 36 个月内没有因违反工商、税收、安监、消防、海关
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最近 36 个月内存在 1 起行政处罚,且已及时完成整改,

                                 7-1-17
并经主管部门确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本次发
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报告期内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明细、发行人与死者家属签署的《人民调解书》、
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单位)》及相关证明等资料。

    2、查阅了事故调查报告及发行人内部的会议文件等资料,了解事故整改情
况。

    3、查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 号)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比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上述相关
规定。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安全生产事故系一般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且发行人已积极整改,该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
局所做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的情形。

    2、发行人最近 36 个月内存在 1 起行政处罚,且已及时完成整改,并经主管
部门确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问题 3、根据申报材料,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固
体废物和噪音,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水。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
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报告期内申请人环保投资和相关成本
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


                                   7-1-18
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募投项目所釆取的环保措施及相
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
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政策。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
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一)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

    发行人主要从事以粘合剂为核心的薄膜形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背板、封装胶膜、MoPro 材料、3C 材料、SET 材料
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如下:

    1、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如下:

    (1)废气

    废气主要来源于锅炉房废气、工艺废气等,其中,锅炉房废气的产生是由于
发行人厂区配备的锅炉房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在燃烧天然气时产生的废气;工
艺废气的产生是由于发行人在配胶、贴合、涂布、烘烤、熟化的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有机废气,均通过 RTO 设备处理后排放,生产过程中基本没有无组织气体排
放。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废气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
氧化硫、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苯、VOCs 等。

    (2)废水

    发行人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经营活动用水主要包括蒸
汽锅炉用水、生活用水、食堂用水、绿化用水等,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及部
分设备排水,废水均统一纳管排放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固体废弃物



                                7-1-19
    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
胶、废包装桶等危险固废;发行人已建造危险固废仓库储存危险固废,并按照环
保部门的要求,经系统备案申报后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

    (二)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固体废料及噪音。发
行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料均直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工业废气的
主要种类及排放量测算情况如下: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吨)
     生产环节             年度
                                        非甲烷总烃         VOCs        氮氧化物      合计
                        2018 年度                2.47         3.06          0.99        6.52

 配胶、涂布、烘干、     2019 年度                3.21         3.90          1.25        8.36
     挤出流延           2020 年度                4.31         2.77          1.12        8.20
                      2021 年 1-3 月             1.23         0.67          0.27        2.17

    根 据 苏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出 具 的 编 号 为 913205096770234824003U 、
913205096770234824002Q 的《排污许可证》及固定污染源登记信息,相关主管
部门未对发行人上述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限制,仅对大气排放物浓度限值、噪声
排放限值进行规定。根据相关检测报告,发行人大气排放物浓度、噪声排放量测
量值均在登记允许范围内。

    (二)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发行人的主要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环保设施
      环保设施名称               处理对象                                          运行情况
                                                            处理能力
      三床蓄热式             甲苯、丁酮、乙酸      额定风量 35,000Nm3/h,
                                                                                   正常运行
    热氧化器(RTO)            酯类、VOCs              净化率≥99%
      五床蓄热式             甲苯、丁酮、乙酸      额定风量 60000Nm3/h,
                                                                                   正常运行
    热氧化器(RTO)            酯类、VOCs              净化率≥99%
      袋式除尘设备                  颗粒物                 12,000m3/h              正常运行
   UV 光催化氧化设备                VOCs                   135,000m3/h             正常运行
     二级活性炭纤维
                                    VOCs                   10,000m3/h              正常运行
         吸附装置
                                                          最大容量 80L,
       溶剂回收机                有机溶剂                                          正常运行
                                                        蒸馏过程约 9 小时


                                        7-1-20
                                                          环保设施
      环保设施名称               处理对象                                      运行情况
                                                          处理能力
                                                      有效存放面积:
      危险固废仓库               危险固废                                      正常使用
                                                          约 128m2

    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委托南通瑞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盈环保”)、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望环保”)、
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怡回收”)、常州市和润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润环保”)进行处置,该等处置机构处置危险固废
情况及资质如下:

 公司名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                        委托处理内容
 瑞盈环保            JSNT0612OOD008-1/                            废包装桶
                                                          废导热油、废胶、废溶剂、
 荣望环保             JS0507OOI557-1
                                                            废无尘布、手套、容器等
                                                          废导热油、废胶、废溶剂、
 绿怡回收             JS0584OOI579-1
                                                            废无尘布、手套、容器等
 和润环保             JS0482OOI578-1                  废胶、废无尘布、手套、容器等

    二、报告期内申请人环保投资和相关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
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
污染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环保投入、环保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环保设备投入金额                63.72              2.57            51.11        371.87

   环保费用支出金额                48.34            175.92            95.63        123.24

        合   计                   112.06            178.49           146.74        495.11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生产经营所需的环保处理设施,根据各环保设
施实际运行情况及环保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对环保投入进行规划和实施,在报
告期初已建成完善的环保设备并正常使用,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持续
发生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以确保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与发行人的环保投
入具有匹配性。

    三、募投项目所釆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


                                           7-1-21
    (一)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

   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
阳能封装胶膜项目。发行人一直以来重视污染防治和控制,以尽可能减小对环境
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污染物                    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的有机废气,主
           要污染因子为 VOCs 等,废气由负压抽风机抽至光催化设备+活性炭装置,处
           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厂内食堂设置静电除油装置来处理油烟,并通过
           高排气筒排放,并严格执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
 废气
           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 [2019] 14
           号),本项目各类处理后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等相关污染物排放规定。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水      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食堂的排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送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冷却塔水泵、废气处理系统风机、各生产设备等。
           项目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础作防噪处理,车间内墙四
 噪声      周采用消音器或吸音、消音材料,在车间四周植树绿化,改善环境,以减少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经降噪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桶,试车废品,分切工序产生边角料,外观
固体废
           检查工序产生残次品等。项目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
  物
           原则,将全部集中放置废物暂存库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募投项目环保投入资金来源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环保的金额合计约为 300 万元,主要用于环保设
施建设及环保设备采购。本次募投项目环保投入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

    四、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及“节能减排”政策。

    (一)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的环保设施按其设计处理能力运行良好并保证环保持续投入;发行人
及子公司目前正在运营的生产项目均已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发行人生产经营符
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的规定。

                                       7-1-2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政
策

     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备案及审批情况如下:

     2020 年 10 月 28 日,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对浙江赛伍“年
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进行投资项目备案。

     2020 年 11 月 19 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金环建浦[2020]97 号《关于浙江
赛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25,500 万㎡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2020 年 12 月 4 日,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金发改能源[2020]35 号《金
华市发改委关于浙江赛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
膜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认为浙江赛伍提交的节能报告中相关节能措施建议符
合行业特点,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必备的备案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节能减
排”政策的相关规定。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与发行人环保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等资料。

     2、查阅发行人的环保设备明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文
件等资料,并实地走访了发行人的生产现场、查看了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费用支出的明细、环保设备清单等资料,并与
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

     4、查阅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了解本次
募投项目涉及污染物及相应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明细表。



                                    7-1-23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音,发行人大气
排放物浓度、噪声排放量测量值均在登记允许范围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
料均直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

    2、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设施实际运行良好,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
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3、募投项目就主要污染物已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并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购置环保设备,以开展有效的污染物防治。

    4、发行人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节
能减排”政策。

    问题 4、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 2020 年 4 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再融资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
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证监会有关规定;(2)是否
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况;(3)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产品相同或
生产线共用的情况;(4)是否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5)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増
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再融资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证监会有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再融资符合《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
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
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7-1-24
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
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
的 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发行费
用),用于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是否属于
               拟投资金     董事会前投
   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集资金占    资本性支
                 额             入
                                                                  比          出
土地、建设投
                20,080.00      1,877.99             18,202.01     26.00%       是
    资
 设备投资       40,200.00                -          40,200.00     57.43%       是
自动化设备       8,400.00                -           8,400.00     12.00%       是
 其他费用        1,500.00                -           1,500.00      2.14%       否
铺底流动资金    32,494.00                -           1,697.99      2.43%       否
   合计        102,674.00      1,877.99             70,000.00    100.00%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
其他费用(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比例为 4.57%,未超过 30%,
符合上述规定。

    (二)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
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适用上述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
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 18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
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
隔原则上不得少于 6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适用上述相关规定。

    (四)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


                                         7-1-25
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资产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主要构成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03.88   理财产品                            否
                                  保证金、押金、风险金、其
    其他应收款          230.26                                        否
                                  他往来款等
   其他流动资产        5,738.36   待抵扣或待认证进项税                否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不
    长期应收款                -                                       否
                                  存在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不
   长期股权投资               -                                       否
                                  存在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参股公司宁波山迪光能
                                  技术有限公司,并持有 3.57%
                                  股权,宁波山迪光能技术有
                                  限公司主要开发汽车用透明
                                  薄膜太阳能电池玻璃等前沿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0.00                                        否
                                  光伏应用技术,公司参股目
                                  的是开拓光伏薄膜类产品应
                                  用场景及渠道,探索汽车光
                                  伏交叉技术,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不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存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理财产品均为出于资金管理考虑而购买的期限较短的
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较低,风险较低,投资期限均未超过一年,亦不存在长期
滚存情形。因此,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期限较长、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
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 41.42
万元、70.27 万元、232.92 万元、31.44 万元,均系上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
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


                                    7-1-26
    2、其他流动资产均为待抵扣或待认证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风险金、其他往来款等,均系公司经
营活动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参股宁波山迪光能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宁
波山迪光能技术有限公司目的系探索光伏薄膜类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
场景,积极储备太阳能天窗等汽车与光伏前沿交叉领域的领先技术并拓展公司产
品未来销售渠道,具有产业投资性质,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因此,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况

   公司具备光伏封装胶膜的技术积累,已经完成相关产品的批量供应,光伏胶
膜产品客户均为公司背板业务已有客户,在技术积累、量产经验和客户资源的三
重优势下,光伏胶膜已成为公司收入、利润贡献第二大的产品系列,公司本次募
投项目符合公司从单一背板供应商到光伏材料综合方案商的战略愿景,具有合理
性。

    发行人前次首发募集资金围绕公司传统业务光伏背板扩产、非光伏胶带增产
及研发中心展开,本次募投项目是光伏 POE 胶膜,与前次募投项目并不重叠。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前次募投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随着下游光伏行业的变革,
光伏组件对于光伏 POE 胶膜的需求正在快速增长,为应对市场的变化趋势,发
行人拟募集资金投入光伏 POE 胶膜领域,利用公司在光伏行业原有的客户资源
优势、技术积累快速切入光伏 POE 胶膜这一迅速增长的细分市场,进军光伏 POE
胶膜领域也是公司在原有背板业务基础之上围绕光伏材料进行的延伸和拓展。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建设,
新增太阳能封装胶膜产能,主要系随着双面双玻市场规模及占比的持续增长,公
司封装胶膜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为满足客户需求,发行人通过本项目新增封装胶
膜产能,有助于进一步开拓光伏封装胶膜业务,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过


                                    7-1-27
度融资的情形。具体原因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向明确,按计划正常投入使用

       根据招股说明书约定,公司前次 IPO 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太阳能背板 3,300
万平方米项目、年产压敏胶带 705 万平方米、电子电气领域高端功能材料 300
万平方米、散热片 500 万片、可流动性导热界面材料 150 吨项目及新建功能性高
分子材料研发创新中心项目等项目建设,资金投向明确。

       公司前次 IPO 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到位,募集资金净额 36,655.22
万元,到位后根据招股说明书约定按计划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
其中年产太阳能背板 3,300 万平方米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压敏胶带
705 万平方米、电子电气领域高端功能材料 300 万平方米、散热片 500 万片、可
流动性导热界面材料 150 吨项目与新建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研发创新中心项目正
在积极建设中,拟于 2021 年 12 月建成投产。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前次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 30,131.32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72.00%,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 27,238.51 万元,建设进度较快,已投入尚未支出部
分主要为进度款、质保金等,将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公司前次 IPO 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拟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进度   已支出金额
        年产太阳能背板
 1      3,300 万平方米项     17,840.85            17,445.32         97.78%    16,590.78
        目
        年产压敏胶带 705
        万平方米、电子电
        气领域高端功能材
 2      料 300 万平方米、     9,599.17             5,922.30         61.70%     4,656.31
        散热片 500 万片、
        可流动性导热界面
        材料 150 吨项目
        新建功能性高分子
 3      材料研发创新中心      9,215.20             1,653.37         17.94%       881.09
        项目
        发行费用、补充流
 4                            5,195.24             5,110.33         98.37%     5,110.33
        动资金项目



