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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发布的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会计估计
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
标,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
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7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
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
品实施有效控制。
   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
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
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
(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
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
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
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
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
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
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
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
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
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
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
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
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调整
减少 14,683,921.13 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 12,995,714.82 元,其他流动负债调
整增加 1,688,206.31 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调整减少 613,022.51 元,
合同负债调整增加 543,592.15 元,其他流动负债调整增加 69,430.36 元,。并于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2、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
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3、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4、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
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
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
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2、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未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