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了解了陈小英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情 况,认为陈小英女士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未发现 其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聘任陈小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丹云 梁振东 武亚军 2023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