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爱婴室: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02-26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爱婴室                                    证券代码:603214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一九年二月




                                       1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3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全部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21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2.12%,其中,
首次授予 17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1.72%;
预留 4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0.40%,用以
后续激励公司部分营运人员。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含子公司及分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
其他员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
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9.65 元。该授予价格不
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39.29 元的 50%,为每股 19.65 元;




                                    4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本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37.94 元的 50%,为每股 18.97 元。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九、主要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将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分期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
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十、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
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
益返还公司。

    十二、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5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目录

声 明 .............................................................................................................................................. 2

特别提示........................................................................................................................................... 3

目录 .................................................................................................................................................. 6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8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 9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10

第五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1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 13

第七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程序 ................................................... 26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 29

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 31

第十章 附则................................................................................................................................... 35




                                                                           6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爱婴室、本公司、公司、上市
                                 指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本计划、本激励计划               指
                                         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
                                         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
限制性股票                       指
                                         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高级
激励对象                         指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
授予日                           指
                                         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
限售期                           指
                                         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
解除限售期                       指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
                                         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解除限售条件                     指
                                         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
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18 年 3 月 30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E-1157 室

    主营业务:母婴商品的销售及相关服务业务。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7 名。

     三、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394.62            30,136.83         25,887.87
           总资产                    76,961.15            65,680.18         57,653.11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80,784.93           158,496.32        138,806.60
           净利润                    10,455.99             8,151.15          6,596.2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57.79             7,398.96          5,961.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8,683.29             6,969.62          5,526.3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26.48            12,077.88          4,168.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5                0.99            0.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5                0.99            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29             25.78             25.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4.99                 4.02           3.45
        产(元/股)




                                        8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公司制定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
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优秀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从而促进公
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与员工分享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
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倡导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理念,建立对公司管理人员和重要员工的
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
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
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优秀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4、本股权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目的是为了兼顾公司长期利
益和近期利益,能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




                                       9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
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
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
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
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且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独立董事将就本激励计划向
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独立董事、监
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
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计划
安排存在差异,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
意见。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
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10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五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55 人,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含子、分公司);
    3、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
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
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参照
本激励计划的标准确定。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11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12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21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2.12%。其中,首次授予 17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1.72%;预留 4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0.40%,用以后续激励公司部分营运人员。预
  留比例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18.87%,未超过 2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本计划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21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2.12%,其中,首次授予 17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1.72%;预留 4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0.4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标的
                                                                        占本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位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额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万股)
             副总裁、董事                             16.038%
  高岷                              34                                        0.34%
                  会秘书
  王云            副总裁            32                15.094%                 0.32%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50.000%
                                    106                                      1.060%
          等 53 人
           预留                     40                18.868%                0.400%
  合计            55 人             212                 100%                 2.120%


                                             13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

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相关说明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
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
禁售期
    1、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
励计划。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且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


                                       14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获授前发生减持股票
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减持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其限
制性股票。
    3、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算。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
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
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
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
付。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
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
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4、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
                        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40%
                        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15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中,若预留部分在 2019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期与
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12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50%
                       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售期
                       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24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5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5、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
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9.65 元/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6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39.29 元的 50%,为每股 19.65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37.94 元的 50%,为每股
18.97 元。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
之,若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7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
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19 年—2021 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18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若预留部分在 2019 年授予完成,考核目标则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
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4)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良好以下”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
售系数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解除限售系数
                       优秀                                       100%
                       良好                                        60%
                     良好以下                                       0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八)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
    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以及个
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方面,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历史业绩、未来战略规划
以及行业特点,为实现公司未来高质量和稳健发展与激励效果相统一的目标,选

                                         19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考核指标。该指标能够直接反映公司盈利能
力,体现公司经营成果。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
激励计划设定了以 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20%、44%、70%的业绩考核
指标。上述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
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
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
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
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以及具体的解
除限售比例。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不仅
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也对激
励对象起到良好的约束作用,为公司未来经营战略和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保障。
    (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
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
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缩股
    Q=Q0×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 1 股公司股票缩为
n 股股票);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配股