                                         7-1-28
序号        投资项目     拟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进度   已支出金额
           合计            41,850.46            30,131.32         72.00%    27,238.51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赛伍技术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前次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太阳能背板 3,300 万平方米项目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年产压敏胶带 705 万平方米、电子电气领域高端功能材料 300 万
平方米、散热片 500 万片、可流动性导热界面材料 150 吨项目、新建功能性高
分子材料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均预计将于 2021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
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 IPO 募集资金投向均未发生变更,并按计划投入。

       (二)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1、公司具备光伏胶膜的技术基础

   经过多年发展,光伏胶膜已形成单玻组件封装胶膜(统称 EVA)和双玻组件
封装胶膜(统称 POE)两大类型,公司募投项目聚焦光伏 POE 封装胶膜,且相
关设备具有较强通用性,公司可根据市场需要灵活调整生产方案。光伏胶膜现有
市场技术路线如下:
                                     封装方案
         胶膜种类                                                 技术特色及优势
                          上层胶膜              下层胶膜

   单玻组件封装胶膜       透明 EVA              透明 EVA      适应单玻组件电池,成本
       (EVA)            透明 EVA              白色 EVA            相对较低

                          POE 胶膜              POE 胶膜
                        共挤 POE 胶膜      共挤 POE 胶膜
   双玻组件封装胶膜                                            适应双玻组件电池,抗
                          (EPE)            (EPE)
       (POE)                                                     PID 性能较强
                                           共挤 POE 胶膜
                          透明 EVA
                                             (EPE)

   公司早在 2012 年即准确预测到了双玻组件的未来趋势,并战略性地布局了
光伏 POE 封装胶膜的研发,自 2014 年开始陆续递交客户送样并取得客户认可。
经过多年技术开发,公司已完整具备了上述各类封装胶膜方案的成熟技术储备。

   2、 公司聚焦双玻组件封装胶膜,已实现批量出货

   太阳能作为一种清洁能源为各个国家所重视,并在欧美、亚洲等地开展大规
模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特别是 2018 年后双面双玻组件的需求量爆发,推动太阳


                                       7-1-29
能 POE 封装胶膜等相关需求持续释放。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随着太阳能 POE 封装胶膜需求的增加,公司不断通过提升自有生产效率、
扩大产品生产规模。从产品供给的角度来看,公司光伏封装胶膜产品产量逐年递
增,但公司自身产能局限较大;从产品需求的角度来看,近三年公司销量规模处
于供不应求状态,订单量是实际产出销售量的 3 倍水平。另一方面,双面发电双
玻组件在整体光伏组件市场上,2018 年比例约为 10%,2019 年约为 20%,2020
年预测为 30%以上,总体光伏发电装机量及背板总量预计在 2020 年后会继续增
长,且封装胶膜增长会更加强劲,由此可见,目前公司生产能力已经不能够满足
下游市场对太阳能封装胶膜产品需求,公司急需持续扩充产能,进一步拓展光伏
封装胶膜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封装胶膜的产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产能                  2,700.00            6,280.00       1,920.00          480.00

       产量                  1,736.13            6,880.07       2,112.13          791.59

    产能利用率               64.30%          109.56%           110.01%          164.91%

       销量                  1,723.35            6,724.67       2,011.52          761.41

      产销率                 99.26%              97.74%         95.24%           96.19%

    2021 年 1-3 月,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原位
于租赁厂房的部分产能已启动搬迁,过渡期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除此之外,
春节假期对产能利用率也有一定影响。但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光伏 POE


                                        7-1-30
封装胶膜产品客户市场需求旺盛,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
急需扩大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公司光伏封装胶膜在手订单充足,
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措施具有可行性。此外,双面发电双玻组件在整体光伏
组件市场上的比例正在快速增长,光伏封装胶膜增长趋势预计会更加强劲。

    综上所述,公司已实现光伏封装胶膜的批量出货及销售,公司具备募投项目
产品的量产经验。

    本项目将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引进先进设备和生产人员等方式,大幅扩大公
司太阳能封装胶膜产品生产规模。项目实施后,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产品供给能
力将得到有效扩充,能够充分满足现有客户对太阳能封装胶膜产品的新增需求。

    本项目将新建光伏封装胶膜产品生产场地,并引进多条挤出和搅拌原料生产
线,大幅提升封装胶膜产品原料搅拌配制和挤出成膜工艺环节的自主生产能力,
并逐步实现上述工艺环节的自主生产配套;另外,通过规模化的自主生产,公司
在太阳能封装胶膜产品领域的生产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利润
水平,从而强化自身盈利能力。

    3、深化现有主营业务,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高度注重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一方面,核心业务板块经过长时间积累,
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产品技术体系和市场营销渠道,通过对核心业务的持续深
耕,能够有效保证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发展;另一方面,专注于某一细
分市场,并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提升其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增强在该
领域的品牌效应和市场话语权。公司早在 2012 年就预测到了双玻组件的未来趋
势,并战略性地布局了 POE 胶膜的研发,自 2014 年开始陆续递交客户送样并取
得客户认可。因土地厂房规模所限,公司在上市前未能实现 POE 胶膜产品大规
模扩产。POE 胶膜的项目是出于公司针对通过背板这一产品已经进入的光伏组
件应用市场,再增加绝缘小条、POE 胶膜等等与背板并列的产品,形成产品群,
进而成为光伏组件的高分子材料解决方案商的策略,来实现不断增加客户粘度和
实现在老市场中的持续成长的战略。

    公司在太阳能封装胶膜领域深耕多年,凭借封装胶膜产品迅速打开市场销



                                   7-1-31
路,促使太阳能封装胶膜产品成为目前公司收入、利润贡献第二大的产品系列,
有望在今后继续扩大在公司销售额中所占比例,随着公司材料研究技术应用的不
断拓展,公司也逐步向其他产品及应用领域方向发展,但无论从技术成熟度还是
市场渠道来看,太阳能封装胶膜和背板业务未来仍将作为公司的核心发展业务之
一。因此,为维持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发展,并促进其他业务的逐步拓展,公司
有必要继续深化在太阳能封装胶膜领域的经营能力,通过利润持续驱动其他业务
板块的技术研发能力,推动公司业务全面发展;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公
司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在太阳能封装胶膜领域的技术和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市场占
有率,继续保持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

       本项目以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能力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该领域的
经营能力,通过对现有客户需求的深度挖掘,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现有客户中的产
品供给,同时通过其他光伏组件企业的市场渗透,提升公司整体市场占有率,巩
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地位。另外,通过对该业务板块的逐步深化,公司也有能
力针对材料混合配制、挤出加工成膜工艺等相关技术进一步攻克,为其他业务的
持续拓展提供资金支持。

       综上,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有合理性,本次再
融资不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况。

       三、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产品相同或生产线共用的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建设,
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产品相同或生产线共用的情况。发行人本次募投
与前次募投的项目具体情况对比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
                                                   年产压敏胶带 705 万平
                                                                           新建功能
                                                   方米、电子电气领域高
                                年产太阳能背板                             性高分子
项目     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                      端功能材料 300 万平方
                                3,300 万平方米项                           材料研发
内容     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                        米、散热片 500 万片、
                                        目                                 创新中心
                                                   可流动性导热界面材料
                                                                             项目
                                                         150 吨项目
         浙江赛伍应用技术有
实施
         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       发行人                发行人           发行人
主体
                 公司)


                                        7-1-32
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
                                                   压敏胶带、电子电气领
产品        光伏封装胶膜           光伏背板        域功能材料、散热片、
                                                   可流动性导热界面材料
         封装胶膜主要用于封
                                                   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电
         装太阳能电池片,起到   背板应用于太阳                              不直接产
                                                   气领域,高端功能性胶
         连接电池与背板/玻璃    能组件封装,太阳                            出产品
产品                                               带及绝缘材料满足电子
         的作用,封装胶膜还可   能背板对整个光
功能                                               产品及电气工程领域粘
         运用于非晶硅、钙钛     伏组件起到支撑、
                                                   结、固定、绝缘、保护
         矿、CIGS 等特殊电池      保护的作用
                                                       等功能需求
             材料的封装
                                                                            江苏省苏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经
                                江苏省苏州市吴                              州市吴江
                                                     济技术开发区叶港路
实施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     江区经济技术开                              区经济技
                                                   369 号、吴江区经济技术
地点       人民东路 211 号      发区叶港路 369                              术开发区
                                                   开发区叶港路兴瑞路南
                                      号                                    叶港路 369
                                                       侧、同津大道西侧
                                                                                号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太阳能封装胶膜,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
为太阳能背板、电子电气领域的功能性胶带及绝缘材料,前次募投项目新建功能
性高分子材料研发创新中心项目旨在进一步拓展公司研发平台建设、提高公司研
发创新能力,不直接产出产品。其中,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太阳能封装胶膜与前次
募投项目产品太阳能背板同时应用于太阳能组件封装,以传统单玻晶硅组件为
例,采用光伏胶膜和背板进行封装,其结构示意图如下所示,虽同为太阳能组件
的封装材料,但二者在产品配方特性、产品耐候性、以及组件封装具体环节作用
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为不同产品。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
产品相同的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依托全资子公司浙江赛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实施
地点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母公司,实施


                                        7-1-33
地点均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位于不同
地块,土地、厂房、设备相对独立,不存在共用生产线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

    如上文所述,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
胶膜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依托子公司浙江赛伍开展,紧抓双玻组件渗透率提升带
来 POE 封装胶膜需求量激增的契机,进一步提升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产品生产
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在项目产品、生产线、实施地点等方面均存在
差异,不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

    五、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増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公司在太阳能领域深耕多年,凭借自主研发的背板、封装胶膜等产品,与全
球范围内诸多领先的光伏组件制造商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全球主要光伏组
件制造商天合光能、阿特斯、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协鑫集成等,公司与上述
光伏组件制造商保持多年的稳定合作;另外,公司也不断开拓光伏领域新客户,
并与乐叶光伏、亿晶光电等国内大型光伏企业开展合作,进一步拓宽了公司在太
阳能光伏发电领域的客户覆盖能力,不断强化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封装胶膜的在手订单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平方米
       客户名称                  订单数量               未发货数量
        天合光能                            4,840.00                 4,691.04
        阿特斯                              3,597.08                  722.58
        乐叶光伏                            2,625.13                 1,135.44
        晶科能源                             846.21                   460.21
       晶澳太阳能                            834.18                   298.83
        正信光电                             321.14                   187.25
  VIETNAM SUNERGY
                                             305.43                   105.15
JOINT STOCK COMPANY
        锦州阳光                             266.85                   150.21
        东方日升                             150.26                   100.82
江苏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43.37                    92.57



                                  7-1-34
          客户名称              订单数量               未发货数量
          亿晶光电                           137.32                   12.92
          正泰光伏                           118.95                   40.65
 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                      113.28                   81.42
          其他客户                           746.14                  300.67
           合计                            15,045.34                8,379.75

    公司在光伏领域拥有优质而稳定的客户资源,并且已经具有稳定的太阳能产
品需求,随着全球太阳能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对公司的产品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从而为项目产品消化提供必要的支持。公司将通过增加销售人员、采用先进装备
和技术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资源支
持。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修订版)等证监会有关规定,与发行人本次可转债情况进行对比。

    2、查看发行人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发行人会计师编
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获取发行人前次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访谈公司募投项
目相关负责人,实地查看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了解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
募投项目的产品生产等方面差异,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4、查阅光伏行业研究报告了解光伏市场发展趋势,查看发行人历年来胶膜
产品的产量及销量情况,并查看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客户开拓及在手订单情
况,了解募投项目市场空间及产能消化措施。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再融资符合《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证监会有关规定。

