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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关于修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拟修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1、原内容: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100 万股,每股 1 元人民币。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后股东的姓名、认购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傅明康                                     12,565.885               31.34


  2        陈建敏                                      6,282.575               15.67


  3        傅凌儿                                      6,282.575               15.67

  4        宁波市鄞州同赢投资有限公司                  5,026.060               12.53

  5        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48.795                  5.36

  6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1,696.185                  4.23

  7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7.095                  3.38

  8        徐建民                                        377.175                  0.94

  9        马金龙                                        188.220                  0.47

  10       陈信元                                         75.435                  0.19

  11       社会公众股                                  4,100.000               10.22

                        合计                          40,100.000           100.00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的姓名、认购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傅明康                                     12,565.885            34.905

  2        陈建敏                                      6,282.575            17.452

  3        傅凌儿                                      6,282.575            17.452

  4        宁波市鄞州同赢投资有限公司                  5,026.060            13.961

  5        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48.795             5.969

  6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1,696.185             4.712

  7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7.095             3.770

  8        徐建民                                        377.175             1.048

  9        马金龙                                        188.220             0.523

  10       陈信元                                         75.435             0.210

                      合计                             36,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总数为 40,1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2、原内容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
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或分开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现修改为 :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非职工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拥有与应选董事
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或分开使用。董事会应当
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候选人可以由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协商提名,也可以由单独持有
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以临时提案的
方式提名。董事会、监事会或提名股东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基本情况。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
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拟由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