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02-24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先生及其控
股企业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明裕”)计划于
2018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
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具体为:增持主体合计累计增持金额不
低于 5,000 万元,增持股份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以来,截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上述增持主体合计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160.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06%,累计增持金额 2,881.04 万元,
成交均价 17.93 元/股。


    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先生及宁波明裕《关于日月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先生及控股企业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计划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先生及其控股企业宁波明裕;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658,850 股,占日月股份总股本的 31.34%,通过宁波鄞州同赢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 42,344,556 股,占总股本的 10.56%,傅明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68,003,406
股占总股本的 41.90% ;宁波明裕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期望通过本次的增持,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获取股份增值带来的投资收
益。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金额):增持主体合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增持股份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增持。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
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进行增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根据函告:2018 年 2 月 7 日,增持人傅明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公司股份
43.16 万股,增持金额 754.65 万元,增持成交均价 17.485 元/股;2018 年 2 月 8
日,增持人傅明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公司股份 29.77 万股,增持金额 533.43
万元,增持成交均价 17.918 元/股;2018 年 2 月 9 日,增持人傅明康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增持公司股份 15.07 万股,增持金额 264.70 万元,增持成交均价 17.565 元/
股;2018 年 2 月 12 日,增持人傅明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公司股份 28.2 万
股,增持金额 510.34 万元,增持成交均价 18.097 元/股;2018 年 2 月 13 日,增持
人傅明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公司股份 17.32 万股,增持金额 315.22 万元,增
持成交均价 18.20 元/股;2018 年 2 月 14 日,增持人傅明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
持公司股份 3.8 万股,增持金额 68.93 万元,增持成交均价 18.14 元/股;2018 年
2 月 22 日,增持人傅明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公司股份 23.32 万股,增持金额
433.75 万元,增持成交均价 18.60 元/股。
    宁波明裕未增持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主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60.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06%,累计
增持金额 2,881.04 万元,成交均价 17.93 元/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
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 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