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财通证券关于日月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2020-01-0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财通证券”)作为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对日月股份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9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97,9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9,693.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952 号《验资报告》。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 号)核准,日月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036,792.45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3,963,207.55 元。上述
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9]第 ZF10821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
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 9 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
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质押、冻结等。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得超过一年。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或结构存款,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大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2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
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其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日月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卓小伟                    吴云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