                                 7-1-35
    2、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向明确,按计划正常投入使用,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累计投入比例为 72.00%,建设进度较快;本次再融资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与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过度
融资的情况。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建
设,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产品相同或生产线共用的情况。

    4、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

    5、太阳能封装胶膜广阔的市场空间与发行人在光伏领域优质而稳定的客户
资源,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必要保障,公司将通过增加销售人
员、采用先进装备和技术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
消化提供资源支持。

    问题 5、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申请人收到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就该事项
出具(苏苏江)应急罚[2021]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并补充说明
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 12 个
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 1 项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及整改情况如下:

    2021 年 3 月 23 日,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苏苏江)应急罚[2021]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就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人技术员违规使用
压缩空气对 19 号流延机加注齿轮润滑油时,上料工范某某帮助开动气阀过程中
润滑油桶发生爆炸,范某某因润滑油桶击中胸部死亡事宜,认定发行人对试生产
的 POE 车间管理缺失,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串岗作业和违规作业,对事故的

                                 7-1-36
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发
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
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
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发行人罚款 23.75 万元的行政
处罚。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上述事故发生后,发行人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包括:

    ① 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事故情况调查;

    ② 成立安全整改专项工作组,制定安全管理整改工作方案,统筹及协调安
全整改工作;

    ③ 针对事故原因开展内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
训,提出整改措施与预防措施;

    ④ 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及补偿;

    ⑤ 在全公司内部开展了自查自纠整顿工作,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大
检查,落实了隐患整改工作,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

    ⑥ 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深入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⑦ 受到行政处罚后,足额及时缴纳罚款。

    经过发行人积极整改,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苏苏江)应急复查
[2021]134 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确认发行人已完成整
改。

    2021 年 4 月 12 日,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苏苏江)应急复查
[2021]134 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确认发行人已完成整改,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关于本次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合
规情况”中补充披露。

       二、补充说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

                                   7-1-37
处罚或最近 12 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
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 12 个月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及整改情况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六)公司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等合规情况”中补充披露。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
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外支出、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
相关情况说明,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了查询。

    2、与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发行人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并通过证监会及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查询。

    3、查阅了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 1 起行政处罚,且已及时完成整改,并经主管部门
确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2、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监会行政处

                                    7-1-38
罚或最近 12 个月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3、发行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问题 6、申请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 7 亿元,用于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
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2)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
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本次募投项目新能产能规
模合理性及新増产能消化措施;(4)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
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
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需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
 1                                                          102,674.00              70,000.00
                        项目
                     合计                                   102,674.00              70,000.00

       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的投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拟使用募集资      是否属于资本性
            项目            拟投资金额
号                                             资金             金占比              支出
 1        建设投资             20,080.00      18,202.01           26.00%            是
1.1       购置土地              1,877.99                -                 -         是


                                           7-1-39
序                                      拟使用募集      拟使用募集资     是否属于资本性
           项目        拟投资金额
号                                          资金            金占比             支出
       厂房建设及装
1.2                       18,202.01        18,202.01            26.00%          是
           修
 2       设备投资         48,600.00        48,600.00           69.43%           是
2.1      生产设备         40,200.00        40,200.00            57.43%          是
2.2     自动化设备         8,400.00         8,400.00            12.00%          是
 3        预备费           1,500.00         1,500.00            2.14%           否
 4     铺底流动资金       32,494.00         1,697.99            2.43%           否
        合计             102,674.00        70,000.00           100.00%
注:购置土地支出系发生在董事会前,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其中投入非资本性支出(预备费与
铺底流动资金)3,197.99 万元,占比为 4.57%。

      (一)购置土地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恒昌大道以北、岳塘水库以南地
块。根据浙江赛伍与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 1,877.99 万元。

      本项目购置土地相关支出系发生于董事会之前,因此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亦不会纳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置换范围。

      (二)厂房建设及装修

      厂房建设及装修根据公司以往年度签订的基建合同及类似工程进行估算。本
项目建筑面积 8.94 万平方米,厂房建设及装修计划投资 18,202.01 万元。

      (三)设备投资

      所需设备类型及设备数量由公司根据未来生产规划确定,设备采购单价由过
往采购合同、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设备采购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类型           设备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产地
  1                          共挤流延线              700.00      35      24,500.00   中国

  2       生产设备         原料仓库立库          5,500.00         1       5,500.00   中国

  3                           搅拌釜                   60.00     70       4,200.00   中国


                                        7-1-40
序号   设备类型         设备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产地
 4                双拼电缆线 ZR-YJV185      1,560.00      1   1,560.00   中国
                  不锈钢周转车(1.3T 粒                                  中国
 5                                             1.00     700    700.00
                          子量)
 6                    水气安装工程           500.00       1    500.00    中国
                  冷水机 AC-30AD 制冷                                    中国
 7                                            10.00      35    350.00
                      能力 100KW
 8                 电缆线 ZR-YJV-150         330.00       1    330.00    中国

 9                       电叉车               40.00       8    320.00    中国

 10                      橡胶辊                7.00      35    245.00    中国

 11                       模头                40.00       5    200.00    中国

 12               模温机 36KW(水温)          2.50      70    175.00    中国

 13                   卸卷吊装行车           154.00       1    154.00    中国

 14                   电缆铺设工程           140.00       1    140.00    中国

 15                      5T 行车             120.00       1    120.00    中国
                       卸卷堆高车                                        日本
 16                                            3.00      35    105.00
                      OPK-D150-15
 17               双拼电缆线 ZR-YJV150       100.00       1    100.00    中国

 18                    电动托盘车             10.00      10    100.00    日本

 19               模温机 24KW(油温)          2.50      35     87.50    中国

 20                       花棍                15.00       5     75.00    中国

 21                   设备吊装工程             1.00      70     70.00    中国

 22                   设备吊装工程             2.00      35     70.00    中国

 23                       行车                15.00       4     60.00    中国

 24                      2T 行车              30.00       2     60.00    中国

 25                    POE 复卷机             30.00       2     60.00    中国

 26                     螺杆 200              15.00       4     60.00    中国

 27                岛津电子万能试验机         50.00       1     50.00    日本

 28                       地磅                 0.70      70     49.00    中国

 29                      层压机               40.00       1     40.00    中国

 30                      粉碎机               18.00       2     36.00    中国

 31                     电子天平               2.00      18     36.00    瑞士

 32                 真空包装机及平台           1.50      18     27.00    中国

 33                       配件                20.00       1     20.00    中国

 34                   交联度测试仪             3.00       6     18.00    中国



                                   7-1-41
序号       设备类型            设备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产地
 35                        熔融指数测试仪             5.00        3      15.00    中国

 36                        主电源柜 630A              2.00        7      14.00    中国

 37                          笔记本电脑               0.50       21      10.50    中国

 38                          标签电子称               0.50       18        9.00   中国

 39                            台式电脑               0.40       20        8.00   中国

 40                            电子天平               1.50        5        7.50   中国

 41                         粗糙度测试仪              5.00        1        5.00   日本

 42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5.00        1        5.00   美国

 43                          热收缩烘箱               1.00        5        5.00   中国

 44                          手动液压车               0.50        5        2.50   中国

 45                        钢尺 0.5m.1.5m.            0.02       50        1.00   中国

 46                         成品仓库立库           3,000.00       1    3,000.00   中国

 47                        集中料仓加供应          1,100.00       2    2,200.00   中国

 48                    冷却系统工程(定制)          25.00       35     875.00    中国

 49                         成品输送系统            800.00        1     800.00    中国

 50                         自动包装设备            300.00        2     600.00    中国
          自动化设备   冷水机 AC-60AD 制冷                                        中国
 51                                                  15.00       35     525.00
                           能力 180KW
 52                             配料机               60.00        4     240.00    中国

 53                            轨道输送              80.00        1      80.00    中国

 54                            轨道输送              44.00        1      44.00    中国

 55                          热收缩烘箱               2.00       18      36.00    中国

                        合计                                  1,506   48,600.00

      (四)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预算金额为 1,500.00 万元,预备费按设备投资的一定比例进行估
算,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中应对涨价或其他暂时无法预计的费用支出。

      (五)铺底流动资金

      项目铺底流动资金金额为 32,494.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
需,为保证项目建成后顺利投产所必需的流动资金,按项目建成后所需全部流动
资金的一定比例进行估算。



                                          7-1-42
       二、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本项目厂房建设基本完成,生产设备到位正在逐台调试,
部分设备已投入试生产,预计将于 2021 年 6 月末完成项目投产准备工作。

       本项目资金预计使用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资金额        T年              T+1 年
  1           建设投资             20,080.00      20,080.00
 1.1          购置土地              1,877.99       1,877.99
 1.2       厂房建设及装修          18,202.01      18,202.01
  2           设备投资             48,600.00      48,600.00
 2.1          生产设备             40,200.00      40,200.00
 2.2         自动化设备             8,400.00       8,400.00
  3            预备费               1,500.00       1,500.00
  4         铺底流动资金           32,494.00                          32,494.00
            合计                  102,674.00      70,180.00           32,494.00

       截至 2021 年 5 月末,浙江赛伍已投入自筹资金 45,675.18 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占全部建设投资与设备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66.50%,主要用于土地购置、厂房建
设及设备购买等。

       截至审议本次可转债董事会召开日(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完成本项目土地的购置,成
交价款为 1,877.99 万元,该等支出系公司自筹资金投入,不纳入本次募集资金拟
投入范围,亦不纳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置换范围。因此,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
司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増产能消化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7-1-43
    1、光伏行业发展趋势良好,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光伏行业正处于景气度上行通道,下游正扩产加速,2020 年第四季度
我国光伏装机容量高达 29.5GW,远高于前三季度总和,基于平价上网以及“碳
达峰、碳中和”的减排目标,近年来光伏装机需求仍将保持较高景气度,根据中
国光伏行业协会 2021 年 2 月作出的预测,我国光伏市场将在“碳中和”目标指
引下进入下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预测情况
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双玻组件占比提升推动光伏 POE 封装胶膜市场需求增长
    公司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品因其优良的耐候性、抗 PID 性等优势,更适合
用于双玻组件。2018 年以来,双面双玻组件的需求量爆发,推动光伏 POE 封装
胶膜等相关组件需求持续释放。




                                 7-1-44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按照 1GW 使用 1,000 万平方米的光伏封装胶膜进行测算,未来光伏胶膜全
球市场需求规模如下:
                                                                                 单位:亿元
   情形             种类            2021 年                2023 年             2025 年
                 单玻组件胶膜
                                            103.7                    135                 132
                   EVA 胶膜
乐观预测
                 双玻组件胶膜
                                              66.3                   135                 198
                   POE 胶膜
                 单玻组件胶膜
                                              91.5                   105                 108
                   EVA 胶膜
保守预测
                 双玻组件胶膜
                                              58.5                   105                 162
                   POE 胶膜

     由上表可见,公司募投项目下游市场空间广阔,募投项目达产后光伏胶膜市
场空间呈持续增长的趋势。另一方面,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设备具有一定兼容性和
通用性,可以灵活根据市场需求变动及客户要求生产多种类型的光伏胶膜产品,
从而灵活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动态调整双玻组件封装胶膜、单玻组件封装胶膜的
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波动。利用公司研发平台,远期公司可进一步探索包装材料、
防水材料、建筑夹胶玻璃用胶膜等相关产品,提升公司多元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3、公司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能利用饱和,在手订单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光伏 POE 封装胶膜的产能、产量和销量变动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平方米
    期间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2021 年 1-3 月        2,700.00   1,736.13            1,723.35         64.30%             99.26%
  2020 年度           6,280.00   6,880.07            6,724.67        109.56%             97.74%
  2019 年度           1,920.00   2,112.13            2,011.52        110.01%             95.24%
  2018 年度            480.00      791.59             761.41         164.91%             96.19%
注:由于公司存在部分工序部分交由外协厂商完成的情况,因此部分年度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品客户市场需求旺盛,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较高,急需扩大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2021 年 1-3 月,公司太
阳能封装胶膜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原位于租赁厂房的部分产能已启

