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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财通证券关于日月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2020-06-2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财通证券”)作为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对日月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90 元,共计
募集资金 97,9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9,693.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95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备案文件   环评批文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60,693                             日月重工向宁
年产 10 万                                                          波日星铸业有
吨大型铸         其中:                   象发改备      浙象环许 限公司增资,增
件精加工         土地购置         3,894
                                        【2014】27 号 【2014】75 号 资后由宁波日
建设项目         建筑工程        16,849
                                                                    星铸业有限公
             设备购置及安装      39,950
                                                                      司实施
补充营运
                      29,000                    —          —       日月重工
资金项目
                                          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鉴于 2016 年和 2017 年国内风电行业发展速度放缓,装机量下降(2015 年~
2017 年国内风电装机量分别为 32.97GW、23.37GW 和 19.66GW),市场需求受
到一定压制。同时公司从专业从事铸造领域进入到精加工领域,精加工工艺和技
术需要吸收和消化过程。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
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调整“年产 10 万吨大
型铸件精加工建设项目 ”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四、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公司以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 60,693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以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本项目对应的计人民币 29,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
司一般结算户,用于日常公司营运。

    2、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826.61 万元。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及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10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建设项
目”,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及节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2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银行名称                                                  性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宁波日星铸业有限                          活期
    有限公司宁波江东                          39152001048888899                224,771,346.11
                                公司                                存款
          支行
                                     合计                                      224,771,346.11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利息与理财收益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资总额
                                                ②                  ③           ④=①-②+③
                                ①
   年产 10 万吨大型铸
                            606,930,000      419,514,686.58     37,356,032.69 224,771,346.11
   件精加工建设项目
           合计             606,930,000      419,514,686.58     37,356,032.69 224,771,346.11
        注 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 10 万吨大型
    铸件精加工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所使用的 178,266,100.00 元募集资金。
        注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结项后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具体金额须以
    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三)项目实施情况

                                                                                   单位:元
                  项目拟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 自有资金投资 未到质保期 项目总投资额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       额(备注) 暂未支付金              完成率
                                                           额
年产 10 万吨大
型铸件精加工 606,930,000 419,514,686.58 132,192,929.33 8,133,688.26 559,841,304.17          92.24%
  建设项目
     合计      606,930,000 419,514,686.58 132,192,929.33 8,133,688.26 559,841,304.17      92.24%
        备注:由于部分项目在董事会召开前投入,故有 132,192,929.33 元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未进行置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为 22,477.13
    万元,系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以及项目节余资金合计金额,其中尚


                                                3
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为 8,133,688.26 元,由于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及质
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
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2、项目前期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土地款、设备等项目人民币
132,192,929.33 元。

    3、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市场和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公司从项目
建设实际情况出发,在保障满足公司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
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对设备进行集中采购,
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项目开支。

    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调降,部分固定资
产采购总额相应降低。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
资金人民币 224,771,346.11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
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八、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 1 年,公司最近十二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
                                   4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
不进行长期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等。

     九、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年产 10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
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日月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卓小伟                    吴云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