                                  20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Q=Q0×P1×(1+n)/(P1+P2×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
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 为调
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做调整。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配股
    P=P0×(P0+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
格;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
予价格。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21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
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后,
应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
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
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
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2、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缩股
    Q=Q0×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 1 股公司股票缩为
n 股股票);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
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 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22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缩股
    P=P0÷n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3)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4)配股
    P=P0×(P0+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
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
整后的回购价格。
    4、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根据上述已列明的
原因制定回购调整方案,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后,应及
时公告。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的,应经董事会做
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回购注销的程序
    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该等
限制性股票,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事宜。在解除
限售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并于登记结算公司完
成相应股份的过户手续;在过户完成后的合理时间内,公司应注销该部分股票。
    (十一)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23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和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解除限售比例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
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
变动。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结转解除限售日前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
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并减少所有者权益。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
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2、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172 万股。按照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
票的公允价值测算,最终确认授予的权益工具费用总额为 2,703.84 万元,该等费
用总额作为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
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
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准。假设公司 2019 年 5 月授予限制性股票,且首次
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则 2019 年
至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限
              需摊销的总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制性股票数
              费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万股)
    172         2,703.84          841.19          1126.60      585.83          150.21

                                             24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

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股份支付费用未考虑预留的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若公司后期授出 40 万股限制

性股票,则根据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再行计入相应的成本摊销费用;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
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
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
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
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25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七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本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二)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本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
法》。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
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四)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公司聘
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董事会
决议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六)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自查。
    (七)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
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为 10 天。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八)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
应当就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审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九)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
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
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
等相关程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
注销等事宜。

                                  26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召开董事
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
    (二)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
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独立董事、监
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同时发表明确
意见。
    (三)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
务。
    (四)公司于授予日向激励对象发出《股权激励授予通知书》。激励对象在
3 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激励授予通知书》,并将其中一份原件送回公司。其中,
认购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需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要求缴付于公
司指定账户,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逾期未缴付资金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协议情况及认购情况制作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
载激励对象姓名、授予数量、授予日、缴款金额、《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及《股
权激励授予通知书》编号等内容。
    (五)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授予权益并
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权益条件的,应当在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授出权益并完
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
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程序
    (一)在解除限售前,公司应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
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
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
法律意见。对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统

                                   27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办理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
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二)激励对象可对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但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对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
除限售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公司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
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程序
    (一)本计划的变更程序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变更需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进行变更的,变更方案
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得包括导致加速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
    2、公司应及时披露变更前后方案的修订情况对比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二)本计划的终止程序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拟终止本激励计划的,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应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2、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董事会决议公告。律师事务所应
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
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3、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公司应在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及时向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28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一)公司具有对本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
并监督和审核激励对象是否具有继续行权的资格。若激励对象未达到激励计划所
确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要求为公司工作,若激励对象
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或者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
德、泄露公司机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
声誉,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及其它税费。
    (五)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时履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申报义务。
    (六)公司应当根据本激励计划、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
等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进行解除限售。但若
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按自身意愿
解除限售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一)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
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激励对象有权且应当按照本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并按规定限售股份。
    (三)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29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
    (五)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
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但限售期内激励
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
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
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六)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
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
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
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七)激励对象因本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
其它税费。
    (八)激励对象承诺,若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按照所作承诺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因股权激励
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九)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实施中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终止行使。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三、其他说明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每一位激励对象签署《股
权激励授予协议书》,明确约定各自在本激励计划项下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
项。公司确定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并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
司仍按与激励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确定对员工的聘用关系。




                                  30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一、公司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
    (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已获授的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
    当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时,由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
形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三)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时,由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四)公司因本计划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的,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处理。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的,所有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
对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因返还权益而遭受损失的,可按照本计划相关
安排,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和本计划相
关安排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

                                  31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任职的,其获授
的权益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2、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因组织调动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职
务,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因为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失职或渎职
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
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离职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
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退休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的,其已获授的权益完全按照退休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
行。若公司提出继续聘用要求而激励对象拒绝的或激励对象退休而离职的,其已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四)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
    1、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决定其已获授的权益将完全按照情况发生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或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


                                  32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五)激励对象死亡
    1、激励对象若因执行职务而身故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其已
获授的权益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享有,并按照身故前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由公司以
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其回购款项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
    2、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款项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
人代为接收。
    (六)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
    激励对象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若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控制权,且激励
对象未留在公司或者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七)激励对象资格发生变化
    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已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三、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的解决

                                    33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争议,按照本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规
定解决,规定不明的,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4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章 附则

    一、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