                                        7-1-45
 动搬迁,过渡期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除此之外,春节假期对产能利用率也有
 一定影响。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封装胶膜的在手订单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平方米
       客户名称                 订单数量                未发货数量
        天合光能                            4,840.00                 4,691.04
        阿特斯                              3,597.08                  722.58
        乐叶光伏                            2,625.13                 1,135.44
        晶科能源                             846.21                   460.21
       晶澳太阳能                            834.18                   298.83
        正信光电                             321.14                   187.25
VIETNAM SUNERGY JOINT
                                             305.43                   105.15
    STOCK COMPANY
        锦州阳光                             266.85                   150.21
        东方日升                             150.26                   100.82
江苏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43.37                    92.57
        亿晶光电                             137.32                    12.92
        正泰光伏                             118.95                    40.65
 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                      113.28                    81.42
        其他客户                             746.14                   300.67
         合计                              15,045.34                 8,379.75

     (二)新増产能消化措施

     公司在太阳能领域深耕多年,凭借自主研发的背板、封装胶膜等产品,与全
 球范围内诸多领先的光伏组件制造商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全球主要光伏组
 件制造商天合光能、阿特斯、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协鑫集成等,公司与上述
 光伏组件制造商保持多年的稳定合作;另外,公司也不断开拓光伏领域新客户,
 并与乐叶光伏、亿晶光电等国内大型光伏企业开展合作,进一步拓宽了公司在太
 阳能光伏发电领域的客户覆盖能力,不断强化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在光伏领域拥有优质而稳定的客户资源,并且已经具有稳定的太阳能产
 品需求,随着全球太阳能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对公司的产品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从而为项目产品消化提供必要的支持。公司将通过增加销售人员、采用先进装备
 和技术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资源支


                                  7-1-46
持。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为年产太阳能背板 3,300 万平方米项目、年产压敏胶
带 705 万平方米、电子电气领域高端功能材料 300 万平方米、散热片 500 万片、
可流动性导热界面材料 150 吨项目、新建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除新建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25,500 万平方米太阳
能封装胶膜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中两项产能建设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如下:
  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
                                                                年产压敏胶带 705 万平方
                                                               米、电子电气领域高端功能
            年产 25,500 万平方     年产太阳能背板 3,300 万
项目名称                                                       材料 300 万平方米、散热片
            米太阳能封装胶膜             平方米项目
                                                               500 万片、可流动性导热界
                                                                   面材料 150 吨项目
产品形态                             薄膜形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
工艺路线         流延工艺                    涂布工艺                  涂布工艺
                                                               智能手机、高铁车辆、声学
应用领域                         光伏领域
                                                                   产品等非光伏领域
主要原材
            POE 或 EVA 树脂粒子        PET 基膜、氟膜           各类合成树脂及添加剂
  料
                                                               PU/PSA 保护膜、手机扬声
主要产品      光伏封装胶膜                   光伏背板          器振膜材料、叠层母排绝缘
                                                                   胶膜等多重产品
                               太阳背板用于封装太阳能
            封装胶膜用于封装 电池组件,在户外环境下主
            太阳能电池片,覆盖 要用于保护太阳能电池组
            于电池片上下两面, 件抵抗光湿热等环境影响
            将上层玻璃、下层背 因素对光伏组件的侵蚀,起        满足下游消费电子、高铁、
            板(或玻璃)通过真 到耐候绝缘保护作用。背板        电气等各类客户对于胶粘、
产品功能
            空层压技术粘合为   位于光伏组件背面的最外          导热、绝缘、防护等功能需
            一体,同时使阳光最 层,直接与外部环境相接                      求
            大限度透过胶膜达   触,须具备优异的耐高低
            到电池片,提升光伏 温、耐紫外辐照、耐环境老
              组件的发电效率   化和水汽阻隔、电气绝缘等
                                         性能

       由上表可见,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工艺路线、生产
过程、产品用途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同时本次募投
产品与公司前次募投同属于公司主营的薄膜形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均是利用

                                            7-1-47
公司“材料设计、树脂改性、胶粘剂配方、界面技术、测试评价”的基干技术
平台进行开发,均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四、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
否谨慎。

    (一)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本项目计算期 11 年(含建设期),项目完成后,稳定运营期将实现年销售收
入 203,270.91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8.05%,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6.81 年,具体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计算期
    项目
                 T+1          T+2             T+3          T+4           T+5
  营业收入      220,455.62   203,270.91      203,270.91   203,270.91    203,270.91
 税金及附加        184.94       983.02          983.02       983.02        983.02
 总成本费用     185,483.74   171,907.81      171,907.81   171,407.81    170,907.81
  利润总额       34,786.94    30,380.07       30,380.07    30,880.07     31,380.07
   所得税         8,696.74     7,595.02        7,595.02     7,720.02      7,845.02
   净利润        26,090.21    22,785.06       22,785.06    23,160.06     23,535.06
                                             计算期
    项目
                 T+6          T+7             T+8          T+9           T+10
  营业收入      203,270.91   203,270.91      203,270.91   203,270.91    203,270.91
 税金及附加        983.02       983.02          983.02       983.02        983.02
 总成本费用     168,085.34   167,085.34      167,085.34   167,085.34    167,085.34
  利润总额       34,202.55    35,202.55       35,202.55    35,202.55     35,202.55
   所得税         8,550.64     8,800.64        8,800.64     8,800.64      8,800.64
   净利润        25,651.91    26,401.91       26,401.91    26,401.91     26,401.91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达产后,将新增 25,500 万平方米封装胶膜产能,根据公司报告期内
业务发展状况及市场前景,预计达产年将实现营业收入 220,455.62 万元;考虑市
场竞争导致的产品价格下降,预计稳定运营后将实现年营业收入 203,270.91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7-1-48
                                                     单位:元/平方米、万平方米、万元
       项目                        达产年                        稳定运营期
       单价                                       8.65                             7.97
       销量                                  25,500.00                        25,500.00
     营业收入                               220,455.12                    203,270.40

    2、税金及附加测算
    项目主要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及印花税,分别
按照增值税的 7%、3%、2%进行计提,印花税按相关规定计提。

    3、总成本费用测算
    项目营业成本包括原辅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职工薪酬、修理费、相关资
产的折旧摊销和其他制造费用组成,系根据行业经验、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及本项
目规划情况进行测算。
    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结合公司历史经营数据、本项目规划情况进行测算。本
项目假设以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银行借款投入,财务费用根据借款规模与预期
利率水平进行测算。

    4、所得税
    本次募投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额的 25%计算。

    (二)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1、毛利率测算具有谨慎性
    本项目产品测算毛利率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的比较情况
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可比产品                     2020 年毛利率
  福斯特(603806)                   光伏胶膜                                   29.04%
 上海天洋(603330)                太阳能封装膜                                 23.06%
 东方日升(300118)       光伏电池封装胶膜(EVA 等)                            19.27%
 海优新材(688680)                  光伏胶膜                                   23.88%
                        平均值                                                 23.81%
       公司                      光伏 POE 封装胶膜                              17.54%
                      本次募投项目                                   19.52%、19.18%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测算毛利率为 19.52%,考虑市场竞争导致的产品价格

                                       7-1-49
下降,稳定运营期有所下降至 19.18%,略高于公司 2020 年同类产品毛利率,主
要原因为产能增加后规模效益更加显著,2021 年 1-3 月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即已
上升至 19.31%。
     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毛利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投资项目平均
水平,测算具有谨慎性。

       2、经济效益指标测算的谨慎性
     本项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
示:
                                时间                             内部收益率       回收期
  代码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及融资类型                           (税后)         (税后)
                                             滁州年产 5 亿平
603806.SH     福斯特       2020 年可转债     方米光伏胶膜项          30.10%          6.48 年
                                                     目
                                             年产 2.5 亿平方米
603806.SH     福斯特       2018 年可转债     白色 EVA 胶膜技         41.94%          4.44 年
                                                   改项目
                                             年产 2 亿平方米
603806.SH     福斯特       2018 年可转债     POE 封装胶膜项          31.33%          5.03 年
                                                 目(一期)
                                             年产 1.7 亿平米高
688680.SH    海优新材       2020 年 IPO      分子特种膜技术                   -      6.27 年
                                                   改造项目
                                             年产 1.2 亿平米光
                                               伏组件封装用
688560.SH    明冠新材       2020 年 IPO                                       -      4.47 年
                                             POE 胶膜扩建项
                                                     目
                          平均值                                     34.46%          5.34 年
                        本次募投项目                                 18.05%          6.81 年
注1:海优新材与明冠新材均未披露其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
注2:2021年3月,明冠新材公告拟将原IPO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胶膜扩建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测算内部收益率(税后)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投资项
目平均水平,而回收期(税后)更长,测算具有谨慎性。

       五、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一、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上述内容。



                                           7-1-50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各项
投资构成的具体内容及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安排;

   2、实地走访本次募投项目现场,查看项目进展情况;

   3、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使用进度,了解是否
置换董事会前投入;

   4、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访谈发行人销
售负责人,了解本次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

   5、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投资项目
的公开信息,了解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及其测算依据、过程,并进行比较
分析。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合理、可行,
募集资金用于非资本性支出比例为 4.57%,比例较小;

    2、本次募投项目厂房建设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进厂及调试相关工作,
预计将于 2021 年 6 月末前完成相关工作,项目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
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合理、可行,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能,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产
能利用饱和,在手订单充足,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产能消化措施合理、可
行;

    4、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良好,效益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合理、可行,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投资项目相比,效益测算谨慎。

       问题 7、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


                                   7-1-51
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
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性
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
性。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
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认定依据

     1、财务性投资认定依据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15 的相关规定: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
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
答》的规定:财务性投资除监管指引中已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
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
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
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


                                  7-1-52
益为主要目的。

    2、类金融业务认定依据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28 的有关规定: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
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
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
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
径。”

    (二)报告期初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
业务

    1、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
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
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报告期至今,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出于资金管理考虑而购买的期限较短
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较低,风险较低,投资期限均未超过一年,亦不存在长
期滚存情形,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2、类金融业务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
等类金融业务。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
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以粘合剂为核心的薄膜形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已形成光伏和非光伏两个业务板块,建立了光伏材料、
光伏电站维修暨技改工程材料、3C 材料、SET 材料四类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
用于光伏组件、智能手机、高铁车辆、新能源电池等领域。


                                 7-1-53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的相关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主要构成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03.88   理财产品                            否
                                  保证金、押金、风险金、其
    其他应收款          230.26                                        否
                                  他往来款等
   其他流动资产        5,738.36   待抵扣或待认证进项税                否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不
    长期应收款                -                                       否
                                  存在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不
   长期股权投资               -                                       否
                                  存在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参股公司宁波山迪光能
                                  技术有限公司,并持有 3.57%
                                  股权,宁波山迪光能技术有
                                  限公司主要开发汽车用透明
                                  薄膜太阳能电池玻璃等前沿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0.00                                        否
                                  光伏应用技术,公司参股目
                                  的是开拓光伏薄膜类产品应
                                  用场景及渠道,探索汽车光
                                  伏交叉技术,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不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存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理财产品均为出于资金管理考虑而购买的期限较短的
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较低,风险较低,投资期限均未超过一年,亦不存在长期
滚存情形。因此,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期限较长、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
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 41.42
万元、70.27 万元、232.92 万元、31.44 万元,均系上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
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

    2、其他流动资产均为待抵扣或待认证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风险金、其他往来款等,均系公司经
营活动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参股宁波山迪光能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宁

                                    7-1-54
波山迪光能技术有限公司目的系探索光伏薄膜类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
场景,积极储备太阳能天窗等汽车与光伏前沿交叉领域的领先技术并拓展公司产
品未来销售渠道,具有产业投资性质,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因此,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
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三、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财务性投资总额为 0。

    本次募 集资 金总 额 为 70,000.00 万 元 , 发行人 完成 后累 计债 券余额为
70,000.00 万元,占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净资产 190,821.52 万元的 36.68%。本
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规划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
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规模是以公司现有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
合理计划未来业务拓展及经营管理需求,经审慎论证后计算得出的。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扩张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
需求,具有必要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查阅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认定标准与依据的相关规定及问答;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与财务报告、临时公告等,访谈发行人财
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报告期至今是否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类金融
业务的情形,报告期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
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7-1-55
    1、报告期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的情形;

