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室: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3-27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度,作为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积
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 年度,我们依据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通知,以现场或
通讯方式,出席了八次董事会会议,六次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会议,部分独立董事列席
了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9 年度,我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2019 年度,我们对董事会以下相关审议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9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就《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19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就《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就《关于编制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9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就《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就《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就《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执行新金融准则有关科目调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7)2019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就《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权,忠
实勤勉尽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专业和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面临的形势和经营发展状况,
了解监管规则和政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郑晓东、刘鸿亮、龚康康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