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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9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登记数量:623 万股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
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
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
定以 2018 年 11 月 8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 1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2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董事会以 2018 年 11 月 8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
日。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 年 11 月 8 日



                                    1
              2、授予数量:623 万股
              3、授予人数:160 人
              4、授予价格:每股 7.56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本次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
              量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当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张建中                董事                 35.00                  4.53%                  0.09%
虞洪康           副总经理                  35.00                  4.53%                  0.09%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王烨                                      35.00                  4.53%                  0.09%
                 务负责人
范信龙           总工程师                  18.00                  2.33%                  0.04%
        中层管理人员、
                                           500.00                64.68%                  1.25%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156 人)
            预留部分                       150.00                19.40%                  0.37%
              合计                         773.00                100.00%                 1.93%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
         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40%、40%、2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各为 50%。
           (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



                                                    2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

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8]第 ZF10690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止
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
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止,公司已收到 160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 6,230,000 股


                                        3
             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肆仟柒佰零玖万捌仟捌佰元整(47,098,800.00),其
             中计入股本人民币陆佰贰拾叁万元整(6,23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人民币肆仟零捌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40,868,800.00)。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00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401,000,000.00 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95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723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40,7230,0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 623 万股,已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 40,100
             万股增加至 40,723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授予前后持股变动如下:

                                                  授予前                             授予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傅明康                  127,265,250            31.74%      127,265,250             31.25%


            陈建敏                   62,825,750            15.67%       62,825,750             15.43%

            傅凌儿                   62,825,750            15.67%       62,825,750             15.43%


宁波高新区同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0,260,600             12.53%      50,260,600              12.34%

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51,800              0.29%       1,151,800              0.28%
             伙)


             合计                   304,329,150             75.9%      304,329,150             74.73%




                                                      4
备注:傅明康与陈建敏是夫妻关系,与傅凌儿是父女关系,宁波高新区同赢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傅明康控股的企业。


    本次授予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前数量


   限售流通股            301,570,950         6,230,000          307,800,950


  无限售流通股           99,429,050               -                 99,429,050


      合计               401,000,000         6,230,000          407,23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098,800.00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八、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首次授予的 623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
销的总费用为 4,085.14 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4,085.14              228.91       2,608.04    1,011.55         236.64




                                         5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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