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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伍技术:赛伍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30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
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议案资料后,对以下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以及长远的发展,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
将此议案中有关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是公司根据现有财务
状况,并在对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
上进行确定,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
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六、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
估计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及可比性
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
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
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
和充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八、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
模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九、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
点活动能够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
发展, 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效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丹云    梁振东    武亚军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