    2、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
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3、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00.00 万元,发行人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为
70,000.00 万元,占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净资产 190,821.52 万元的 36.68%,
系以发行人现有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合理计划未来业务拓展及经营管理需求,
经审慎论证后计算得出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扩张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具有必要性。

    问题 8、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新冠肺炎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对未来生产
经营及业绩的影响。如存在不利影响,请进行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新冠肺炎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对未来生产经
营及业绩的影响。如存在不利影响,请进行风险提示

    (一)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公司严格落实了各级人民政府关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要求,按规定组织复工生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定
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上半年的生产经营和销售运输,但目前中国境内的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已得到明显控制,截至目前本次疫情对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的
影响较小,整体来看公司生产经营未受到严重影响,2020 年业绩保持持续增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Q1   2020 年 Q2   2020 年 Q3   2020 年 Q4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7,319.22    41,521.15    57,030.11    72,380.49   218,250.97   213,549.16
归母净利润     4,279.84     2,810.97     5,206.37     7,111.83    19,409.02    19,027.31

    由上表可见,随着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在 2020
年下半年明显回升,全年收入及利润水平均超过 2019 年全年水平,新冠疫情对


                                        7-1-56
发行人生产经营及业绩影响已经基本消退,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
正常。

    (二)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受美国影响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美国的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39,923.13 66.42% 173,555.98 79.55% 173,640.79 81.31% 157,165.00 81.39%

  外销       20,183.22 33.58% 44,607.49 20.45% 39,908.37 18.69% 35,939.80 18.61%
其中:美国            -          -    90.03    0.04%   136.74   0.06%    69.21     0.04%

  合计       60,106.36 100.00% 218,163.47 100.00% 213,549.16 100.00% 193,104.8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以内销为主,国内销售区域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
公司外销收入中来自美国的收入分别为 0.04%、0.06%、0.04%和 0,占比极低,
可见收入端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较小。

    (2)报告期内公司自美国进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直接材料不存在主要依靠美国进口的情形,中美贸易摩擦未
对公司采购产生重大影响。

    2、发行人产品境内市场需求旺盛

    发行人主要产品光伏背板及光伏 POE 封装胶膜是光伏组件生产的必备材
料,公司产品需求随着“碳中和”的趋势和太阳能能源的推广利用而持续增加。
从 2013 年开始,我国超越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市场,全国光伏发电累计
装机量从 2010 年的 0.86GW 快速增长到 2020 年的 253GW,累计装机量和年度
新增装机量均居全球首位,国内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持续保持旺盛状态。规模
庞大的国内市场是发行人应对潜在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支撑。

    3、全球光伏产业格局更迭,美国以外的新兴市场提供广阔空间

    从全球光伏产业格局的演变来看,随着产业全球“去中心化”趋势明显、新


                                              7-1-57
兴市场遍地开花的发展态势形成,单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利贸易政策对我国光伏产
业发展的影响将越来越小。随着全球光伏市场集中度进一步降低,目前已逐步形
成新兴市场遍地开花的新局面。我国新增装机容量继续领跑全球,美国、日本市
场呈现下滑趋势,印度、南美、中东等新兴市场亮点纷呈,印度的新增装机容量
已超越美国,排名第二位。在新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带动下,全球光伏市场需
求“去中心化”趋势明显,打破了过去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的不均衡市场格局,促
进全球光伏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均衡地发展,并有效降低了单一市场需求波动及
政策变动对行业整体发展的影响。受美国“双反调查”及“201 调查”带来的高
关税率的影响,2018 年至今,中国光伏组件对美国的直接出口几乎停滞。在此
背景下,我国光伏产品的出口量仍连年大幅增加,即使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对外
出口额也逐年增长,我国在光伏产业的引领地位日益巩固,在中美贸易摩擦的背
景下,公司积极开拓韩国和印度等新兴国家的光伏市场,开发了各国家地区的光
伏组件龙头企业的客户群,外销收入逐年增加。可见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公司业绩
产生显著影响。

    综上所述,中美贸易摩擦不会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六、其他风险”和“一、发
行人所处市场、行业的相关风险”章节分别补充披露新冠疫情影响及中美贸易摩
擦影响如下:

    “(五)新冠疫情影响

    2020 年,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我国及海外多国均相继出台了
各类限制物品与人员流动、减少日常活动与经济活动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国内及
全球宏观经济带来一定冲击。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控制,各地企业逐步复工复
产,公司各方面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但全球疫情及防控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海外疫情蔓延也给国内带来输入性病例风险。若短期内海外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
制,或国内疫情出现反复,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全球经济周期性波动和贸易政策、贸易摩擦的风险



                                7-1-58
    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依然面
临下滑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光伏产业链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
行人业绩。此外,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加深,或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贸
易摩擦加剧,可能会对发行人产品销售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未来经营
业绩。”

    二、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主要业
务情况”之“(四)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补充披露了上述内容,并在
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六、其他风险”和“一、发行人所处市场、
行业的相关风险”章节分别就新冠疫情影响及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进行风险提示。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审阅发行人公告文件及财务报表,分析疫情对公司季度收入以及全年收
入的影响,判断疫情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

    2、查阅行业协会报告,了解全球光伏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3、审阅发行人审计报告及销售台账、采购台账,分析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
及采购对象中是否存在美国客户或美国供应商;

    4、访谈公司管理层,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分析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对
发行人业绩的影响情况。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冠肺炎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未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公司已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问题 9、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且増长较快。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且増


                                 7-1-59
  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
  信用政策情形;(2)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
  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且増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
  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且増长较快的原因及合
  理性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项目
                     余额       增长率    余额      增长率    余额       增长率     余额
应收票据(含应收
                    56,332.37   36.82%   41,173.04 -15.41%   48,671.26 -13.64%    56,359.92
  款项融资)
   应收账款        113,326.85    0.76% 112,476.90   23.72%   90,909.13   10.36%   82,374.84
     合计          169,659.23 10.42% 153,649.94     10.08% 139,580.39     0.61% 138,734.76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规模较上年末增长 36.82%,
  主要原因为 2021 年 1-3 月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回款金额增加,导致 2021 年 3
  月末未到期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

       2020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规模同比减少 15.41%,主要原因
  为主要采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客户天合光能销售金额减少,由 2019 年
  36,421.38 万元减少至 2020 年 26,890.92 万元,且 2020 年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较
  多;2019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规模同比下降 13.64%,主要
  原因为 2019 年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和贴现较多,均不存在增长较快的情形。

       2020 年末,应收账款规模同比增长 23.72%,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销售有所延后,导致 2020 年 4 季度营业收入显著增长,对应应收款项尚
  在信用期内,尚未回款;2019 年末,应收账款规模同比增长 10.36%,与 2019
  年营业收入的增速 10.59%基本一致。



                                           7-1-60
         (二)信用政策与同行业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经营情况、企业规模、采购规模、信用状况、合作时间
    长短、付款条件等因素制定对应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
    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报告期内销售前 5 名客户的信用政策如下表所示:

序号     集团客户名称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是否变更
                                内销:票到 120 天付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1             阿特斯                                                                             否
                                外销:提单日后 120 天电汇
2         晶澳太阳能            货到票到,验收合格后 90 天,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否
3             天合光能          月结 30 天付 6 个月商业承兑汇票                                  否
4             乐叶光伏          货到票到,验收合格后 90 天付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否
5             东方日升          货到票到,验收合格后 90 天付 6 个月商业承兑汇票                  否
                                                  验收且到票
                                                  之次月起月
                                验 收 且 到 票 之 结 90 天付商
                                次月起月结 90 业 承 兑 汇 票 验收且到票之次月起月结 90
6             晶科能源                                                                           是
                                天 付 银 行 承 兑 (从 2 月份 天付商业承兑汇票
                                汇票              起转为 90 天
                                                  付银行承兑
                                                  汇票)
         韩华新能源集           内销:货到票到,验收合格后 90 天付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7                                                                                                否
             团                 外销:90 天电汇
8             KYLON             月结 90 天信用证结算                                             否

         报告期内,除 2020 年 2 月后晶科能源由付商业承兑汇票变更为付银行承兑
    汇票外,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不存在变更,该项变更不属于放宽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中来股份( 300393)、福斯特
    (603806)、乐凯胶片(600135)、回天新材(300041)均未披露其对主要客户的
    信用政策。公司与明冠新材(688560)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比较如下表所示:
       客户              公司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是否一致
                         公司                    120 天+银行承兑汇票/电汇
    阿特斯           明冠新材                                                                  一致
                                        未披露             120 天+银行承兑汇票/电汇
                   (688560)
                         公司                        90 天+银行承兑汇票/电汇
 晶澳太阳能                                                                    120 天+银行    不一致
                     明冠新材
                                        未披露         120 天+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
                   (688560)
                                                                                   电汇


                                                      7-1-61
  客户           公司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是否一致
                 公司                          30 天+商业承兑汇票
 天合光能       明冠新材                                                                      -
                                                        未披露
              (688560)
                 公司                          90 天+银行承兑汇票
 乐叶光伏       明冠新材                                                                      -
                                                        未披露
              (688560)
                 公司                          90 天+商业承兑汇票
 东方日升       明冠新材                                                                      -
                                                        未披露
              (688560)
                                              90 天+商
                            90 天+银行承      业承兑汇
                 公司                                            90 天+商业承兑汇票
                               兑汇票         票/银行承
 晶科能源                                                                                     -
                                                兑汇票
                明冠新材
                                                        未披露
              (688560)
                 公司                        90 天+银行承兑汇票/电汇
韩华新能源
                明冠新材                                                                   不一致
    集团                       未披露                    90 天+银行承兑汇票
              (688560)
 注:对于2020年度,明冠型材仅披露了其2020年1-6月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如上表所示,公司与明冠新材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无较大差异,其中对于客
 户晶澳太阳能,公司给予信用期为 90 天,而明冠新材为 120 天;对于客户韩华
 新能源集团,公司外销业务要求电汇,均较明冠新材更为严格,不存在放宽信用
 政策的情形。

     二、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112,646.38          111,777.18      90,070.49        81,623.81
 按组合
             坏账准备余额            9,372.76            8,384.01        6,695.19        5,871.96
   计提
              计提比例                  8.32%             7.50%           7.43%           7.19%
             应收账款余额               680.48            699.72          838.64          751.03
 单项计
             坏账准备余额               680.48            699.72          838.64          751.03
   提
              计提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主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针对个别收回存在特别风险的应收账款按照


                                              7-1-62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一)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均系账龄分析法组合,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3 个月以内(含 3
                                  74,039.40     65.73%       5.00%        3,701.97
           个月,下同)
           3 个月至 1 年          32,507.54     28.86%      10.00%        3,250.75
2021 年       1至2年               3,159.82      2.81%      20.00%         631.96
 3 月末
              2至3年               1,645.06      1.46%      30.00%         493.52
              3 年以上             1,294.56      1.15%     100.00%        1,294.56
               合计              112,646.38    100.00%       8.32%        9,372.76
             3 个月以内           85,227.08     76.25%       5.00%        4,261.35
           3 个月至 1 年          19,228.35     17.20%      10.00%        1,922.83

2020 年       1至2年               4,585.33      4.10%      20.00%         917.07
  末          2至3年               2,076.66      1.86%      30.00%         623.00
              3 年以上              659.76       0.59%     100.00%         659.76
               合计              111,777.18    100.00%       7.50%        8,384.01
             3 个月以内           62,894.71     69.83%       5.00%        3,144.74
           3 个月至 1 年          21,765.24     24.16%      10.00%        2,176.52

2019 年       1至2年               4,448.45      4.94%      20.00%         889.69
  末          2至3年                682.64       0.76%      30.00%         204.79
              3 年以上              279.45       0.31%     100.00%         279.45
               合计               90,070.49    100.00%       7.43%        6,695.19
             3 个月以内           57,127.01     69.99%       5.00%        2,856.35
           3 个月至 1 年          20,916.39     25.63%      10.00%        2,091.64

