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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公
司”)股东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鸿华”)持
有公司股 21,487,950 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 5.360%,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祥禾”) 持有公司股 13,570,950 股,占日月
股份总数的 3.380%。上述两位股东属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35,058,900 股,合计占日月股份总数 8.74%。
●减持计划的主要情况
    上海鸿华、上海祥禾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及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在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 24,060,000 股,占日月股份总数
6.00%。其中上海鸿华预计减持 14,828,613 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 3.698%;上
海祥禾预计减持 9,231,387 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 2.302%,陈建敏通过上海祥
禾间接持有日月股份的 193,868 股不包含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范围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鸿华持有公司股 21,487,950 股,占日月股份总数
的 5.360%,股份来源于日月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上海祥禾持有公司股
13,570,950 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 3.380%,股份来源于日月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
    上述两位股东属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5,058,900
股,合计占日月股份总数 8.74%。
    (三)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
内,上海鸿华、上海祥禾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上海鸿华、上海祥禾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一)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二)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预计合计减持 24,060,000 股,占日月股份总
数的 6.000%,其中上海鸿华预计减持 14,828,613 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
3.698%;上海祥禾预计减持 9,231,387 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 2.302%,陈建敏
通过上海祥禾间接持有日月股份的 193,868 股不包含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范围
内。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海鸿华、上海祥禾可以根据
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海鸿华、上海祥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鸿华、上海祥禾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诉承诺,
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是上海鸿华、上海祥禾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
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海鸿华、上海祥禾
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人
状况发生变化。
   (三)在减持期间内,上海鸿华、上海祥禾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
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上海鸿华、上海祥禾《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