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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2-04-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苏州
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伍技术”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对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有关
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30 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根据事先制订的现场检查工作
计划,采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
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和复印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与负责公
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财务人员交流、询问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
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赛伍技术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
会议决议等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召集与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查阅了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记录、工作底稿等资料,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三会
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赛伍技术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
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能
够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已经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三会”的通知、召开及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赛伍技术信息披露制度及已披露的公告和相关资料,对其是
否符合信息披露制度、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赛伍技术的信息披露制度合规,已披露的公告与实
际情况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信息
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公司及主要
子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银行对账单及往来明细账等,并与财务人员进
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赛伍技术的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
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
已经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了赛伍技术集资金账户的开立
情况、查阅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的会议记录及公告,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能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赛伍技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了公司的财务资料及对外担保合同、关联交易协议、对外投资协议等文件,
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赛伍技术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相应内部管理制度
及规范,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
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抽查了本持续督导期内的部分业
务合同、定期及临时报告,并与公司高管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
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关注经营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司经营发展;
同时,提请公司应继续做好各方面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赛伍技术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
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核查期间,赛伍技
术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赛伍技术能够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并安排检查
人员与公司高管及员工的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了便
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赛伍技术
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和
关联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公司业务运转正常,
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明安                     孙天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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