2018 年       1至2年               3,146.53      3.85%      20.00%         629.31
  末          2至3年                198.89       0.24%      30.00%          59.67
              3 年以上              235.00       0.29%     100.00%         235.00
               合计               81,623.81    100.00%       7.19%        5,871.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公司均按照既定的会计
政策与估计计提了坏账准备。

                                      7-1-63
       (二)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末,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113,326.85          112,476.90          90,909.13         82,374.84
       回款金额             55,156.14           92,307.88          82,081.08         77,538.72
       核销金额                         -        1,495.31             111.44           291.01
         占比                 48.67%             83.40%             90.41%            94.48%

    2020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债务人浙江昱辉阳光能
源江苏有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破产,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巨额债务,公司在 2020
年度对该项应收账款按照内部审批流程进行核销。

    截至 2021 年 5 月末,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三)坏账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2020      2019 年末/2019     2018 年末/2018
   项目
                  /2021 年 1-3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坏账准备余额             10,053.24             9,083.73            7,533.83           6,622.99
 核销金额                           -          1,495.31             111.44             291.01
   占比                             -          16.46%               1.48%              4.39%

    2020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债务人浙江昱辉阳光能
源江苏有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破产,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巨额债务,公司在 2020
年度对该项应收账款按照内部审批流程进行核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核销金额超过坏账准备余额的情形,应收账款的坏账
准备计提充分。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对于账龄分析法组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表所
示:



                                            7-1-64
                     3个    3 个月
期                                   6 个月    1至2      2至3   3 年至   4 年至   5 年以
          账龄       月以   至6个
间                                   至1年      年        年     4年      5年       上
                       内     月
          中来股份
                              5%                   10%   30%             100%
        (300393)
          福斯特
                              5%                   20%   50%             100%
        (603806)
          乐凯胶片
                      -       -          4%        10%   30%     60%      80%     100%
2020    (600135)
年度      回天新材
                              5%                   10%   20%     30%      50%     100%
        (300041)
          明冠新材
                              5%                   10%   30%             100%
        (688560)
         平均值      4%      4%      4.8%          12%   32%    78%      86%      100%
          公司       5%            10%             20%   30%             100%
          中来股份
                              5%                   10%   30%             100%
        (300393)
          福斯特
                              5%                   20%   50%             100%
        (603806)
          乐凯胶片
                      -       -          4%        10%   30%     60%      80%     100%
2019    (600135)
年度      回天新材
                              5%                   10%   20%     30%      50%     100%
        (300041)
          明冠新材
                              5%                   10%   30%             100%
        (688560)
         平均值      4%      4%      4.8%          12%   32%    78%      86%      100%
          公司       5%            10%             20%   30%             100%
          中来股份
                              5%                   10%   30%             100%
        (300393)
          福斯特
                              5%                   20%   50%             100%
        (603806)
          乐凯胶片
                      -       -          4%        10%   30%     60%      80%     100%
2018    (600135)
年度      回天新材
                              5%                   10%   20%     30%      50%     100%
        (300041)
          明冠新材
                              5%                   10%   30%             100%
        (688560)
         平均值      4%      4%      4.8%          12%   32%    78%      86%      100%
          公司       5%            10%             20%   30%             100%

       报告期内,公司 2 至 3 年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福斯特
(603806),但 3 个月至 1 年计提比例更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2 至 3 年账龄

                                          7-1-65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0.24%、0.76%、1.86%和 1.46%,而 3 个月至 1 年占比
则分别为 25.63%、24.16%、17.20%和 28.86%,远高于 2 至 3 年账龄应收账款余
额,考虑应收账款余额权重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实际上高于福斯特(603806)。
因此,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账龄分析法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更加严格、
谨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全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
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项目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中来股份(300393)           未披露                 5.15%          7.23%         5.56%
          福斯特(603806)            未披露                 6.33%          8.72%         6.20%

按组     乐凯胶片(600135)           未披露                 0.78%          1.81%         2.04%
合计     回天新材(300041)           未披露                 6.63%          6.29%         6.45%
提       明冠新材(688560)           未披露                 5.25%          5.15%         5.12%
                平均值                  /                    4.83%        5.84%          5.07%
                 公司                       8.32%            7.50%          7.43%         7.19%
         中来股份(300393)           未披露             89.62%          42.85%         100.00%
          福斯特(603806)            未披露            100.00%         100.00%          15.74%
         乐凯胶片(600135)           未披露             82.64%          77.90%          35.68%
单项
         回天新材(300041)           未披露            100.00%         100.00%         100.00%
计提
         明冠新材(688560)           未披露             76.11%          75.29%         100.00%
                平均值                  /                89.67%          79.21%         70.28%
                 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单项计提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
水平。

    (五)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应收票据余额            23,323.23            26,495.44           48,671.26           56,359.92
 坏账准备余额             2,025.81             2,511.38              2,533.53          3,247.85
   计提比例                   8.69%                  9.48%              5.21%             5.76%


                                            7-1-66
    公司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将预计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分类至“应
收款项融资”项目,导致应收票据余额相应减少,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应提高。

    报告期内,鉴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性较高的特点,公司主要接受银行承兑
汇票作为销售结算手段。针对具有较好商业信用的客户,公司通过综合考虑该
客户的经营情况、经营规模、采购规模、信用状况、合作时间长短等因素,判
断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手段的可行性。

    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执行,同时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
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明细表,访
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分析及了解期末余额变动的原因;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销售合同,访谈发行人销售/财务负责人,
了解发行人信用政策及其变更情况,并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同一客户的信用政
策的公开信息,进行比较分析;

   3、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表、坏账核销表,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
人,了解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及坏账核销原因,并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
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比较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有所下降,主
要系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与背书金额增加、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天合光能销售
金额减少所致;应收账款余额 2019 年末增长比例与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比例
一致,2020 年末增长较快主要系疫情导致销售延后,2020 年 4 季度销售较多且
尚在信用期所致,均具有合理性;


                                 7-1-67
     2、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较大差异,不存在放宽
信用政策的情形;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公司均按照既定
的会计估计计提了坏账准备;截至 2021 年 5 月末回款情况良好,各期坏账核销
金额均未超过坏账准备计提余额;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组合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较大差异,实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
较大差异,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 10、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増长较快。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増长较快的原因及
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情况;(2)结
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増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项目
              余额       增长率     余额         增长率        余额       增长率        余额
 原材料    23,696.30     105.62%   11,531.60     181.91%      4,090.51    -44.41%       7,358.26
 在产品    10,510.53       4.07%   10,186.04     42.15%       7,165.74     -5.49%       7,581.79
库存商品      8,511.86   28.83%     6,607.14      0.63%       6,565.59    17.79%        5,573.76
发出商品      1,508.17   228.15%     459.60      -46.34%       856.45     -38.31%       1,388.28
委托加工
              2,119.83   45.51%     1,384.70     39.77%        990.73     -78.95%       4,705.47
  物资
在途物资      6,338.92   14.89%     5,517.35              -           -                          -
 合计      52,685.61     47.63%    35,686.43     81.43% 19,669.02         -26.08%      26,607.56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47.63%,其中原材料较上年末
增长 105.62%,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新增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能提前备料增加;
发出商品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228.15%,主要原因为期末部分出口商品尚未完成报


                                        7-1-68
关手续;委托加工物资较上年末增长 45.51%,主要原因为 3C、SET 材料市场需
求增长,该部分产品公司主要通过委托加工方式进行生产。

    2020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同比增长 81.43%,其中在途物资增长主要原因为
当期期末采购订单量影响;原材料同比增长 181.91%,在产品同比增长 42.15%,
主要原因为光伏 POE 封装胶膜相关原材料及在产品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能、产量、销量均大幅增长,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备料相应
增加。

    2019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同比减少 26.08%,其中原材料同比减少 44.41%,
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存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考虑到生产过程中安全库
存储备的需求情况下,减少原材料库存量;委托加工物资同比减少 78.95%,主
要原因为随着公司新生产线投入生产,自有产量提升,公司收回部分光伏背板产
能,委外加工物资相应库存减少;发出商品同比减少 38.31%,主要原因为当期
期末销售订单量影响,均不存在增长较快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余额增长率、存货周转率比较
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来股份
                                       12.92%      -13.95%       48.91%             -
             (300393)
               明冠新材
                                       48.14%       13.96%        -6.81%            -
             (688560)
           福斯特(603806)            39.38%        6.85%       17.14%             -
存货余额       乐凯胶片
增长率                                  4.40%      -22.74%       39.97%             -
             (600135)
               回天新材
                                        0.52%       22.96%        7.77%             -
             (300041)
                  平均值               21.07%        1.42%       21.40%             -
                   公司                47.63%       81.43%      -26.08%             -
               中来股份
                                          1.50         5.71         3.88         5.24
             (300393)
               明冠新材
存货周转                                  1.92         7.11         7.16         6.66
             (688560)
  率
           福斯特(603806)               1.72         6.36         6.00         6.14
               乐凯胶片
                                          1.20         3.85         3.52         4.19
             (600135)



                                      7-1-69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回天新材
                                                    1.64          5.11           5.00            5.28
                       (300041)
                          平均值                    1.60          5.63           5.11            5.50
                           公司                     1.14          6.47           7.50            6.82
     注:由于 2021 年一季报可比公司未披露存货账面余额,因此 2021 年一季度可比公司存货增
     长率采用账面价值计算。

            2021 年 3 月末、2020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增长率较高,其中 2021 年 3 月末
     较上年末存货余额增长率与明冠新材(688560)、福斯特(603806)较为接近,
     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应期间的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公司存货增长率高
     于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能持续增长,公
     司提前备料并增加排产,对应产品的在产品、在途物资及原材料余额增加。2019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同比减少 26.08%,相应期间的存货周转率有所上升,主要
     原因为公司加强存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考虑到生产过程中安全库存储
     备的需求情况下,减少原材料库存量。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小,2018-2020 年均高
     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发行人出货量、市场占有率较高,大宗客户数量众
     多,且需求情况稳定,销售预测准确,产品周转速度快。发行人制定了合理的生
     产和采购计划,与主要供应商维持较好的合作关系,供应商供货及时,将存货余
     额控制在较低水平。发行人通过高效的存货管控,科学的管理水平,使存货周转
     率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库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6 个月内     49,425.47      93.81% 32,964.80      92.37% 17,664.13       89.81% 26,012.09         97.76%
6 个月-1 年    1,066.29       2.02%     975.2       2.73%    1,065.20      5.42%        295.74        1.11%
 1 年以上      2,193.85       4.16%   1,746.44      4.89%      939.69      4.78%        299.73        1.13%
      合计 52,685.61       100.00% 35,686.43     100.00% 19,669.02       100.00% 26,607.5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为 1 年以内,不存在库存积压的情形。



                                                 7-1-70
            二、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
     否充分

            (一)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库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6 个月内      49,425.47        93.81% 32,964.80            92.37% 17,664.13          89.81% 26,012.09      97.76%
6 个月-1 年     1,066.29          2.02%         975.2        2.73%     1,065.20        5.42%    295.74        1.11%
 1 年以上       2,193.85          4.16%      1,746.44        4.89%      939.69         4.78%    299.73        1.13%
      合计 52,685.61           100.00% 35,686.43          100.00% 19,669.02         100.00% 26,607.5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为 1 年以内,不存在库存积压的情形。

            (二)期后销售情况

            公司可直接销售的存货为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截至 2021 年 5 月末,报告
     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余额的销售结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库存商品、发出
                                     10,020.03              7,066.74              7,422.04         6,962.04
       商品余额
      销售结转金额                      4,530.56            5,091.09              6,130.80         6,702.47
              占比                      45.21%               72.04%               82.60%            96.27%

