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室: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1-08-20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
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2、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的有关要求,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
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鸿亮 武连合 盛 颖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