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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20-07-14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转股代码:191558         转股简称:日月转股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346,100股,占公司2020年6月28日股本总额
(743,797,180)的0.18%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 年 7 月 17 日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8 年 9 月 27 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施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并委托罗金明独立董事就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
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嘉坦律师事
务所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披
露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2、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公司通知栏发布了《日月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监事会议决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3、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
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
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18-069)。
   4、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
定以 2018 年 11 月 8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 160 名
激励对象授予 62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董事会以 2018 年 11 月 8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的授予
日。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 401,000,000 股增加至 407,230,000 股。
   6、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
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19
年 6 月 17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 9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2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
以 2019 年 6 月 17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公司监事会对预
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
予登记工作,并收到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
529,399,000 股增加至 531,347,000 股。
   8、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规定为 159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
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11 月 29 日,该部分解锁股票
上市流通。
    9、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回购注销胡广、俞凯、陈立中、陈榜初共 4 人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3,300 股限制性股票。
   10、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胡广、俞凯、陈立中、陈榜初共 4 人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3,3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531,347,000 股
减少至 531,283,700 股。
   11、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回购注销毛小林、杨铭、唐绍波共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53,760 股限制性股票。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2019 年 6 月 17 日
               授予价格                             每股 9.23 元
               授予数量                              194.8 万股
               授予人数                                  93 人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第一个限售期将届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19
年 7 月 17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第一个限售期将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具体如下: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的;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 励 对 象 未 发 生 前 述 情
 2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以 2017 年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543.38 万元,2019 年

 3     20%。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
                                                        益的净利润为 49,047.24
       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的数值为 52,446.63
                                                          万元。以 2017 年净利润为
                                                          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
                                                          率为 155.30%,因此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关制度实施。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
                                                          91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度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其当年度所
  4                                                       综合绩效考核等级均为合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
                                                          格。
       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
       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93 人:
      其中,激励对象陈榜初、杨铭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合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1,000 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不
纳入本次解除限售的范围。
      陈榜初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完成注
销。杨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事项,待
债权人通知公示期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实际注销事项。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为 91 名激
励对象办理相应数量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次共 91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共计解除限售 1,346,100 股,占目
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8%,具体如下:
                                     预留部分获授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本次解锁数量占其
    序号    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数量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
                                       数量(股)     (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建中 董事、副总经理        140,000          70,000          50.00%
     2     虞洪康 董事、副总经理        140,000          70,000          50.00%
                     董事、董事会秘
     3     王 烨                        140,000          70,000          50.00%
                     书、财务负责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420,000         210,000          5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2,272,200        1,136,100         50.00%
             员(共 88 人)
             合计(91 人)            2,692,200        1,346,100         50.00%
       注 1、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披露《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3),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31,283,7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股转增 0.40 股,上表中股票数量均为权益分派后的股数。
       注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 年 7 月 17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346,100 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有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或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归公司所有;除
   此之外,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445,380       1.27       -1,346,100        8,099,280       1.0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34,351,800      98.73        1,346,100      735,697,900      98.91
     合计              743,797,180      100.00               0    743,797,180     100.00

    注: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日月转
债”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上股份总数为截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股本总额,之后因可转债转
股引起股本的小幅变动,使公司目前实际总股本数量与工商登记总股本数量略有差异。

    五、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已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出具《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
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的授权,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
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程序,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期限条件已成就,本次
解除限售对象及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