            截至 2021 年 5 月末,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销售情况良好。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会计政策与估计比较情况
     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
        中来股份
                               未披露         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300393)
                                              备。
        福斯特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
                               未披露
      (603806)                              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7-1-71
 可比公司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
  乐凯胶片
                   未披露        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
(600135)
                                 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回天新材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未披露
(300041)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
  明冠新材
                   未披露        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688560)
                                 备。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
   公司
               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会计政策与估计
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
下表所示:
  类别            项目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中来股份
                                    未披露             1.20%          0.55%        1.64%
               (300393)
             福斯特(603806)       未披露             0.57%          0.93%          -
                 乐凯胶片
                                    未披露             0.51%          1.14%        1.87%
               (600135)
 原材料          回天新材
                                    未披露                -                -         -
               (300041)
                 明冠新材
                                    未披露             0.30%          0.86%          -
               (688560)
                 平均值                  /             0.65%         0.87%         0.70%
                  公司               0.14%             0.31%          0.83%        0.52%
                 中来股份
                                    未披露             3.58%          0.70%        0.44%
               (300393)
             福斯特(603806)       未披露                -                -         -
                 乐凯胶片
                                    未披露             0.77%          1.39%        3.87%
               (600135)
 在产品
                 回天新材
                                    未披露                -                -         -
               (300041)
                 明冠新材
                                    未披露             0.32%          3.13%          -
               (688560)
                 平均值                  /             1.56%         1.74%         0.86%


                                             7-1-72
 类别           项目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公司              0.35%           0.33%         1.54%         1.28%
               中来股份
                                 未披露           3.65%         3.13%         2.43%
             (300393)
           福斯特(603806)      未披露           0.04%           -               -
               乐凯胶片
                                 未披露           0.84%         1.48%         1.84%
             (600135)
库存商品       回天新材
                                 未披露           0.66%         1.89%         3.12%
             (300041)
               明冠新材
                                 未披露           2.68%         6.49%         6.98%
             (688560)
               平均值               /             1.57%         3.25%        2.87%
                公司              2.32%           2.74%         4.81%         7.04%
               中来股份
                                 未披露           8.52%         0.36%         1.08%
             (300393)
           福斯特(603806)      未披露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乐凯胶片
                                 未披露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600135)
发出商品       回天新材
                                 未披露           0.30%           -
             (300041)
               明冠新材
                                 未披露              -            -               -
             (688560)
               平均值               /             4.41%         0.36%        0.22%
                公司                -                -            -               -
               中来股份
                                 未披露              -            -               -
             (300393)
           福斯特(603806)      未披露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乐凯胶片
                                 未披露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600135)
委托加工
               回天新材
  物资                           未披露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
             (300041)
               明冠新材
                                 未披露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688560)
               平均值               /                -            -               -
                公司                -                -          0.03%        0.39%
               中来股份
                                 未披露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300393)
在途物资   福斯特(603806)      未披露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乐凯胶片
                                 未披露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600135)


                                        7-1-73
  类别           项目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回天新材
                                 未披露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300041)
               明冠新材
                                 未披露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688560)
               平均值               /                -            -               -
                 公司               -                -         该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中来股份
                                 未披露           3.75%         2.08%         2.01%
             (300393)
           福斯特(603806)      未披露           0.27%         0.51%             -
               乐凯胶片
                                 未披露           1.43%         1.73%         3.02%
             (600135)
  合计         回天新材
                                 未披露           0.33%         1.01%         1.81%
             (300041)
               明冠新材
                                 未披露           0.89%         2.83%         1.04%
             (688560)
               平均值               /             1.33%         1.63%        1.97%
                 公司             0.51%           0.70%         2.34%         2.05%
注: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在途物资等类别存货期末余额为 0。

    2018 年末、2019 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
在重大差异,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原材
料、在产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原材料、在产品余额以光伏
POE 封装胶膜及其原材料为主,其市场价格呈上升趋势,不存在应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明细表,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分析及了解期
末余额变动的原因,并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
进行比较分析;

    2、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表,了解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3、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期后销售情况;


                                        7-1-74
           4、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与财务报告,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
       解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会计政策与估计、实际计提情况,
       并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进行比较分析。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1 年 3 月末、2020 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存货余额
       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应期间的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
       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能持续增长,公司提前备料并增加排产,对应产品的在产
       品、在途物资及原材料余额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主要为 1 年以内,不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2、发行人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
       会计政策及估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较大差异,实际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无较大差异,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 11、申请人最近一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増长较大。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最近一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増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最近一期申请人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准确并发表明确
       意见。

            回复:

            一、最近一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増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 38,378.52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65%,
       增幅较小;2020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 37,754.77 万元,同比增长 1,906.82%,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占比         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占比     余额
年产 25500 万
                24,145.05     3,396.07       544.46%     20,748.98    20,748.98        57.84%             -
㎡太阳能封装



                                                7-1-75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占比          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占比     余额
  胶膜项目
年产约 1 亿平
方米 POE 封装     12,338.91     -2,489.94       -399.19%     14,828.85     14,552.17          40.57%      276.68
胶膜扩产项目
  自动烘箱           830.53             -              -       830.53        830.53            2.32%             -
九龙厂房屋顶
                     455.09        455.09        72.96%               -              -              -            -
    电站
  自动货架           436.57             -              -       436.57        436.57            1.22%             -
 铜箔浸涂线           61.77             -              -        61.77         61.77            0.17%             -
集中供料系统          42.48             -              -        42.48         42.48            0.12%             -
生产线设备安
                      35.17             -              -        35.17        -452.61          -1.26%      487.78
  装工程
 P3 厂房工程          32.95         31.13         4.99%           1.82               -         0.00%        1.82
一期厂房改造
                           -      -761.75       -122.12%       761.75        121.73            0.34%      640.01
    工程
    烘房                   -        -6.85         -1.10%          6.85          6.85           0.02%             -
伟业厂房工程               -            -              -              -      -461.17          -1.29%      461.17
其他零星工程               -            -              -              -       -13.87          -0.04%       13.87
    合计          38,378.52        623.75       100.00%      37,754.77     35,873.44         100.00%     1,881.32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的增长主要来自于年产约 1 亿平方米 POE
       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年产 25500 万㎡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即本次募投项目),
       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太阳能封装胶膜领域深耕多年,凭借封装胶膜产品迅速打开市
       场销路,促使太阳能封装胶膜产品成为目前公司收入、利润贡献第二大的产品系
       列,有望在今后继续扩大在公司销售额中所占比例。因此,为维持公司业务规模
       的持续发展,并促进其他业务的逐步拓展,公司有必要继续深化在太阳能封装胶
       膜领域的经营能力,通过利润持续驱动其他业务板块的技术研发能力,推动公司
       业务全面发展。2020 年太阳能封装胶膜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紧抓市场契机,积
       极投资扩产,增加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能。

               (一)年产约 1 亿平方米 POE 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年产约 1 亿平方米 POE 封装胶膜扩产项目投资预算为 43,511.07 万元,其中
       建设投资 18,834.70 万元、设备及软件投资 14,301.88 万元、预备费与铺底流动资

                                                    7-1-76
金 10,374.49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津
大道兴瑞路 699 号。

    年产约 1 亿平方米 POE 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已于 2020 年 6 月开工建设,截至
2021 年 5 月末,项目累计投入 33,122.37 万元,占全部建设投资、设备及软件投
资总额的比例为 99.96%,主要用于土地、厂房购置及改造、设备购买等。

    (二)年产 25,500 万㎡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

    年产 25,500 万㎡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为本次募投项目,项目投资预算为
102,674.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0,080.00 万元、设备投资 48,600.00 万元、预备
费与铺底流动资金 33,994.00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赛伍,
实施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人民东路 211 号。

    本次募投项目已于 2020 年 11 月开工建设,截至 2021 年 5 月末,项目累计
投入 45,675.18 万元,占全部建设投资与设备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66.50%,主要用
于土地购置、厂房建设及设备购买等。

    二、核查最近一期申请人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准确并发表明确意见

    2021 年 1-3 月,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其他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期末余额    未转固原因
                                                        减少
                                                                             部分检测设
年产 25500 万                                                                备、生产辅助
㎡太阳能封      20,748.98    3,697.09     301.02             -   24,145.05   设备已转固,
装胶膜项目                                                                   其余正在建
                                                                                 设中
年产约 1 亿平                                                                部分产线已
方米 POE 封                                                                  分批验收转
                14,828.85     160.21     2,650.15            -   12,338.91
装胶膜扩产                                                                   固,其余正在
    项目                                                                         验收
  自动烘箱        830.53            -             -          -     830.53     设备调试
 九龙厂房屋                                                                  尚未建设完
                        -     455.09              -          -     455.09
   顶电站                                                                        成
  自动货架        436.57            -             -          -     436.57     设备调试
 铜箔浸涂线        61.77            -             -          -      61.77     设备调试



                                         7-1-77
                                                      本期其他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期末余额    未转固原因
                                                        减少
 集中供料系
                   42.48            -             -          -      42.48     设备调试
     统
 生产线设备                                                                  尚未安装安
                   35.17            -             -          -      35.17
 安装工程                                                                        成
                                                                             部分设备尚
  P3 厂房            1.82      31.13              -          -      32.95
                                                                             未安装完成
 一期厂房改
                  761.75            -     761.75             -           -     已转固
     造
    烘房             6.85           -        6.85            -           -     已转固
    合计        37,754.77    4,343.52    3,719.76            -   38,378.52

    2020 年,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其他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期末余额    未转固原因
                                                        减少
年产 25500 万
㎡太阳能封              -   20,748.98             -          -   20,748.98   正在建设中
装胶膜项目
年产约 1 亿平                                                                部分产线已
方米 POE 封                                                                  分批验收转
                  276.68    20,303.38    5,751.21            -   14,828.85
装胶膜扩产                                                                   固,其余正在
    项目                                                                         验收
  自动烘箱              -     830.53              -          -     830.53     设备调试
 一期厂房改                                                                  正在改造建
                  640.01      121.73              -          -     761.75
     造                                                                          设
  自动货架              -     436.57              -          -     436.57     设备调试
 铜箔浸涂线             -      61.77              -          -      61.77     设备调试
 集中供料系
                        -      42.48              -          -      42.48     设备调试
     统
 生产线设备                                                                  部分设备尚
                  487.78      405.76      858.37             -      35.17
 安装工程                                                                    未安装完成
                                                                             分批验收转
    烘房                -      38.96       32.11             -        6.85
                                                                                 固
                                                                             尚未建设完
  P3 厂房            1.82           -             -          -        1.82
                                                                                 成
 伟业厂房工                                                                  已转长期待
                  461.17      409.19              -     870.35           -
     程                                                                        摊费用
   洁净室               -     581.12      581.12             -           -     已转固
    行车                -      86.73       86.73             -           -     已转固
 其他零星工        13.87            -      13.87             -           -     已转固

                                         7-1-78
                                                   本期其他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期末余额    未转固原因
                                                     减少
    程

   合计         1,881.32   44,067.20    7,323.40     870.35   37,754.77
注:本期其他减少系对租赁房产的相关改造支出,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系年产约 1 亿平方米 POE
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和年产 25500 万㎡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以及其他生产设备在
建项目,公司按照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准确核算投入成本,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竣工验收时转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期末未转入固定资产
的项目主要系正在建设中尚未完工。

   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从项目可行性
研究、预算管理、招投标、前期项目建设及项目付款审批、竣工验收、账务处理
等各流程指定了明确的职责部门和内部操作及审批流程。公司财务部门对每个项
目建立专门的项目台账,期末会同项目负责人对各在建工程项目评估进度情况,
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完成竣工验收时转入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在建工程及时转固,不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未转固的情形,在建
工程转固及时、准确。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内控制度,
了解重大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2、获取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在建工程明细账及项目台账、重大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访谈发行人项目负责人,了解项目预算情况及进度安排;

    3、实地走访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查看项目进展情况;

    4、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合同、项目付款情况,竣工验收报告等,判断在建工
程完工时点。



                                        7-1-79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1、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增幅较小,而 2020 年末大幅增长,
主要来自于年产约 1 亿平方米 POE 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年产 25,500 万㎡太阳能
封装胶膜项目(即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原因为太阳能封装胶膜市场需求旺盛,
公司积极投资增加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能,具有合理性;

     2、2021 年 1-3 月、2020 年,发行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及时转固,不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未
转固的情形,在建工程转固及时、准确。

     问题 12、申请人货币资金充裕,但最近三年末短期借款逐年増长,最近一
年末新増长期借款。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
存在使用受限、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2)最近
三年一期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明细情况,利息收入与货币资
金余额是否匹配;(3)申请人货币资金充裕,但最近三年末短期借款逐年増长,
最近一年末新増长期借款的原因、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
异;(4)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大
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一)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3.53    0.01%     3.60     0.01%     3.56    0.01%     6.75    0.03%


                                       7-1-80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存款     40,488.26   83.14% 43,317.42      81.68% 26,051.98       89.92% 17,658.74         80.61%
其他货币资金    8,183.67   16.80%   9,678.79     18.25%    2,917.50     10.07%      4,240.00     19.36%
  应收利息        23.69     0.05%       32.60     0.06%                         -                       -
   合计        48,699.15 100.00% 53,032.42 100.00% 28,973.05 100.00% 21,905.50 100.00%

       库存现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零星开支及备用;银行存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资金支付及项目建设,如支付采购货款、支付在建工程款项、支付人员工
  资、缴纳税费、支付费用、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
  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应收利息为定期存
  款计提的利息。

       (二)存放管理情况

       除库存现金外,公司货币资金全部存放于金融机构,截至 2021 年 3 月末的
  主要存放银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存款机构                      货币资金余额                占比
       1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15,401.16                   31.64%
       2       吴江农商行松陵支行                                  8,388.66                 17.24%
       3       浦发银行吴江支行                                    8,004.80                 16.45%
       4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                                    5,049.91                 10.38%
       5       中国银行吴江同里支行                                2,168.59                    4.46%
       6       农行吴江开发区支行                                  1,999.88                    4.11%
       7       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1,206.40                    2.48%
       8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1,044.16                    2.15%
       9       中国建设银行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                       940.34                     1.93%
      10       中国工商银行吴江支行                                   911.65                   1.87%
      11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                                     682.74                     1.40%
      12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609.35                     1.25%
      13       建设银行吴江开发区支行                               605.90                     1.24%
      14       兴业银行苏州吴江支行                                 503.67                     1.03%
      16       其他银行                                            1,154.73                    2.37%



                                              7-1-81
  序号                   存款机构                     货币资金余额              占比
                      合计                                  48,671.94              100.00%

       (三)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
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止日            受限金额           占比                           原因
2021 年 3 月末               8,183.67      16.81%      开立票据、信用证以及保函保证金
  2020 年末                  9,678.79      18.25%      开立票据、信用证以及保函保证金
  2019 年末                  2,917.50      10.07%      开立票据、信用证以及保函保证金
  2018 年末                  4,240.00      19.36%      开立票据、信用证以及保函保证金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 IPO 募集资金余额为 8,198.50 万
元,除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可以用于现金管理之外,
将专项用于 IPO 募投项目使用。

    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高度重视,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不存在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
形。

       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明细情况,利息
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息支出                       484.90         1,488.51          1,622.93               841.86
其中:银行利息支出             431.14         1,034.01           990.70                745.13
       贴现利息支出              52.94            264.90         401.17                 78.58
       现金折扣支出               0.21            185.95         222.46                 11.01
       其他利息支出               0.62              3.64             8.61                7.15
减:利息收入                    163.65            588.38         431.37                180.86



                                         7-1-82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其中:银行利息收入              163.65                 548.68                195.13            147.86
       现金折扣收入                    -                39.70                236.24             33.00
汇兑损益                        103.87                 -367.84              -283.70           -402.95
金融机构手续费                   47.98                 196.74                 77.18             53.54
未确认融资费用                      2.90                       -                     -                -
   财务费用合计                 476.00                 729.03                985.04            311.59

       (二)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货币资金季末余
                         50,853.94                 40,179.33             21,583.57          17,845.60
  额平均值
 银行利息收入                163.65                  548.68                 195.13             147.86
   年化利率                   1.29%                   1.37%                 0.90%              0.83%
注1:货币资金季末余额平均值为当期1月1日、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五个
时点(如有)的平均值;
注2:2021年1-3月利率水平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情况如下:
    期间          活期存款       协定存款            三个月存款          半年期存款      一年期存款
2015 年 10 月
                      0.35%                1.15%               1.10%           1.30%           1.50%
 24 日至今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平均年化银行利率水平分别为 0.83%、0.90%、
1.37%和 1.29%,2020 年起利率水平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0 年 4 月完
成 IPO 上市,上市后资金谈判实力增强,部分银行协定存款利率协商确定至
2.40%,而此前利率约为 1.65%;同时,2020 年主要银行推出大额存单创新产品,
公司根据资金规划购买部分大额存单产品,年利率约为 2.80%-3.00%,而此前公
司资金主要以活期存款与协定存款为主,利率较低,因此 2020 年起公司整体利
息收入利率水平有所提升。

     除此之外,公司银行利息收入对应利率水平整体较为稳定,测算的利率处于
合理水平,与银行存款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相匹
配。


                                              7-1-83
       三、申请人货币资金充裕,但最近三年末短期借款逐年増长,最近一年末
新増长期借款的原因、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申请人货币资金充裕,但最近三年末短期借款逐年増长的原因、合
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受限货币资金             8,183.67             9,678.79       2,917.50         4,240.00
  非受限货币资金           32,316.98            35,749.61     26,055.55         17,665.50
   募集资金专户             8,198.50             7,604.02               -                -
   货币资金合计            48,699.15            53,032.42     28,973.05         21,905.50
       短期借款            56,354.57            30,834.91     28,860.25         22,522.86
       长期借款            28,295.36            22,761.16               -                -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7,940.41             3,232.50               -                -
       借款合计            92,590.34            56,828.57     28,860.25         22,522.86
货币资金/借款比例            52.60%               93.32%       100.39%            97.26%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定货币资金的情况下短期借款逐年增长的主要原因如
下:

    1、货币资金。一方面,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加快应收账款
的催收,年底集中回款会导致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其他月份偏高,报告期各期末
货币资金余额有所增长;另一方面,2020 年 4 月公司完成 IPO 发行,募集资金
净额 36,655.22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完全投入募投项目,导致 2020 年末公司货币
资金余额同比增长 83.04%,而 2021 年 3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20 年末变动较
小。

    2、短期借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支付货款、薪酬、税
金等营运用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营业支出相应增长,以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作为付现成本计算,报告期内,公司月平均付现成本分别
为 14,226.79 万元、15,964.96 万元、16,224.69 万元和 18,245.63 万元,呈逐年增
长趋势,扣除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后的货币资金仅能覆盖 1.54-2.80 个月付现


                                       7-1-84
成本,货币资金余额相比公司经营规模较小。

    除日常经营需求外,报告期内,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光伏 POE 封装胶膜市场
需求,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产品的投资项目建设,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与固定
资产合计余额分别为 22,508.38 万元、27,736.55 万元、69,750.54 万元和 73,948.48
万元,长期资产的投入和产能的提升有利于发行人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完善产品
布局,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而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构建,新产能的释放都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持,公司在保持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借款以满足各项货款支付,以促进企业的
长远发展。

    同时,2020 年以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呈下降趋势,公司外销业务比例逐
年扩大,美元汇率的下降造成的汇兑损失日益扩大,公司通过增加美元借款,可
以对冲一定的外汇风险,以提高应对汇率变化的能力。

    此外,2020 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虽然国内疫情已逐
渐得到控制,但国外疫情发展和经济环境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积极应对新
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增加货币资金储备,以提高
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

    综上,报告期内,申请人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增长均为主营业务经营与布局
所需,变动情况与公司业绩增长、经营规模扩张相关,具备合理性。

    (二)最近一年末新増长期借款的原因、合理性

    2021 年 3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主要包括: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赛伍借款 1.31 亿元,先行投入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年
产 25,500 万㎡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
品客户市场需求旺盛,急需扩大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公司通过自筹
资金及借款先行投入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合理性。

    2、公司借款 1.51 亿元,系 3 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信用良好,获
得银行认可,可以申请中期流动资金借款,有利于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7-1-85
    (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货币资金、借款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项目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中来股份
                               106.76%          72.60%        70.32%       57.64%
          (300393)
            福斯特
                               121.06%         123.76%      206.83%     3,203.48%
          (603806)
            乐凯胶片
货币资                         353.66%         603.21%      243.20%       117.46%
          (600135)
金/借款     回天新材
  比例                         126.09%         147.16%      129.59%      172.27%
          (300041)
            明冠新材
                              1,553.13%       2,149.95%     277.62%      136.46%
          (688560)
            平均值             452.14%         619.34%      185.51%      737.46%
             公司               52.57%          93.32%      100.39%        97.26%
注:借款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借款的比例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
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而货币资金相对较小。

    2018-2020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与借款余额基本一致,主要原因为公司
借款主要为短期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日常营运用途,随借随还,各期末货币资金
余额基本反映了当期末的借款情况。2020 年起,公司为适应光伏 POE 封装胶膜
市场需求的增长,启动多项产能提升计划,并借入长期借款,资金稳定性有所增
强,而货币资金余额相比借款余额有所降低;同时,公司项目建设进度较快,借
款规模与项目支出基本同步增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相比借款比例进一步降低。

    四、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本次拟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年产 25,500 万㎡太阳能封装胶膜
项目。在“碳中和”目标指引下,我国光伏市场将进入下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市
场前景广阔,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光伏 POE 封装胶膜产能,报告期内公司相关
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较高,目前在手订单充足,本次新增产能将进一步满足
双玻占比提升后对光伏封装胶膜的市场需求。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扣除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受限货币资金外,公司货币


                                     7-1-86
资金余额仅为 32,316.98 万元,仅能覆盖 2.22 个月付现成本,用于项目建设将影
响公司采购原材料、发放薪酬等日常业务运营工作。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中来股份(300393)          53.73%             54.30%       59.27%       57.21%
 明冠新材(688560)          25.42%             23.76%       38.68%       45.00%
  福斯特(603806)           21.96%             21.79%       21.38%       13.94%
 乐凯胶片(600135)          18.46%             18.52%       25.01%       27.77%
 回天新材(300041)          43.95%             41.67%       37.51%       26.77%
         平均值             32.70%              32.01%       36.37%       34.14%
          公司               47.74%             42.86%       41.63%       48.12%

    如上表所示,公司资产负债率已处于较高水平,进一步采取借款方式投入项
目建设将增加公司财务风险,本次发行可转债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优化公
司资本结构、节约利息支出现金流,提高公司稳健运营能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综上,公司货币资金尚需支持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规划,
难以完全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应对未来行业发展的需求,且公司资产负债
率较高,本次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测试;

   2、获取发行人银行账户开立清单、银行对账单,对发行人银行账户进行函
证,对银行存款大额资金收支进行检查;

   3、获取发行人财务费用明细表,了解利息收入、支出的明细,查阅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情况,比较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性;

   4、获取发行人借款合同,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检查借款资金下一步去



                                       7-1-87
向,了解发行人借款用途;

   5、获取发行人 IPO 招股说明书、验资报告等,查看发行人 IPO 募集资金情
况;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报告,对比发行人相关指标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差异;

   7、获取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比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
负债率水平,并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采取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的原因。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真实存在,用途及存放管理真实、合理,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不存在与大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2、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收入测算利率水平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
率水平具有可比性,2020 年上市后资金谈判能力提升,协定存款利率提高,并
购买大额存单等高收益率创新产品,整体利率水平有所提升,利息收入与货币资
金余额相匹配;

    3、发行人货币资金增长主要系回款规模随经营规模相应增加,且 2020 年 4
月发行人完成 IPO 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所致;发行人短期借款主要用于购买原
材料、支付工资等日常营运用途;2020 年末新增长期借款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
司浙江赛伍借款先行投入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信用良好,能够取得银行中期
流动资金借款,增强财务稳健型,均具有合理性;发行人货币资金与借款比例低
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较小;

    4、发行人货币资金仅可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相比
同行业可比公司较高,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
构、节约利息支出现金流,提高公司稳健运营能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
次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7-1-88
(以下无正文,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之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89
(以下无正文,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郭明安              孙天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1-90
           保荐机构总经理关于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
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
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___________
                         马   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